夫妻買房的妻子可以借三四萬的信用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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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處理,最好是夫妻雙方共同協議處理,或者按照法律相關政策處理。如果離婚之前在夫妻雙方房屋貸款還沒有完成還貸的,可以按照以下兩種情況來處理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房子的歸誰。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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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如果丈夫欠債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離婚時應當共同償還。丈夫生前欠債該妻子承擔嗎丈夫生前欠債,分為個人債務和夫妻共同債務。其中涉及到夫妻共同債務的,妻子應該承擔還債責任,涉及到個人債務的,如果妻子不繼承丈夫的遺產,那么妻子對丈夫生前個人債務沒有承擔義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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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丈夫背著自己和別的女人購買商品房,妻子得知此事向法院提請離婚并索賠,丈夫卻稱該房系與他人的投資行為。吳麗認為這些證據足以證明丈夫有婚外情,并與其他女人以夫妻名義同居。她要求和朱濤離婚,索要10萬元精神撫慰金,并分割其私下購買的這套房屋。鑒于朱濤單方面存在過錯,法院支持吳麗的離婚訴訟請求,并判決由朱濤賠償吳麗1萬元精神撫慰金。對于私下所購房產的分割問題,法院認為這套合伙購買的房屋原告可另案起訴,最終確定雙方財產份額,然后進行分割。那么丈夫私下買房說是投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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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財產分割上,女方認為房產是婚后購買的,應屬共同財產;而男方則認為,這是他父母出資的,應歸屬個人財產。調查結果表明,83.1%夫妻的婚房是由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事情敗露后,丈夫乞求妻子原諒。那么婚后買房未必夫妻共有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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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6年初陳某提出想和張某結婚買房。吳某提出堅決要和花心的丈夫離婚,張某一再懺悔,拒不同意。于是吳某打算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要求將陳某名下的房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為此,吳某應當首先和丈夫張某配合,取得張某為陳某出資的相應證據。但是由于張某掌握其提供給陳某35萬元的資金的證據,因此,夫妻聯手通過訴訟追回購房款是非??赡艿?。故法院一般會判決陳某應將該35萬元款項返還給張某夫婦,而不會支持陳某的主張。那么丈夫花了35萬給情人買房,妻子能能追回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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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經營,那么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妻子在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內有償還責任2、如果丈夫借款是用于其個人開支或者從事非法活動,比如賭博、放高利貸,妻子對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那么這屬于丈夫個人債務,妻子沒有償還責任,婚前夫妻一方欠債另一方有義務還嗎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話,就算是夫妻共同債務了,有償還的義務,如果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就由丈夫和妻子一起償還,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且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負,如果屬于丈夫的個人債務,就由丈夫個人來償還,妻子沒有償還義務,3、如果丈夫的借款發生在結婚以前,那么也是其個人債務,妻子不承還款責任。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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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貸款買房離婚時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夫妻婚后貸款買的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原則上是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在離婚前還沒籌錢還清所有房屋貸款的,并且已經拿到房屋房產證解壓,夫妻雙方可以 把房子賣掉 分錢,還清籌措的錢款,或是辦理離婚房屋析產過戶住房給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如果夫妻在離婚前還沒籌錢還清所有房屋貸款的,并且已經拿到房屋房產證解壓,夫妻雙方可以 把房子賣掉 分錢,還清籌措的錢款,或是辦理離婚房屋析產過戶住房給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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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法律分析:沒有離婚的情況下是可以單獨買房的,不過要知道婚姻存期間獲得的收入工資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說如果自己單獨購買房子,這套房子仍然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以后離婚的話,這套房子也會用來進行分割,2、沒離婚女方可以單獨買房,但是如果還沒有離婚,買的房子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沒離婚女方可以單獨買房嗎沒離婚女方可以單獨買房,但是如果還沒有離婚,買的房子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姻期間一方買房子,只要雙方當事人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該住房不管登記人是夫妻倆哪一方名字,都屬于婚后取得共有財產,夫妻倆有平等處置權。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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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葉先生則進行反駁,說合同是他婚前簽訂的,房子也是婚前拿到的,且當時買房也僅是自己一方的意思,這些足以證明房屋屬個人婚前財產,所以不能分給妻子。律師解答 關于房屋產權 上海律師在線吳濱律師認為:本案中房屋是葉先生婚前要求購買并取得,其婚后取得房產證僅是由開發商原因造成,不能就此認為這是婚內購房,而應認定是葉先生的婚前財產。關于房貸款 精文律所沈永鋒律師認為,葉先生婚前買房首付的款項屬婚前財產,而在婚內支付的房屋貸款應被認定是用婚內夫妻共同財產支付,所以,在離婚時得到房產的一方應該補償未得房一方貸款金額的一半。那么婚前買房婚后拿房產證 夫妻離婚房屋怎樣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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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以基于以上的情況來看,婚后不知道丈夫借款買房的,這筆錢有證據證明屬于丈夫個人的債務,離婚時妻子不需要幫忙還款,由丈夫一人來清償。那么這里還涉及到一個問題:丈夫借款買的房子,離婚時妻子有權利要求分割房產嗎?一般來說,男方買了房是用于夫妻雙方居住的,即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在這種情形下丈夫借款買的房是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房產也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離婚時女方就有權利分割房產。那么婚后不知道丈夫借款買房,離婚時妻子需要還款嗎?答案竟是這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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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案例:妻子未出錢也可分房產現年30多歲的鄧先生現在是第二次面臨離婚,其第二任妻子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如果鄧先生要出賣該房產,必須取得其第二任妻子的同意,否則其無權單獨出賣該房產。即使鄧先生父親能證明自己出資購買了該套房產,法院也可能認定其行為是一種贈予行為,判定房產為鄧先生及其第二任妻子共有。如果他父親不能夠提供出資證據,房產分割則可以分兩種情況。但如果能證明錢是父親借給兒子的,則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離婚時應約定共同分擔債務。那么父親幫忙出錢買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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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何況民法典出來后,更有強調公平的趨向。那么,新婚夫妻或“準夫妻”買房時又有哪些不得不考慮的風險呢?另外,房屋屬于不動產,按民法典規定,應以登記為準。而婚后加上了你妻子的名字,民法典表明,一旦之后出現分歧,如果你的妻子沒有證據能證明她買這房子時出了錢,在財產分割時,法官仍能判這房子歸你所有。那么準夫妻買房時有哪些不得不考慮的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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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丈夫買房送給小三妻子吵鬧后公證聲明維權 作者:楊野 2010-07-16 丈夫將所購房產登記在情人名下,妻子發現后,認為丈夫的行為侵犯了夫妻共有財產權,應屬無效行為。為此,妻子到公證處發表書面聲明主張該房產的權利。昨天,江北區的女子林珍珍(化名)在重慶市公證處領到公證書,她表示將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近日,林珍珍來到位于渝中區兩路口的重慶市公證處申辦聲明書公證。經過審查,公證員認為林珍珍發表聲明書的行為真實合法,遂為林珍珍出具了公證書。林珍珍表示,她已取得丈夫出資購房的相關證據。那么丈夫買房送給小三妻子吵鬧后公證聲明維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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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假離婚之前夫妻就商量好了只要買了房子后就復婚恢復正常的生活。那么假離婚買房妻子可以反悔嗎一假離婚買房妻子可以反悔嗎1在法律上來說離婚不存在真假之分只要是登記離婚了就是真離婚。2目前沒有法律硬性規定假離婚買房需承擔的法律責任國家也沒有關于假離婚后再購房的強制性規定至少目前沒有追究的依據。二假離婚買房法律后果1假離婚不僅是對法律的不尊重對婚姻的褻瀆其隱含的法律風險亦不可小覷。2假離婚是違反法律的欺詐行為如確有證據證明是假離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貸款購房資格不受法律保護。3法官不能主觀臆斷或猜測當事人是否為假離婚。那么假離婚買房妻子可以反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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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楹蠖速彽梅课荩课莸怯浽诜赌趁隆?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橐鲫P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F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