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夫妻買房時有哪些不得不考慮的風險

導讀:
何況民法典出來后,更有強調公平的趨向。那么,新婚夫妻或“準夫妻”買房時又有哪些不得不考慮的風險呢?另外,房屋屬于不動產,按民法典規定,應以登記為準。而婚后加上了你妻子的名字,民法典表明,一旦之后出現分歧,如果你的妻子沒有證據能證明她買這房子時出了錢,在財產分割時,法官仍能判這房子歸你所有。那么準夫妻買房時有哪些不得不考慮的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何況民法典出來后,更有強調公平的趨向。那么,新婚夫妻或“準夫妻”買房時又有哪些不得不考慮的風險呢?另外,房屋屬于不動產,按民法典規定,應以登記為準。而婚后加上了你妻子的名字,民法典表明,一旦之后出現分歧,如果你的妻子沒有證據能證明她買這房子時出了錢,在財產分割時,法官仍能判這房子歸你所有。關于準夫妻買房時有哪些不得不考慮的風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階段由于生活成本逐漸提高,思想觀念也和以往不同,結婚已經很少要求一方買房了,更多的是雙方共同承擔購房的開銷。何況民法典出來后,更有強調公平的趨向。那么,新婚夫妻或“準夫妻”買房時又有哪些不得不考慮的風險呢?
問:婚前共同買房,有無公證必要?
答:很多情侶認為婚前做公證有傷感情,是對配偶的不信任,也是對自己婚姻的沒信心。但是,在婚前做公證,把房子的權益分攤好,也能為將來的婚姻提供一份保障,避免將來出現不必要的分歧。
問:我和男朋友計劃合買一套房,首付由男朋友出,并且以他的名義貸款,之后雙方一起還貸款。但近幾年無結婚打算,應如何規避風險?
答:婚前男女朋友合力買房,雙方對所購房的共有性質屬于民法上的一般共有關系,因此須約定好財產共有的相關事項,比如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時各自比例、如何出資、如何辦理按揭、如何還款等,以書面協議形式確定各方權益和義務,以規避日后可能出現的糾紛。另外,房屋屬于不動產,按民法典規定,應以登記為準。房屋產權登記是以購房合同作為依據的,所以簽訂購房合同時應寫上共有人的名字,將所有共有人登記在產權證上。
問:婚前我自己買的房子,首付和貸款都是我自己承擔的,房產證上是我的名字。但婚后加了妻子的名字,這是不是代表房子現在變成了夫妻共同財產?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表明,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若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而婚后加上了你妻子的名字,民法典表明,一旦之后出現分歧,如果你的妻子沒有證據能證明她買這房子時出了錢,在財產分割時,法官仍能判這房子歸你所有。
問:和老公婚后共同買房,首付款與按揭都是我們夫妻倆共同支付,但房產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房子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答:根據我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在婚姻期內購買的房屋,就算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問:老公在婚前買的房,付了首付,結婚之后我們共同償還房貸?,F在由于感情出了問題要離婚,房子該如何處置?
答:婚后房子增值和共同還貸的部分除夫妻另有約定外,應視為共同財產。離婚關于房子怎么分,倆人可協商。若無法達成協議,法院可以判房子歸你老公,未還完的貸款成為你老公的的個人債務,共同還貸的錢和房子的增值則由你老公補償給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