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專利實質審查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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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遺囑公證是否要列出財產清單遺囑公證需要列出財產清單。遺囑設立時是遺囑人所有的財產而在生效時可能已不屬于其所有了遺囑的這一特點決定了要保證公證遺囑內容的完全有效幾乎是不可能的在辦理遺囑公證的時候審查遺囑內容的真實合法性是沒有必要的遺囑內容應當是辦理繼承公證時審查的對象。公證保密性的原則在遺囑公證中顯得尤為突出而審查遺囑的內容則很可能會使當事人立遺囑的事實宣揚出去。遺囑公證的實質是為了證明遺囑行為本身的真實、合法性而不是具體內容的真實、合法性。那么遺囑公證是否要列出財產清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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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錄音遺囑生效要件錄音遺囑有效要件具體如下1、實質要件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16周歲不滿l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法律上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則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系。因為有利害關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驅動而做不真實的證明。那么錄音遺囑生效要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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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離婚訴訟結束后,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那么提起離婚訴訟至判決生效,需經歷哪些階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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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簽字后就生效嗎簽好離婚協議只是登記離婚的第一步,即雙方達成了離婚的合意,但是中國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結婚和離婚都是要通過登記來完成的,如果沒有登記離婚,協議簽好之后,是沒有生效的,該協議就是民法里面所講的附條件生效的一個合同,即以離婚為前提,該協議才生效,如果沒有離婚,該協議未生效,也就無異廢紙了。《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那么離婚協議簽字后就一定生效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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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按照民法典第1143條的規定遺囑具備下列實質要件的才能有效。偽造的遺囑無效。我國的遺囑繼承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否則遺囑無效。因此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囑的這部分無效。如果丈夫以遺囑處分了夫妻共有的財產就侵犯了妻子的個人財產所有權。那么遺囑是去世時才生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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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關于離婚訴訟程序的完整流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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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遺囑的實質要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另外遺囑人應在遺囑中注明立遺囑的時間以確定其遺囑能力。遺囑的內容應當明確以免發生歧義。由于立遺囑人的具體情況不同遺囑的寫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須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那么民法典中老人寫遺囑怎樣才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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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那些并沒有起訴到法院的合同糾紛,法院并不會主動去對合同的效力進行審查。而合同是屬于債權法律關系的范疇,其成立以及生效應該根據合同法來判斷。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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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遺囑的實質要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無效的部分并不影響或停止遺囑其他部分的生效及執行。如果遺囑全部無效死者的遺產應按法定繼承處理。那么民法典打印遺囑只有手印生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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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男人出軌法定的離婚程序怎么走男方出軌法定流程可以按起訴流程走。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1、法庭調查;2、法庭辯論;3、法官主持調解;4、調解無效、判決。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那么男人出軌法定的離婚程序怎么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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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遺囑設立時是遺囑人所有的財產而在生效時可能已不屬于其所有了遺囑的這一特點決定了要保證公證遺囑內容的完全有效幾乎是不可能的在辦理遺囑公證的時候審查遺囑內容的真實合法性是沒有必要的遺囑內容應當是辦理繼承公證時審查的對象。遺囑公證的實質是為了證明遺囑行為本身的真實、合法性而不是具體內容的真實、合法性。遺囑是人死后唯一的意愿證明筆者認為辦理遺囑公證無需審查遺囑的內容。那么遺囑公證不寫財產清單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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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雖然實質上男方起訴離婚不符合法定程序,但是,準予離婚的判決書已經解除了二人的夫妻關系,具有公信力。撤銷判決恢復他們的夫妻關系沒有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也就是說,如果女方作為離婚訴訟的原告,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的情況下,是對女方提出離婚訴訟的限制。那么男方起訴離婚,法院準予離婚的判決已經生效后,女方發現起訴前已經懷孕的,可否申請撤銷該判決或者申請再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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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四百八十三條合同成立時間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四百八十八條承諾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第四百八十九條承諾對要約內容的非實質性變更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外該承諾有效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準。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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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申辦抵押合同時,公證處對審查抵押人主體資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較嚴。擔保法第41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42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那么抵押合同生效時間該怎么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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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書生效條件1、在實踐中,很多當事人以為離婚協議經夫妻雙方簽訂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夫妻在離婚前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即使雙方都在協議上簽字確認,但只能在婚姻關系解除時生效,如果婚姻關系未解除,該協議就不能生效。人民法院會重新審查夫妻感情狀況、財產及子女撫養等情況,如調解不成,法院會依法判決。如果是協議離婚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那早前的離婚協議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那么離婚協議書生效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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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法院在立案審查的流程和標準上存在差異,委托專業律師代理可以有效提升立案效率。
法律并未規定女性年滿50歲必須退休。客戶在申領失業救濟金時,僅因年齡因素被要求申請退休,而相關部門未依法對其干部身份進行審查,便徑行作出處理,違反了法定程序。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客戶不得不提起行政訴訟
就是法院都判了,但是呢我這錢現在還是要不回來,打電話他也不接五六十萬呀,我們一家老小也得吃飯呀,你說這事兒怎么辦?這個判決是什么時間下的,上周,沒有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實這個事情很好解決啊,咱們已經拿到了這個法院生效的這個判決書了,拿到判決書之后的話,第一時間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那么法院會一鍵查詢他名下的所有的這個錢款,包括像銀行的存款啊,微信的記錄,然后支付寶上們的記錄啊,包括他的花唄啊,這些的話都會進行查,進行執行就可以了。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