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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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該戶出現人口減少或個別轉出本集體組織的,宅基地使用權的補償款則由該戶剩余的成員共同所有。那么上海農村宅基地房屋動拆遷安置糾紛拆遷利益分配法律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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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說明我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主要是為了保障每戶農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會保障功能,如果允許繼承,將導致宅基地無限擴大,違背了土地管理法關于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有關規定;3、據此,農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遺產,故不可以繼承;4、農村宅基地不得單獨流轉交易,并不代表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流轉交易;5、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那么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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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城鎮居民購買;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準;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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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我國目前并無法律禁止農村房屋的買賣和出租,農村宅基地屬于農村集體所有,依照規定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不屬于本集體組織的人,無權買賣農村住宅。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宅基地買賣合同有效嗎宅基地買賣合同滿足以下要求就是有效的:宅基地買賣合同當事人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人;宅基地買賣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宅基地買賣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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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那么,判令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后如何繼續履行?關于農村宅基地房屋動拆遷安置糾紛拆遷利益分配法律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房屋買賣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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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只要是本集體組織成員,并且沒有其他宅基地的,應當享有宅基地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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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案例分析近年來,一些人在購買農村宅基地房屋時,往往會忽略相關的法律規定,導致后續出現非常麻煩的后果,通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購買農村宅基地房屋需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否則會遭遇法律糾紛,甚至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二、買賣農村宅基地房屋的合法性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是集體所有的土地,居民個人所有或者享有其他權益的土地,不能處置和轉讓,四、結論綜上所述,買賣農村宅基地房屋是允許的,但必須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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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律師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在請律師代理宅基地糾紛時,需要考慮律師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二、律師代理費用的標準在請律師代理宅基地糾紛時,需要考慮律師代理費用的標準,通過了解律師的專業背景和經驗、考慮律師的信譽和口碑、明確律師代理費用的標準以及確認律師的工作方式和溝通方式等措施可以幫助當事人選擇合適的律師來代理自己的宅基地糾紛案件,法律建議:如何選擇合適的律師代理宅基地糾紛案件在選擇律師代理宅基地糾紛案件時,需要考慮以下幾點:了解律師的專業背景和經驗:選擇有土地法和農村土地相關經驗的律師,最好是有過類似案例經驗的律師。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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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農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農村宅基地建房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是統一的,只能為一人所有。農村宅基地建房誰出資,誰所有的說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宅基地發生糾紛時,宅基地使用權人應該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領取農村宅基地使用申請登記表,然后到鎮上開具土地來源證明,之后國土部門會根據村民的申請對宅基地進行實際調查,然后發布公告,公告期滿后沒有異議的,會簽發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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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宅基地既不能買賣,也不能繼承,但可以在本村集體內流轉,經過土地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發放證件。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出賣、出租房屋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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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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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宅基地流轉是指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宅基地使用權的農戶將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城鎮居民購買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準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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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農民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禁止買賣,未來,隨著土地制度的改革和發展,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也將得到更加完善的保障,三、農村的宅基地可以出售轉讓嗎在中國,農村的宅基地權屬歸農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有使用權,不具有所有權,因此,嚴格來說,農村宅基地是不能進行買賣的,四、非法買賣宅基地的后果盡管農民可以轉讓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非法的宅基地買賣行為仍然被法律所禁止。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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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土地糾紛打官司請律師需要多少錢法律分析: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需說明的是,《廣東省律師服務 政府指導價 》并未提供執行階段的收費指導,所以現實中一般為協商收費,或者算入一審、二審收費中,相當于免收執行階段的費用,對于宅基地相關的法律事務,律師費用可能會根據以下因素進行計算:1. 服務類型:律師可能提供不同類型的服務,例如法律咨詢、合同起草、文件審查、代理訴訟等。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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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起訴,持續了十年的戰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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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離婚判決的空間很大,法律適用和真實的世界一樣,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訴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們不做思維僵化的“法條普法/講解”,一切都以案例說話;??要想在婚姻家事糾紛特別是離婚糾紛中實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師和經辦法官,也要看當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糾紛很少存在必勝或必輸的訴求;
婚內協議怎么寫具有法律效力 婚內財產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寫法如下: 夫妻雙方關系存續期間內,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書,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男女雙方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據此,婚內協議書只要符合了法律規定的形式條件和實質條件,便可以擁有法律效力了。
自己父親病故后,同意登記在父親名下宅基地上的房屋給其親屬翻建并居住,由此引來了官司,現主張確認房屋歸自己所有,本案經過兩次起訴才得以解決,房屋雖然確認歸自己所有了,可是又面臨騰退的問題。所以,盡管贏了官司確輸了親情,這樣的事還是要盡量避免發生。
自己父親病故后,同意登記在父親名下宅基地上的房屋給其親屬翻建并居住,由此引來了官司,現主張確認房屋歸自己所有,本案經過兩次起訴才得以解決,房屋雖然確認歸自己所有了,可是又面臨騰退的問題。所以,盡管贏了官司確輸了親情,這樣的事還是要盡量避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