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專利侵權產品是否違法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公司員工銷售專利侵權產品,公司要承擔侵權嗎公司員工銷售專利侵權產品,專利權人通正當途徑取得了公司監制的員工名片,加蓋公司公章的送貨單,在公司銷售點公證購買專利侵權產品,公司廠房內保全專利侵權產品的,則公司生產、銷售被訴侵權產品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可認定公司侵犯了他人專利權,公司應承擔侵權責任。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那么公司員工銷售專利侵權產品,公司要承擔侵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二、被訴侵權人可以如何抗辯1.無侵權/不構成侵權抗辯被訴侵權產品或方法落入專利保護范圍才算侵權,如果被訴侵權產品或方法缺少權利要求的一個或多個技術特征,也不存在等同的技術特征,那么被訴侵權產品或方法不侵犯專利權,4.法定免責事由抗辯(一)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者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被訴侵權產品未落入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或者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因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實施危險行為的人就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受害人:1、侵害行為的發生;2、造成了侵害后果;3、行為與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那么因缺陷產品及醫療行為引發的侵權訴訟債務糾紛訴訟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那么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的舉證指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侵權行為發生以后,產生了侵權責任,如果事前受害人或加害人又為自己或他人購買了保險,則產生了受害人可以同時向侵權人和保險公司請求賠償的情況,即產生了保險責任和侵權責任的競合。當損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時候,保險公司不得以被保險人有權從責任方獲得損害賠償為由逃避保險責任,同樣第三者責任方不能以被保險人將獲得保險賠償為由逃避或減輕其侵權責任。從而使得侵權責任中的受害人,保險責任中的被保險人能夠獲得應有的賠償。那么淺議保險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本文分別介紹了德國侵權法的法律體系和德國責任保險的概況,以及德國侵權法與德國責任保險之間的相互影響。中國和德國同為大陸法系國家,現行和未來的侵權法又直接或間接地受德國的影響較深,因此,德國在侵權法和責任保險之間的互動關系所涉及經驗和教訓值得中國借鑒。侵權法專家致力于研究損失歸責于他人的原因和標準。責任保險是承保侵權法律風險的保險種類,責任保險的專家關注的是責任保險作為一個風險產品,需要賠付的損失范圍。也就是說,構成事實的行為必須具有違法性,侵權人主觀上具有過錯,而且違法行為與法益侵害具有因果關系,同時法益侵害又與產生的損害有因果關系。那么德國侵權法與責任保險的互動關系及對中國的啟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為了財富保值增值,購買銀行代售的理財產品,不曾想虧損10余萬元,胡先生為此將銀行訴至法院。近日,上海市一中院審結了這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二審案件,認定銀行在代售理財產品過程中,未遵守適當推介義務,存在侵權過錯,判決銀行賠償胡先生全部本金損失18萬余元。之后,因該基金產品發生虧損,胡先生遂以銀行為被告、基金公司為第三人提起訴訟,要求判令銀行賠償其虧損18萬余元及投資期間的利息。庭審中,銀行確認在銷售系爭理財產品時,未對胡先生進行風險評估。胡先生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改判銀行賠償胡先生的全部本金損失18萬余元,駁回其余訴請。那么客戶買基金虧損10余萬元起訴銀行索賠成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產品侵權如何分配舉證責任受害人(原告)的舉證責任構成產品侵權承擔產品責任的條件有1、必須有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事實2、產品存在缺陷3、產品缺陷與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4、生產者、銷售者將產品投入市場時缺陷已經存在。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證據規則沒有將產品侵權案件的任何個構成要件舉證責任分配給被告即原告有義務對以上所有事實條件承擔舉證責任。生產者若要免責則應對免責事項負舉證責任。那么產品侵權如何分配舉證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張某與陳某原系夫妻,1988年12月13日生育一女,雙方經協商約定女兒隨父姓。8月,張某帶女兒外出旅游購買機票時,發現陳某已擅自將未成年女兒的姓名由隨父姓改成了隨母姓。在多次向陳某提出異議無果的情況下,2002年5月,張某訴至法院,要求判決被告賠禮道歉,恢復女兒的原姓名,并保證今后不再擅自更改女兒的姓名。由于被告變更子女姓氏的侵權行為具有持續性,故原告的起訴未過訴訟時效。姓名權,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身權,是公民一項重要的人格權。命名權作為姓名權的一項內容,應當是公民本人享有的一項權利。那么離婚后一方變更子女名字是否構成侵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通事故中可以請求侵權人賠償的損失有哪些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那么交通事故中可以請求侵權人賠償的損失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二)公司不良資產處置方法包括委托處置此種方式是指債權人將款項信息委托給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催款公司或者個人進行處置公司不良資產。(四)公司不良資產處置方法包括訴訟處置主要是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進行處置公司不良資產。(五)公司不良資產處置方法包括征信黑名單通過平臺曝光的形式來處置公司或個人不良資產。那么資管產品能否購買不良資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交強險執行全國統一責任限額、統一基礎費率和統一保單條款。保險中介機構不得強制投保人購買指定保險公司的交強險,不得誘導、誤導投保人在責任限額內重復投保,不得在銷售交強險時強制投保人購買其他保險產品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那么車輛不購買交強險會有怎樣的法律后果。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汽車出事故購買人和駕駛人誰擔責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車輛出借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以下4種情況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借給飲酒人的車主要擔責明知借車者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還將車出借。那么汽車出事故購買人和駕駛人誰擔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侵害他人權益之不當得利,對受害人而言,可以發生侵權賠償請求權和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的競合。但是,如果不法行為人使用他人的財產,僅造成對財產的損害,而并沒有使自己獲取利益,則行為人僅應負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而不應負不當得利返還的責任。同時,由于不法行為人往往會從侵害他人的知識產品中獲取一定的經濟利益,而此種利益的獲得沒有法律根據,行為人亦應負返還不當得利的責任。(四)侵害人身權未經他人同意,擅自用其姓名、肖像獲得利益,欠缺法律上的原因,成立不當得利。那么侵權與不當得利的競合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金融機構長期怠于核查更正債務人信用記錄,以致債務人無法辦理信用卡,貸款,金融機構行為構成名譽侵權,可起訴法院要求金融機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
委托人與對方簽訂產品購買合同,受疫情管控,對方發貨延遲,給我方造成嚴重損失。在天用律師的專業談判后,對方同意解除合同,歸還我方貨款!和解談判能直擊案件痛點,快速高效解決問題!
委托人與對方簽訂產品購買合同,受疫情管控,對方發貨延遲,給我方造成嚴重損失。在天用律師的專業談判后,對方同意解除合同,歸還我方貨款!和解談判能直擊案件痛點,快速高效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