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男子提出如何判決彩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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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與丈夫分居十年,一方提出離婚法院會自動判決離婚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國是沒有自動離婚的所以雙方分居十年的起訴離婚時法院會認定雙方感情破裂準許雙方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志。在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時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認分居事實外加夫妻同居是純屬私人事務他人很難為此作證因此法院一般不予采信。那么與丈夫分居十年,一方提出離婚法院會自動判決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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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且雙方離婚時并無脅迫欺詐等情形。所以現在沈女士對財產分割提出反悔認為自己的行為非真實意思的表示屬重大誤解不應得到法院的支持。關于A處商品房的產權歸屬首先A處商品房登記在沈女士名下這就表明其對該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而沈女士與其兒子的約定以及沈女士認為A處商品房為并不影響沈女士本人對該商品房處分的權利。故沈女士兒子對A處商品房應歸其所有的主張不應得到法院的支持。判決法院最終支持了我方的觀點判決駁回沈女士的訴訟請求。那么男子離婚,前妻房子該歸誰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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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老婆外出打工有了外遇,彭水縣一名男子竟背著老婆跟老婆情夫簽了一份“轉讓協議”———老婆跟情夫,由情夫支付4萬的孩子撫養費。近日,彭水縣法院判決,該“”無效。協議簽訂后,李雷分3次給了吳強4萬元。今年上半年,他在一個律師的指點下,將吳強和張麗兩人告上法庭,要求退回自己的4萬元,并賠償自己經濟損失5000元。法院審理認為,吳強和李雷未征得張麗同意,私自簽的“轉讓協議”,違反了民法典和社會公序良俗,也損害了張麗婚姻自由的權利,屬無效協議。此外,法院還認為,張麗已回到吳強身邊,所謂的孩子撫養費4萬元也該還給李雷。最后,法院判決吳強退還3.7萬元給李雷。那么男子收4萬元后簽下協議轉讓妻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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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那么男子收4萬元后簽下協議轉讓妻子法院判決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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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與丈夫分居年,方提出離婚法院會自動判決離婚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國是沒有自動離婚的所以雙方分居年的起訴離婚時法院會認定雙方感情破裂準許雙方離婚。男女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年的()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與丈夫分居年,方提出離婚法院會自動判決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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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單方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最快多久判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在確定夫妻感情確實破裂時婚姻法列舉了四種法定情形。三法院判決最后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那么夫妻單方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最快多久判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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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隨后在旁邊一名推自行車男子的提醒下王先生又趕緊將貨車開到一邊防止被大火引燃。火被撲滅后王先生發現之前推自行車的男子又回到現場看了一眼然后離開。根據王先生提供的線索警方很快將涉嫌放火的張某抓獲。據介紹張某自稱由于婚后長期未能生育等原因產生了憤世嫉俗的心理于是便通過燒車來尋求快感發泄苦悶。經過進一步偵查警方發現張某并非作案一起2015年年底至2016年9月期間張某在北京朝陽區、通州區等地多次縱火共燒毀汽車20余輛。被害人如何要求賠償徐州刑事犯罪律師稱張某為毀壞他人車輛而故意縱火造成了重大損失的行為構成刑法中的放火罪。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那么男子發泄苦悶燒車法院依法判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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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文號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62院政行字第302號關于男方居住蘇聯女方提出離婚的案件如何辦理法律手續問題的請示已收閱。男方原系國家干部因貪污被開除后偷越國境逃跑國外和男方原在西安已婚后在新疆又與蘇聯婦女結婚并經新疆公安廳批準與蘇聯婦女一同出國居住這兩種情況其在國內的妻子提出離婚均可缺席判決離婚。現住西安市的大老婆提出離婚。那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男方居住蘇聯女方提出離婚可以缺席判決等問題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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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您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您的丈夫出軌,那么您可以在法庭上提出離婚申請,總之,如果您的丈夫出軌,您需要冷靜地分析自己的情況和收集證據,老公出軌是許多女性都面臨的噩夢,它既可能打擊婚姻的穩定,也會對情感造成巨大傷害,老公出軌了該怎么辦法庭判決如果您的丈夫出軌,您可能會感到非常受傷和無助,總而言之,老公出軌是婚姻中的一道難題,但并不代表世界末日,首先,您可以收集證據來證明您的丈夫出軌。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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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哺乳期婦女提出離婚需要法院判決嗎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那么哺乳期婦女提出離婚需要法院判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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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撫養權影響因素如果一方提出離婚并涉及孩子歸屬的問題,最終的決定通常由法院根據相關法律和證據來判定,如果雙方不能在撫養權上達成一致的話,那么可以進行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相關原則來判決擁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如果雙方不能在撫養權上達成一致的話,那么可以進行起訴離婚,法院會根據相關原則來判決擁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歸誰1、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的話,孩子由撫養權可以由雙方進行協議,可以由一方進行撫養,也可以由雙方共同撫養。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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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當他滿懷期待回家過年時,卻發現妻子王-莉居然懷孕了。日前,界首法院審結了這起離婚糾紛案件,判決準予原告與被告離婚。回家的當晚,他發現妻子王-莉連連作嘔,疑似妊娠反映。被告辯稱,她現在已懷孕,男方提出離婚違反了《婚姻法》有關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規定,故應駁回原告的起訴。配偶一方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并導致離婚的,都會對對方的非財產利益造成損害。那么男子兩年多未回家回家發現妻子懷孕,起訴離婚時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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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虛假訴訟,如果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法院判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院已判決后發現原告虛假訴訟,可以去公安局報案,法律主觀:被告發現原告虛假訴訟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發現有嚴重情節的可以直接報警處理,3、法院判決后可以報案虛假訴訟,受害人具體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由公安機關予以立案偵查,法院判決后可以報案虛假訴訟1、法院已判決后發現原告虛假訴訟,可以去公安局報案。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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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8一方與他人通奸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那么男子出軌離婚怎么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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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與丈夫分居十年,一方提出離婚法院會自動判決離婚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國是沒有自動離婚的,所以雙方分居十年的,起訴離婚時,法院會認定雙方感情破裂,準許雙方離婚,與丈夫分居十年,一方提出離婚法院會自動判決離婚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我國是沒有自動離婚的,所以雙方分居十年的,起訴離婚時,法院會認定雙方感情破裂,準許雙方離婚,(2)夫妻異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有的夫妻因為就業、學習等的原因并不在一個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義上的夫妻異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說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志。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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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判決包括調解書、支付令。
判決離婚時依據什么?雙方感情已破裂,實踐中有哪些:1.重婚或者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6.因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 滿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訴提起離婚訴訟的。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