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贈與協議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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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中贈與財產能否再要回來可以起訴要回。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因此,男女雙方在離婚時同意贈與房產,登記離婚后,受贈人即有權要求贈與人為其辦理贈與房產的過戶登記手續,贈與人不得拒絕履行離婚協議的附隨義務及主張撤銷該項贈與。故被告李某應當無條件立即將房產過戶給兩個女兒,當其拒絕履行時,人民法院應當強制執行。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離婚協議中贈與財產能否再要回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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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后,男方李某反悔,要求撤銷贈與并拒絕配合辦理過戶手續。2009年4月,王某與李某的兩個女兒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李某立即履行離婚協議約定,與前妻王某一道將協議中約定的房產辦理過戶手續,歸兩個女兒所有。在雙方婚姻關系事實上因離婚協議得以解除的情況下,贈與財產的目的已經實現,故其贈與房產行為依法不能隨意撤銷。男女雙方在離婚時約定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子女,也屬于雙方對財產分割達成的一致協議,反悔一方沒有證據證明所達成的協議存在欺詐、脅迫情形的,依法不應予以變更撤銷。那么離婚協議中贈與財產能撤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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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那么離婚協議中財產贈與條款能否隨意撤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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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往往涉及到子女撫養、財產贈與等變更身份關系后財產關系的約定,具有強烈的人身關系以及道德性質,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應優先適用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如非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得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最后,夫妻雙方協議將房產贈與子女是雙方共同為子女設定權利的行為,夫妻一方無權單方面任意撤銷贈與,而應取得離婚協議另一方當事人的同意,否則,其任意撤銷行為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綜上,離婚協議中贈與子女房產的行為是建立在人身關系基礎之上的,其有別于單純的贈與行為,不能當然適用《民法典》中關于贈與的規定。那么離婚協議中贈與子女的房產能否任意被撤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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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離婚協議書彩禮在財產分割范圍嗎不在。離婚時財產處理的范圍應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為締結婚約向女方贈與的錢財。根據民法典贈與合同的規定贈與后財產的所有權就歸受贈人則應當成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那么離婚協議書彩禮在財產分割范圍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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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中的贈與約定可以撤銷嗎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條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贈與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那么離婚協議中的贈與約定可以撤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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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贈與子女的財產約定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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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遺贈扶養協議贈與的是公民的遺產,扶養人只有在承擔生養死葬的義務之后,才能獲得協議約定的被扶養公民的遺產,贈與的發生在被扶養人死后。遺贈扶養協議發生糾紛后受繼承法調整;附扶養義務的贈與合同糾紛則受合同法調整。那么撫養遺贈協議是附條件贈與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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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離婚協議贈與條款的認定前述案件爭議的1831.01平方米房屋系承某與黃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原告雖然未在離婚協議中簽字,但其作為贈與合同的受贈與人,享有訴權。離婚協議中的贈與條款能否撤銷由于子女是夫妻雙方的平衡點,審判實踐中,夫妻協議離婚時將共同財產贈與子女的情況屢見不鮮。而一方當事人反悔,實際就是對離婚協議中贈與條款的撤銷。法院僅在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才可將有關財產分割的條款撤銷。因此,離婚協議中的有關贈與子女財產的內容是夫妻對其財產協商處分的約定,具有法律效力,是不能撤銷的。那么離婚協議中的贈與條款撤銷問題探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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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結婚彩禮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前男方贈與女方的,是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但是如果雙方在沒有辦理離婚登記或者是沒有共同生活的情況下,男方是需要進行全額退回彩禮錢的,不過主要還是靠雙方的協議。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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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贈與合同如何有效 夫妻之間贈與財產簽訂贈與合同時,當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是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5、法律主觀:婚內財產協議 ,是指夫妻可以約定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3、法律分析:婚內財產協議,是一種合同,是夫妻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對婚內財產所做出的約定,什么叫婚內財產協議1、婚內財產協議是夫妻雙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所做出的約定,4、婚內財產協議 是夫妻約定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一種書面協議,法律主觀:婚內財產贈與協議的效力為:符合效力要件的贈與合同生效后,應按照合同履行義務。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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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訂婚和彩禮兩次錢嗎,男方家庭要給付女方家庭彩禮的,要有書面形式的彩禮收據或者訂婚協議、雙方父母寫婚前財產公證。如果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要求返還按習俗給付的彩禮并無不當。但是男方應當給付女方家適當數額的現金作為給付彩禮的表示。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者雖辦理了結婚登記但尚未共同生活的,按照當地風俗習慣應當返還女方家按照習俗給付的財物;如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共同生活,一方請求返還按照風俗習慣給付的財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但如果是因為男方家庭特殊原因沒有履行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婚前贈與手續而導致不能結婚。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已經支付但尚未取得的男方給予女方財產。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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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后,男方李某反悔,要求撤銷贈與并拒絕配合辦理過戶手續。2009年4月,王某與李某的兩個女兒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李某立即履行離婚協議約定,與前妻王某一道將協議中約定的房產辦理過戶手續,歸兩個女兒所有。在雙方婚姻關系事實上因離婚協議得以解除的情況下,贈與財產的目的已經實現,故其贈與房產行為依法不能隨意撤銷。男女雙方在離婚時約定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子女,也屬于雙方對財產分割達成的一致協議,反悔一方沒有證據證明所達成的協議存在欺詐、脅迫情形的,依法不應予以變更撤銷。那么離婚協議中贈與財產能否撤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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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適用前第二、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但由于結婚彩禮通常情況下是指結婚前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具有贈與性質,所以一般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相對較小。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所以被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產的可能較大。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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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遺贈撫養協議贈與財產的時間是什么時候遺贈人的財產一般是在受贈人履行約定的義務后發生轉移的,即遺贈人死亡后,受贈人對其進行安葬后,可持相關手續繼承遺贈的財產。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遺贈撫養協議與附扶養義務的贈與合同的區別遺贈扶養協議與附扶養義務的贈與合同實質上都是一種民事贈與行為,這是二者的共同點。遺贈扶養協議贈與的是公民的遺產,扶養人只有在承擔生養死葬的義務之后,才能獲得協議約定的被扶養公民的遺產,贈與的發生在被扶養人死后。遺贈扶養協議發生糾紛后受繼承法調整;附扶養義務的贈與合同糾紛則受合同法調整。那么遺贈撫養協議贈與財產的時間是什么時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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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后一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否有權予以撤銷?
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一說,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兒戲,簽署離婚協議一定要謹慎,否則后果很難改變!幫助當事人獲得北京房產3套、黑龍江房產1套、京牌車、孩子撫養權、現金及存款等!咨詢專業律師,才能有滿意的結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離婚協議沒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按離婚協議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何能讓自己的權益最大話,可以聯系我,幫你規劃。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