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免息需要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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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中,從事再擔保業務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除需滿足上述規定的條件外,注冊資本應當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并連續營業兩年以上。融資性擔保公司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法律依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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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劉某與毛某原系夫妻關系,兩人結婚后發現彼此性格不和,很多問題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并經常發生爭吵。離婚時,劉某很想要孩子跟自己生活,但是因為自己下崗在家,經濟狀況不是很好,無力撫養孩子,所以沒有主張孩子的撫養權,法院遂判決孩子由毛某撫養,劉某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300元。離婚后,劉某多次要求探望孩子,但毛某均以各種理由拒絕。劉某想當初就是因為自己經濟條件不好,無力撫養孩子,所以才會將孩子撫養權讓給毛某, 才會導致出現每次撫養孩子都會發生不愉快的現狀。于是2005年11月,劉某向法院提起變更孩子撫養權之訴。那么離婚兩年后,經濟條件改善不能成為變更撫養權的理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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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分居有兩種類型,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一、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二、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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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居兩年能否自動離婚,怎樣算分居兩年分居兩年不能自動離婚,離婚只能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或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才會準予離婚,訴訟離婚中,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條件就是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之一,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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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以,作為法定應準予離婚的夫妻分居的實質,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并持續長達兩年,只是,在法律取證的時候,證人的部分言語法律仍不會全部采信,因此,證人需要多找幾個來證明你們夫妻分居的狀態,夫妻分居離婚條件有哪些,在訴訟離婚當中,如果夫妻符合分居條件,這樣的情況下調解無效,其實也是會準予離婚的,(不能累計)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夫妻分居滿兩年&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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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愿協議分居的等多種情況。這種情況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準予離婚的條件。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其次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但是這種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間的性生活。我國婚姻法雖然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規定為法定的可以準予離婚的情形之但是在實踐中要想憑借這條規定而達到離婚之目的卻著實不易。那么分居兩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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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居滿兩年是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可見分居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學習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離婚的法定條件。有的夫妻感情隨已破裂,但誤以為只有分居2年后才能離婚,因此等待2年后再起訴,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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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民法典二婚兩年離婚給女性哪些條件二婚辦理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自愿離婚并對財產子女等問題協商一致就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或對協議有異議的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民法典二婚兩年離婚給女性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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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法典婚兩年離婚給女性哪些條件婚辦理離婚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自愿離婚并對財產子女等問題協商致就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有方不同意或對協議有異議的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夫妻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那么民法典婚兩年離婚給女性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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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如果遇上一些老賴,那么討錢就不是容易的事情了,能起訴嗎欠債快兩年了,討債需要什么條件呢?能起訴嗎欠債快兩年了能起訴嗎欠債快兩年了1、只要欠錢不還都可以起訴,不管多少錢;2、勝訴之后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3、如果法院在有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情況下,6個月還未執結,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能起訴嗎欠債快兩年了討債需要什么條件第一、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一般說來諸如借條、合同中的交易條款、送貨清單,收據,銀行記錄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那么能起訴嗎欠債快兩年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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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即使夫妻雙方在一套房子內居住但如雙方在事實上不共享家庭意義的共同生活從客觀上來講也是一種分居的狀態,即使夫妻雙方在一套房子內居住但如雙方在事實上不共享家庭意義的共同生活從客觀上來講也是一種分居的狀態,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離婚需要滿足什么條件構成此項規定應當滿足以下條件夫妻雙方客觀上已處于分居的狀態,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離婚需要滿足什么條件構成此項規定應當滿足以下條件(1)夫妻雙方客觀上已處于分居的狀態,夫妻雙方在不同的住所分開生活不以夫妻身份共享婚姻生活當然構成分居狀態,夫妻雙方在不同的住所分開生活不以夫妻身份共享婚姻生活當然構成分居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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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但是僅僅以分居滿兩年為由請求離婚,若不符合準予離婚的其他條件,法院依然可以不予準許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訴訟離婚中,一方向法院請求離婚,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決,如果確定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就可以判決準予離婚,雙方感情破裂的情形里面就包含了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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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分居兩年還需具備1分居強調的是夫妻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義務而不是單方面的不履行家庭義務2分居的原因必須是感情破裂而分居3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兩年但經調解沒有和好可能的,”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分居兩年還需具備1分居強調的是夫妻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義務而不是單方面的不履行家庭義務2分居的原因必須是感情破裂而分居3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兩年但經調解沒有和好可能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分居兩年自動離婚的條件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并不是分居兩年就定會判決離婚,分居兩年自動離婚的條件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并不是分居兩年就定會判決離婚,關于分居兩年自動離婚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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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律師說法分居滿兩年不是判決離婚的絕對條件根據婚姻法第條第款第項明確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為法定準予離婚的條件。其中夫妻雙方分居的前提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其次分居的時間必須是連續滿兩年。當然即使符合以上兩個要素即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也只能通過訴訟離婚或者是協議離婚。也就是說分居滿年只是判斷感情是否破裂的個方面是人民法院判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法定依據之最后的認定還需要結合證據進行綜合的判斷。那么律師說法分居滿兩年不是判決離婚的絕對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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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劉某與毛某原系夫妻關系,兩人結婚后發現彼此性格不和,很多問題雙方達不成一致意見,并經常發生爭吵。離婚時,劉某很想要孩子跟自己生活,但是因為自己下崗在家,經濟狀況不是很好,無力撫養孩子,所以沒有主張孩子的撫養權,法院遂判決孩子由毛某撫養,劉某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300元。離婚后,劉某多次要求探望孩子,但毛某均以各種理由拒絕。劉某想當初就是因為自己經濟條件不好,無力撫養孩子,所以才會將孩子撫養權讓給毛某,才會導致出現每次撫養孩子都會發生不愉快的現狀。于是2005年11月,劉某向法院提起變更孩子撫養權之訴。那么離婚兩年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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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公司拖欠包工頭工程款提起訴訟的條件: 1、準確選擇被告。 在提起訴訟之時只要選擇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包括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證據資料必須充分。 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3、準確合理的訴訟請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提出的,所以為保障訴訟后利益的最大化,當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訴訟請求時,盡量同時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這一請求。 4、訴訟請求的范圍。 在訴訟案件中,只要當事人能夠舉證,法院是支持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的。
欠錢不還起訴后多久可以強制執行: 欠款起訴后六個月內可強制執行。在法院執行立案之后,法院應該在六個月之內采取執行措施。如果法院在六個月內不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級的法院申請提級執行。 起訴欠錢不還的情況,在判決書生效后的兩年內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起訴欠款,需要在判決書生效后,并且對方拒絕履行時,才能強制執行。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如果判決生效后,欠款人拒絕履行的,則對方當事人可以在二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