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申請再審的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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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行政訴訟中的裁定主要適用于下列事項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異議終結訴訟中止訴訟移送或者指定管轄訴訟期間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或者駁回停止執行的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補正裁判文書中的筆誤中止或者終結執行提審指令再審或者發回重審準許或者不準許執行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項。行政訴訟裁定的法律效力有兩種情況對一審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訴訟期間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或者駁回停止執行的申請駁回起訴裁定和管轄權異議裁定當事人可以在一審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逾期不提出上訴的一審人民法院的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那么行政訴訟中的裁定主要適用于哪些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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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準,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準。《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除前款規定以外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當事人各方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那么行政訴訟可否申請誤工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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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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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與行政訴訟證人概念的區別行政訴訟第三人有利于案件事實的查清但是他并不同于證人其區別在于參加訴訟的目的不同。行政訴訟第三人可以由自己申請也可以由法院依職權通知參加訴訟也可以由當事人申請法院裁定允許其參加訴訟證人則只能由法院通知參加訴訟。行政訴訟第三人有當事人的權利第三人有權發言辯論有權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主張人民法院可以對第三人直接作出判決。行政訴訟第三人與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案件的處理結果會對他產生影響證人與案件的處理結果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不管被證明的當事人勝訴還是敗訴均都無須承擔實體意義上的法律責任。那么什么是行政訴訟第三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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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是否應復議前置工傷認定行政訴訟是否應復議前置工傷保險條例第55條規定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第一種觀點認為工傷認定案件應當先復議。該電話答復已經明確對工傷認定案件不服提起訴訟必須復議前置。所以本地勞動部門在工傷認定決定書后的權利告知其表述是錯誤的應予以糾正。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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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安全事故罪申請行政復議是不合理的。行政復議作為行政管理相對人行使救濟權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目的是糾正行政主體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以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行政復議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復議權的行政機關借用法院審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審查行政復議,即行政復議機關作為第三人對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爭議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行政救濟包括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行政復議、行政監督。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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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行政訴訟起訴要注意哪些情形當事人既提起訴訟又申請復議的處理。處理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關系時,當事人選擇補救手段是一般原則,行政復議前置是例外,需要法律、法規的特別規定。同時,司法最終解決是一般原則,而行政復議裁決終局是例外。法律、法規未規定行政復議未提起行政訴訟必經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后,又經復議機關同意撤回復議申請的,在法定期限內對原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那么行政訴訟起訴要注意哪些情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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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從這一規定可以看出,法律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已明確認定為證據,同時授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終局裁決權,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不能申請復議,更無法提起行政訴訟。同時,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承辦單位的交通事故認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有權撤銷承辦單位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交通事故認定書不能申請復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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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對交警的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一些法院還受理對此不服的行政訴訟。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出臺以后,交警的事故認定書只是民事訴訟證據的一種。在法院的民事賠償訴訟中,交警的認定書只是比較重要的證據,已經不再是法院審理案件的當然依據。法院根據當事人各方舉證證明的事實,完全可能依據不同的責任分擔比例作出判決。那么交通事故對交警的認定書不服,還要申請復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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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何書寫申請事故認定復議申請人白xx,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申請事項: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2、依法認定趙xx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如果肇事人趙xx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那么如何書寫申請事故認定復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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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某公司向仲裁委遞交了中止審理申請書,稱耿某在非工作時間內受傷,不是單位安排耿某工作,不應認定工傷,并已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仲裁委中止該案件的審理。當事人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后,出現《行政訴訟法》第44條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停止執行的情形,則該具體行政行為處于效力待定狀態,因此,當事人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中止案件審理請求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應當中止審理案件,并辦理中止審理手續。”本案中,某公司提出中止審理的理由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第44條規定和《關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勞動爭議案件是否中止審理問題的復函》規定的法定中止情形,因此,仲裁委不應當中止該案的審理。那么公司耍賴申請行政訴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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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提起工傷行政訴訟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書。需要指出的是,在向法院提交起訴書的同時要按被告的人數提交起訴狀副本。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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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不可以申請復議。根據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否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可否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意見的有關批復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屬于具體的行政行為當事人不能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所謂優者危險負擔原則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中在加害人與受害人具有同等過失的情況下考慮到雙方對道路交通法規注意義務的輕重按機動車危險性大小以及危險回避能力的優劣分配交通事故的損害后果。那么交通事故責任書可以申請復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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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被處罰人的基本情況、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違法事實、處罰的依據、處罰的內容、履行方式、期限、處罰機關名稱及被處罰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內容。第六十七條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闖紅燈是道路交通最危險的行為往往很多交通事故和車禍都發生在闖紅燈之后。疲勞駕駛也是發生車禍的最常見的一種違法行為。不能超員也不能超載。那么對交警處理不滿可以申請行政裁決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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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長達三年多的訴訟,終于雙方達成一致,一同到民政局預約,一大早陪當事人一起來辦理離婚登記申請,希望未來一個月一切順利
調解時,通過努力爭取,可以達成如下訴求,這些,都是判決不可能達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歡喜: 1、孩子撫養費給付周期可以寫到23周歲; 2、孩子撫養費可以拆分成生活費、教育費來寫; 3、爭取三套房屋中的兩套,而不用給對方房屋折價款; 4、存款不用給對方分割,對方還要倒給我們補償款; 5、款項可以分期給付,擔心對方違約,可以約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額給付,則剩余款項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請強制執行; 6、可以約定孩子對雙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權。
三人合伙做道路施工項目,隨后兩人退股,完工后甲方一直未支付當事人工程尾款。通過天用律師申請仲裁,裁決對方支付當事人工程款869萬元,同時對方承擔了我方的保全費、律師費、80%仲裁費,幫助當事人獲得了最大權益。
物業公司被訴,元甲律所憑借專業能力與豐富經驗,業主的再審申請被法院駁回,我方勝訴!挽回了物業公司的損失,獲得口碑與錦旗!
法院判決確定債務人承擔還款責任,執行過程中債務人去世,如何讓債務人的繼承人還款? 是申請變更執行人?還是再訴一個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雙方均為中國國籍,但結婚證是在國外領取,感情破裂后如何離婚?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離婚,若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也可以申請法院調解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