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有一個女朋友自愿跟我上床之后現在分手了反悔說自己不是自愿的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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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李先生保證如果張先生的資金虧損達10%以上,雙方終止合同,虧損部分由李先生全額賠償。合同訂立后,張先生依約交付李先生資金進行操作。2003年初,張先生將李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李先生賠償其股票交易損失40余萬元。所以,不同意張先生的要求,同時請求法院撤銷雙方的委托合同。也正是由于李先生的經驗豐富,張先生才委托他炒股,這里不存在一方利用自己的優勢或利用另一方沒有經驗,訂立不公平合同的問題。那么達成協議代人炒股,自愿難反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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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般情況下戀愛期間男女雙方基于自愿互相贈送的禮物的財產是合情合理的,在贈與后即歸受贈人所有,但如基于締結婚姻關系而贈送的彩禮或者較為貴重的禮物等,一方要求退回的,法院是會予以支持的。一方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手段,向另一方強行索要分手費的,并且數額達到二千元以上的,屬于犯罪行為,涉嫌敲詐勒索罪。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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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離婚協議的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書的簽訂并不意味著當事人解除了法律關系,因為對于人身關系的解除還需要行政確認程序。但是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雖然離婚協議經過婚姻登記管理部門登記即有法律效力,但是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書效力更強,今后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證據證明離婚協議的內容不實,否則法院一定會支持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如果男女雙方為自愿離婚,對子女的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并領取了離婚證,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簽了離婚協議,能反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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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實踐中,一方若想從另一方手中奪回撫養權,需要提供以下證據證明,現在的撫養人的撫養行為對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利。若雙方都同意變更撫養權,雙方可以簽訂一個變更協議,表明變更的事實就行了,雙方簽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訴變更。變更子女撫養權應有法定理由: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那么簽訂自愿變更撫養權協議后能否反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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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訂立后,張先生依約交付李先生資金進行操作。后張先生將自己的賬戶接管,自行操作,當時賬戶內的虧損仍在10%以上。2003年初,張先生將李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李先生賠償其股票交易損失40余萬元。庭審中,李先生認為雙方的合同顯失公平,違背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雙方對如出現風險由李先生承擔責任的保底約定,顯失公平,應予撤銷。那么自愿難反悔,風險應自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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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其次要在分手協議中寫明分手雙方因某些原因自愿解除同居關系,并以協議的方式,以書面形式簽訂分手協議。如果存在分手財產分割及其債務承擔的相關問題,要通過協議和實際情況作出相關明確規定。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以及有利于處理非婚生子所遺留下來的孩子相關的撫養問題。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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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咨詢:李先生問到,他和前妻張*雨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書上承諾一年內自愿補償張*雨5萬元感情損失費,如逾期不支付,還要加倍支付違約金。那么離婚雙方什么時候可以對離婚協議書反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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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19年11月初,雙方發生矛盾并分手。另查明,雙方分手后,曾向市公安局靜安分局報案。2020年5月22日,市公安局靜安分局作出撤銷案件決定書。發生該部分支出時甲男并未提出過由雙方分擔,現甲男要求乙女返還或者分擔一部分費用,沒有法律依據。現乙女自愿將大部分物品返還甲男,亦屬合情合理。考慮到乙女自愿返還物品的價值約占甲男支出錢款一半,故該處理結果對于甲男而言也是公平的,予以準許。甲男主張要求乙女返還錢款、支付利息、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請求,沒有依據,難以支持。故請求駁回甲男的上訴,維持原判。那么戀愛期間自愿為女方花的錢,分手后要求全部返還,不支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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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男子離婚自愿凈身出戶,自愿凈身出戶可以反悔嗎凈身出戶并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因為根據現有法律沒有凈身出戶這一法律后果。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適當照顧無過錯方。但只是適當傾斜不會幅度過大過錯方凈身出戶在判決中是不大可能出現的。如果是雙方協商達成一致一方自愿放棄所有財產即所謂“凈身出戶”且已經完成登記離婚手續或者已經調解離婚是不能反悔再要回財產的。那么男子離婚自愿凈身出戶,自愿凈身出戶可以反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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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民法典領了離婚證有反悔期嗎民法典對領了結婚證后是否有反悔期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果一方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再次分割財產,一、民法典領了離婚證有反悔期嗎民法典對領了結婚證后是否有反悔期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果一方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再次分割財產,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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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汪某以建房為由,向**農*行申請借款14000元,借款期限為兩年。到期后,汪某未償還借款,農*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判決汪某償還借款及利息后,農*行未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農*行對汪某享有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債權因超過了申請法院執行的期限,已不受法律保護,屬于自然債權。農*行獲得了代發汪某相關補償款的機會,與汪某就扣取原借款及利息問題進行了協商后,扣取汪某自愿償還的借款本金,不屬于不當得利,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那么自愿履行已過執行時效債務可以反悔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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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屬于一方婚前購買且登記在其名下,婚內若書面約定房產歸你,屬于贈與行為,即使離婚時反悔,可依據該書面協議要求辦理過戶,離婚協議約定房子歸一方但未過戶,一方反悔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4、如果是自愿簽訂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證明簽訂離婚協議時有被女方欺詐、脅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訴到法院,判定協議無效,房產就可以要回來,如果是自愿簽訂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能證明簽訂離婚協議時有被女方欺詐、脅迫等情形,就可以起訴到法院,判定協議無效,房產就可以要回來。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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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贈與在實際履行后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期間給付財物、贈與禮物后反悔要求返還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ldquo,520微信紅包&rdquo,這種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通常認定是戀愛期間雙方為表達愛意的贈與,即使分手依法也不得撤銷贈與或要求對方返還,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或者日常消費支出,比如&ldquo,戀愛需理智,送禮要理性&rdquo,1、戀愛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疇的財物,視為一般性贈與,戀愛關系終止后,贈與方要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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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雙方已經簽字還可以反悔嗎如果起訴離婚能否作為證據使用當夫妻選擇理性分手不愿再鬧得天翻地覆離婚協議就成了登記離婚不可少的一份重要法律文件。結婚和離婚都是要通過登記來完成的。雖然你和丈夫簽了離婚協議但如果沒有經過登記手續也就無異廢紙了。但這份協議書仍可以作為證據使用輔助證明你丈夫在婚內的過錯行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離婚協議雙方已經簽字還可以反悔嗎,如果起訴離婚能否作為證據使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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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案例柴某的父親去世后他母親與柴某等三個子女協商達成家庭協議書將父親的兩處房屋進行了分割。這幾人約定其中一處房屋歸母親所有母親同意去世后此房留給柴某和他妹妹。另一處房屋則由柴某的姐姐承租按照房改政策購房后歸她個人所有她則永久放棄對另一處房屋的任何權利。但此后柴某和妹妹要求姐姐配合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時遭到拒絕他們將姐姐告上了法庭要求確認2007年三人所簽的遺產分割協議有效。法官析案依法成立的協議應受法律保護。柴某請求法院確認2007年與姐姐簽訂的遺產分割協議書有效理由正當法院予以支持。那么自愿達成分割財產協議還能不能反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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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房屋拆遷補償合同糾紛:1999年購買宅基地,2017年遇到拆遷分配2套房,賣方自2014年反悔持續起訴,持續了十年的戰爭終于畫上了句號??????客戶說:我們是他全家的救命恩人??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勝訴判決書來了,對方過錯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時把一套現價商品房贈與給孩子,孩子簽署了一份《自愿放棄房屋產權》的聲明后,該房屋立即就變成了離婚后沒有處理的共同財產,于是我方不但主張對方過錯要求多分,還要求扣除房屋未來涉及繳納的35%土地收益款項,同時要求對方騰退該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訴訟請求。大家不要覺得離婚后財產糾紛就不涉及離婚時的過錯了,這個判決已經證明過錯方是要承擔少分財產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