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雙方什么時候可以對離婚協議書反悔?

導讀:
咨詢:李先生問到,他和前妻張*雨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書上承諾一年內自愿補償張*雨5萬元感情損失費,如逾期不支付,還要加倍支付違約金。那么離婚雙方什么時候可以對離婚協議書反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咨詢:李先生問到,他和前妻張*雨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書上承諾一年內自愿補償張*雨5萬元感情損失費,如逾期不支付,還要加倍支付違約金。關于離婚雙方什么時候可以對離婚協議書反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咨詢:
李先生問到,他和前妻張*雨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書上承諾一年內自愿補償張*雨5萬元感情損失費,如逾期不支付,還要加倍支付違約金。可一年過去了,張*雨還是沒拿到這筆錢。現張*雨起訴至人民法院,請問法院會支持嗎?有什么好辦法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能不能以當時是被騙為由主張協議無效?
律師解答:
離婚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訂,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只要沒有違反法律及行政法規,就可以認定合法有效,當事人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全面履行。本案張*雨根據協議書約定,要求李先生支付5萬元的感情損失費并沒有違反法律法規,也不存在受欺詐或強迫的情形(除非李先生能舉證證明受欺詐或強迫,然后可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協議),作為一份合法有效協議,李先生沒有履行協議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除支付5萬元的感情損失費外,還要另行支付違約金;對于違約金方面,李先生可以主張違約金過高,請求人民法院予以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