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履行已過執行時效債務可以反悔有效嗎

導讀: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汪某以建房為由,向**農*行申請借款14000元,借款期限為兩年。到期后,汪某未償還借款,農*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判決汪某償還借款及利息后,農*行未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農*行對汪某享有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債權因超過了申請法院執行的期限,已不受法律保護,屬于自然債權。農*行獲得了代發汪某相關補償款的機會,與汪某就扣取原借款及利息問題進行了協商后,扣取汪某自愿償還的借款本金,不屬于不當得利,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那么自愿履行已過執行時效債務可以反悔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汪某以建房為由,向**農*行申請借款14000元,借款期限為兩年。到期后,汪某未償還借款,農*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判決汪某償還借款及利息后,農*行未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農*行對汪某享有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債權因超過了申請法院執行的期限,已不受法律保護,屬于自然債權。農*行獲得了代發汪某相關補償款的機會,與汪某就扣取原借款及利息問題進行了協商后,扣取汪某自愿償還的借款本金,不屬于不當得利,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關于自愿履行已過執行時效債務可以反悔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6年,汪某以建房為由,向**農*行申請借款14000元,借款期限為兩年。到期后,汪某未償還借款,農*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判決汪某償還借款及利息后,農*行未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15年,汪某接到復墾宅基地退出補償費用領取通知單,指定到農*行領取補償款,汪某與農*行聯系,經協商,在扣除汪某借款本金14000元后,剩余部分支付給汪某,后汪某訴至一審法院,以農*行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返還14000元。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農*行對汪某享有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債權因超過了申請法院執行的期限,已不受法律保護,屬于自然債權。農*行獲得了代發汪某相關補償款的機會,與汪某就扣取原借款及利息問題進行了協商后,扣取汪某自愿償還的借款本金,不屬于不當得利,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張*瑞)
法官說法
執行時效是為了督促權利人盡快主張權利,超過時效權利人將不再有權請求法院強制執行以實現法律文書上確定的權利。但是,自然之債賦予了債權人以受領保有權,得以對抗自動給付后又要求返還的債務人,從而實現對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均衡保護。作為債權人應當及時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而債務人也應當本著誠實守信的道德標準按時履行償還借款及利息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