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會引起哪些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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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沒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糾紛是一個相當普遍的問題,但幸運的是,我們有一些解決糾紛的方法,沒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糾紛,如何解決,在本文中,我們將為您詳細介紹如何解決沒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糾紛,并給出一些建議,幫助您盡可能減少此類糾紛的發生,相信通過以上方法,您能夠更好地應對沒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糾紛,并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綜上所述,沒有合同的包工工程糾紛是一種常見但可避免的問題,你是否在包工工程中遇到沒有簽訂合同而引發的糾紛呢。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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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的原因:因資質問題而產生的糾紛,3、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的原因:因資質問題而產生的糾紛,3、法律主觀:裝飾裝修合同屬于 建設施工合同 ,按照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應當參照 不動產糾紛 確定管轄,即由不動產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轄,由于《民事案件案由規定》還規定了勞務合同糾紛作為與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并列的三級案由,有觀點認為勞務分包合同應當屬于勞務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糾紛的案由有哪些1、根據建設合同糾紛的類型,最高院將建設工程糾紛的案由確定為勘察合同糾紛、設計合同糾紛、施工合同糾紛、價款優先受償權糾紛、分包合同糾紛、監理合同糾紛等等,這些糾紛發生時都可以建筑工程糾紛為由向法院提出訴訟。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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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轄權確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管轄怎么確定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工程勞務糾紛一般在哪里起訴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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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建筑工程糾紛律師1、(一)建筑工程合同糾紛律師費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百度搜下上海的徐寶同律師、北京的童利桂律師這方面做的很專業,是國內比較好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律師,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律師費對于合同糾紛類案件律師費一般按合同標的額收取,律師會依據該案件的難易程度、工作量等因素確定具體的比例,具體可以和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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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承攬合同糾紛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區別如下:第一為二者擁有的法律主體有所不同,法律分析:承攬合同與建設工程合同最大的不同有下面兩點:合同的主體不同承攬合同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承攬人即可以是具有相應的資質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與承攬合同糾紛區別承攬合同糾紛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區別如下:第一為二者擁有的法律主體有所不同,承攬合同一般在法律沒有特殊要求情況下合同雙方主體為一般主體,而建設工程合同主體發包人和承包人均為特殊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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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糾紛:因轉包、違法分包合同發生糾紛,實際施工人只起訴承包人索要工程款的,應予準許,原則上不將發包人列為案件當事人,建設工程案由淺析——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1、根據建設合同糾紛的類型,最高院將建設工程糾紛的案由確定為勘察合同糾紛、設計合同糾紛、施工合同糾紛、價款優先受償權糾紛、分包合同糾紛、監理合同糾紛等等,這些糾紛發生時都可以建筑工程糾紛為由向法院提出訴訟,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糾紛一案中,實際施工人主張工程款,發包人是不是...發包人在其欠付違法分包人或轉包人工程款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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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有糾紛能約定仲裁,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有糾紛能約定仲裁,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有糾紛能約定仲裁,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可以仲裁,但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可以仲裁,但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建設工程糾紛可以約定仲裁嗎法律分析: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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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如何確定建筑工程合同起訴地點(一)當事人想約定管轄時,在不違反法院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履行地點、交貨地點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或者雖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且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確定案件管轄,(三)當事人沒有約定管轄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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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糾紛的管轄法院是根據被告的所在地的法院進行管轄的,或者是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最先立案的法院具有案件的管轄權,工程合同糾紛管轄法院法律分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規定是:施工合同糾紛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或者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適用專屬管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法律分析: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管轄規定是:施工合同糾紛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或者由被告戶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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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轄法院是適用專屬管轄的規定,由建設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建設工程合同專屬管轄規定第三十五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建設工程爭議民事訴訟的管轄有哪些規定1、合同當事人如果選擇訴訟作為解決爭議方式,還可以進一步約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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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拖欠工程款訴訟費收費標準1、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合同確認之訴訴訟費收費標準是按涉及到的財產來進行確定,一般不超過一萬元的,就會按五十元一件來進行收 ...,合同訴訟費的交費標準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訴訟費是根據標的額確定的,如果標的額不超過1萬元,訴訟費就是50元,標的額超過1萬元到10萬元的部分,按照標的額的交納訴訟費,以此類推,但是買賣合同的標的額并不是國家法律制度統一規定的,5、工程合同糾紛律師的收費標準不同,具體是會根據案件的種類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經濟狀況等由雙方協商確定的,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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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該款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包人與承包人就工程價款(折價補償款)的數額、支付方式和時間作出約定,是當事人的權利,是自愿原則的體現,并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常見問題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應當依法參照合同關于工程價款的約定計算折價補償款(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2022年第22次專業法官會議紀要)法律問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應以何種標準計算折價補償款。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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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三十五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可以約定管轄嗎法律主觀:可以,但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管轄不得違背專屬管轄,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建設工程糾紛的管轄權工程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當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可約定施工單位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可以約定建設單位所在地法院管轄,也約定簽約地法院管轄,如在合同中沒約定管轄權以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轄,3、法律主觀: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屬于專屬管轄,法律主觀:建設工程是專屬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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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綜上,根據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管轄法院應該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并不包含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件,法律主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明確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按照 不動產糾紛 確定管轄,并不包含 建設工程分包合同 糾紛案件,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管轄法院所以,勞務合同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務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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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5、綜上,根據有關法律的相關規定,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管轄法院應該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并不包含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件,4、按照一般地域管轄原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應當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管轄工程合同引發的糾紛應當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3、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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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找各種借口,拖著不給怎么辦?#附近#靠譜律師#北京靠譜律師#法律#法律咨詢#法律服務#債權債務#打官司#財產線索#律師#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糾紛#以物抵債#工程糾紛#資質掛靠#訴訟時效#工程款#欠款#總包#分包#實際施工人#合同糾紛#工程人#建設工程律師#北京建設工程律師#工程簽證單#工程質量#工程利息#工程進度款#工程結算#工程審計#工程造價#工程量#工程量糾紛#停工#窩工#承包#工程糾紛律師#違法分包#違約金#利息#資質#起訴費
三人經商議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間分歧較大,兩人退股, 導致后期發包人拒絕支付工程款, 869萬欠款該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議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經招投標取得某縣區交通運輸扶貧“建養一體化”工程的施工。 經由市政建設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與工程公司商談一致,將工程中的其中五個標段的施工進行轉包。 胡先生與沈某、孫某三人經過協商,由胡先生和孫某負責出資,沈某負責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該標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設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開始施工。 由胡先生與孫某負責現場項目施工管理,組織人力、機械設備、原材料等,并在現場臨時搭建混凝土攪拌站,對上述標段進行實際施工。 兩人退股導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共同補簽《項目合作協議書》一份,約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圍、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資金、財務管理等內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工程內容、工程地點、工期、定價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在合作期間出現分歧,故沈某、孫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繼續施工,各方簽訂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孫某相應股份轉讓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繼續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義務,并交付業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還剩余約869萬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請仲裁要回全部款項 2020年—2023年間,胡先生無數次與多個合作方溝通時,產生了嚴重的分歧與矛盾,所以款項一拖再拖,一直未解決工程款糾紛。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師幫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導收集證據,包括合同、施工情況記錄、合作協議書、結算會議紀要等全面的證據資料。 資料準備齊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請仲裁,由兩位資深的天用律師參與出庭。庭審中,天用律師對全面的證據進行觀點論述,對被拖欠的工程款據理力爭,得到了仲裁院的認可與支持。 經合議,仲裁庭裁決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萬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和律師費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擔; 3、本案仲裁費由胡先生承擔20%,由工程公司承擔 80%。 經過天用律師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訴求達成,胡先生對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非常認可,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示感謝!
【成功案例】工程款糾紛成功和解120萬元!但對方不按期支付怎么辦?天用律所專案組指導當事人余先生準備全面的證據資料,為了盡快要回工程款,優先與村委會進行調解談判。經過天用調解中心團隊的不懈努力,運用以訴促調的方案,最終雙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調解書。 雙方約定,村委會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進行支付;若未按約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項一并申請強制執行,且村委會需再支付相應違約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壓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村委會也如愿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了第一期還款。但天用律師根據豐富經驗,時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還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會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態過于樂觀,覺得村委會第一期履約支付了,后續支付肯定也沒問題! 期間,天用律師也多次催促村委會盡快支付,歷史再一次重演,村委會以種種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會一分錢沒付,此時余先生著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馬上申請執行。 天用律師快馬加鞭立上執行案件后,與余先生溝通,要求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一方面,天用律師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會往來賬戶;另一方面,也與執行法官積極溝通,因為調解書里面已經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到期未按期償還,需要多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天用律師成功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發現自身銀行賬戶被凍結,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萬元的違約金后,從之前的拖延到主動找到余先生提前償還了120萬元工程款! 余先生對天用律所專業高效的工作很滿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送來了一面帶著滿滿謝意的錦旗!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
工程款糾紛怎么起訴? 拖欠工程款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鑒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2、證據資料準備充分后,確定訴訟方案,包括被告的選擇和訴訟請求的確定問題。在被告的選擇問題上,可以選擇合同相對方以及違法分包或非法轉包的發包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作為共同被告;訴訟請求可能包括請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違約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實際損失以及訴訟或保全費用等,根據具體案件情況進行確定; 3、確定管轄法院。首先看雙方當事人對爭議解決機構有沒有約定,沒有約定的,應當根據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規定處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通過大量的案件分析發現,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合同任意一方當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訴訟。此類訴訟的管轄法院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爭議解決條款,則需要按照該條款預訂的方式解決工程款糾紛。例如:約定了仲裁的,就應當提交仲裁解決。約定了訴訟管轄法院的,就應當向約定的管轄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