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許可證在簽訂施工合同后多久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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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備案。雙方當事人按照法律的規定,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不需要去相關機構辦理備案登記了,現在已經全面取消施工合同備案登記程序了,雙方當事人只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簽訂施工合同,然后保證施工合同是合法,并且有法律效力的,不用辦理備案登記了。那么我國的施工合同簽訂后需多久備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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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申請工程款報告后,施工單位還需要及時跟蹤申請的處理進度,并與業主和監理單位進行溝通,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需要向業主申請工程款報告,以確保工程進展順利并獲得相應的資金支持,申請工程款報告的過程需要施工單位密切與業主和監理單位的溝通和協調,通常情況下,施工單位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節點內提交申請,以確保及時支付工程款,施工單位需要準備充分的申請材料,注意申請的時機和方式,并與業主和監理單位保持密切的溝通和協調,施工單位申請工程款報告: 指南與必備步驟首先,施工單位應準備充分的申請材料。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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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此,建議實際施工人在申請確認債權之前,先與相關參與方進行協商,盡量通過和解等方式解決爭議,申請確認債權的過程中,實際施工人需要準備充分的證據材料,通過申請確認債權,實際施工人不僅能夠維護自身利益,更能夠推動建筑行業邁向公平、正義的未來,在申請確認債權的過程中,實際施工人還需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實際施工人申請確認債權不僅僅是為了維護自身利益,更是為了倡導公平正義,總之,實際施工人申請確認債權是實現自身權益保護的重要途徑。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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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國家已經全面取消了建筑施工合同、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制度規定,當事人簽訂完成建筑施工合同之后,只需要及時申請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即可。在建筑、安裝合同中,能準確確定工程價款的,需予明確規定。施工合同中,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那么議標的施工合同需要不需要備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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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未經備案是會發生法律效力,現在已經取消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備案。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從及一方要求調解另一方不同意調解的,調解申請不于受理。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于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那么如果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未經備案是否發生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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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防范措施:在簽訂合同時,要明確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并約定賠償方式,防范措施:在簽訂合同時,要明確質量標準和要求,并約定質量問題的違約責任和賠償方式,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我們應該注意防范工期延誤、質量問題、價款糾紛、違約責任等法律風險,三、工地施工合同的法律風險及防范工地施工合同的法律風險及防范如下:1. 工期延誤:施工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各種因素導致工期延誤,如天氣、疫情、業主方變更等,四、案例分析某建筑公司與某開發商簽訂了一份工地施工合同,約定由建筑公司承建開發商的一棟住宅樓。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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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民法典中離婚協議財產分割簽訂后可否申請撤銷雙方在簽署離婚財產協議的時候一方如果是被欺騙和欺詐或者是處于重大誤解的情況下簽訂的是可以撤銷合同的。如果協議違反了法律的相關規定當事人也是可以撤銷協議的。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民法典中離婚協議財產分割簽訂后可否申請撤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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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承包人因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與他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當依據民法典第百條第款及第百條第款、第款的規定認定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百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百條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禁止承包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那么通過違法分包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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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簽訂施工合同注意事項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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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民法典中離婚合同財產劃分簽訂后可否申請撤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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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應當如實的填寫。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針對這一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若干題目的解釋》第20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文件后,在約定期限內不予答復,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文件的,按照約定處理。承包人請求按照竣工結算文件結算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那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怎么填?。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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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申請小額貸款的方式有哪些?目前,申請擔保貸款最高可獲得10萬元的貸款額度。那么怎么申請小額貸款,以及簽訂小額貸款合同的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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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施工合同不需要進行備案,原本的施工合同備案需要的資料: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原件;2、合同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3、招標工程,應提交招標文件和建設工程招標程序完成證明書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等。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工程變更的原因包括產生了新技術還有新的知識,政府部門對工程的新的要求,合同的實施出現問題之后需要調整合同的目標或者修改合同的條件,工程環境的變化要求實施方案變更等。那么施工合同備案需要什么資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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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施工合同簽訂已不再需要進行備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第(八)項1、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決定了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長期性。綜合上面的說的,施工合同的備案已正式的取消,再在簽訂好合同之后只需要在建設行政部門辦理相關的許可證件就可以施工,但在合同生效了之后雙方也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一方違反了合同的條款,那么也是需要承擔起違約的責任。那么建筑施工合同簽訂后幾日備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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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是不同的施工行為所認定的備案情況也是不一樣的,當事人應當在簽訂了合法有效的施工合同后向上述部門申請備案處理。那么施工系列合同備案要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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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經商議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間分歧較大,兩人退股, 導致后期發包人拒絕支付工程款, 869萬欠款該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議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經招投標取得某縣區交通運輸扶貧“建養一體化”工程的施工。 經由市政建設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與工程公司商談一致,將工程中的其中五個標段的施工進行轉包。 胡先生與沈某、孫某三人經過協商,由胡先生和孫某負責出資,沈某負責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該標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設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開始施工。 由胡先生與孫某負責現場項目施工管理,組織人力、機械設備、原材料等,并在現場臨時搭建混凝土攪拌站,對上述標段進行實際施工。 兩人退股導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共同補簽《項目合作協議書》一份,約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圍、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責任及分工、資金、財務管理等內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工程內容、工程地點、工期、定價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孫某與胡先生在合作期間出現分歧,故沈某、孫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繼續施工,各方簽訂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孫某相應股份轉讓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繼續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義務,并交付業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設公司與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還剩余約869萬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請仲裁要回全部款項 2020年—2023年間,胡先生無數次與多個合作方溝通時,產生了嚴重的分歧與矛盾,所以款項一拖再拖,一直未解決工程款糾紛。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師幫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導收集證據,包括合同、施工情況記錄、合作協議書、結算會議紀要等全面的證據資料。 資料準備齊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請仲裁,由兩位資深的天用律師參與出庭。庭審中,天用律師對全面的證據進行觀點論述,對被拖欠的工程款據理力爭,得到了仲裁院的認可與支持。 經合議,仲裁庭裁決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萬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和律師費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擔; 3、本案仲裁費由胡先生承擔20%,由工程公司承擔 80%。 經過天用律師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訴求達成,胡先生對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非常認可,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示感謝!
國外有拖欠工程款的情況嗎?國外的建筑公司會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資嗎?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啊。首先我們來看看加拿大啊,加拿大的建筑企業在開商簽訂合同的時候呢,就一定會約定預付款,并且呀,按照工程進度有進度款,在這個過程當中,如果說開發商沒有簽支付進度款,那么施工企業一定會馬上停工止損,我的天吶,并且呢,法律規定最后的尾款不能超過工程總款的10%,如果最后的尾款收不到,那施工單位啊,還可以向法院申請提出在這個物業上設定一個叫做建筑的債權,那么在這個債權沒有消除的情況下,這個物業呢,是不能夠交易的,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美國呢,是有很健全的建筑法律體系的,并且呢,老百姓的法律普及意識呢,都是非常的高,首先呢,美國的工會會保障工人的權益,只要不付款就會妥妥的舉行罷工,第2個呢。
法律規定,你如果說拖欠了工人的工資,企業呢,就一定會上黑名單,一旦企業的名譽受損以后啊,你根本就招不到人啊。第3點呢,國外對于拖欠工人工資的處罰的力度那是相當的大啊,重罰之下甚至可能讓企業破產。第4,在美國啊,它是持槍自由的一個國家,就是拖欠工人工資,那工人是不會用自己跳樓來威脅你的,他只會來找你,這個時候呢,你就要看你為了這個錢夠不夠命硬了啊。所以你看到這些你有什么想法呢?歡迎在評論區討論留言關注西主任,有事不求人。
國外有拖欠工程款的情況嗎?國外的建筑公司會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資嗎?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問題啊。首先我們來看看加拿大啊,加拿大的建筑企業在開發商簽訂合同的時候呢,就一定會約定預付款,并且呀,按照工程進度有進度款,在這個過程當中,如果說開發商沒有簽支付進度款,那么施工企業一定會馬上停工止損,我的天吶,并且呢,法律規定最后的尾款不能超過工程總款的10%,如果最后的尾款收不到,那施工單位啊,還可以向法院申請提出在這個物業上設定一個叫做建筑的債權,那么在這個債權沒有消除的情況下,這個物業呢,是不能夠交易的,不可能,絕對不可能,美國呢,是有很健全的建筑法律體系的,并且呢,老百姓的法律普及意識呢,都是非常的高,首先呢,美國的工會會保障工人的權益,只要不付款就會妥妥的舉行罷工,第2個呢。
法律規定,你如果說拖欠了工人的工資,企業呢,就一定會上黑名單,一旦企業的名譽受損以后啊,你根本就招不到人啊。第3點呢,國外對于拖欠工人工資的處罰的力度那是相當的大啊,重罰之下甚至可能讓企業破產。第4,在美國啊,它是持槍自由的一個國家,就是拖欠工人工資,那工人是不會用自己跳樓來威脅你的,他只會來找你,這個時候呢,你就要看你為了這個錢夠不夠命硬了啊。所以你看到這些你有什么想法呢?歡迎在評論區討論留言關注西主任,有事不求人。
目前中國建筑行業里,以內部承包項目責任制的名義簽訂協議書后,在施工過程中實際是掛靠施工的情況比比皆是。今天就給大家講一講項目被認定為掛靠施工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監管層面,當公司與項目經理的關系被認定為掛靠時,不同行政機關可依據不同法律法規對公司和項目經理進行處罰,僅罰款這一項就可以按照項目產值的2%~4%進行罰款。 相反,當公司與項目經理的關系被認定為內部承包時,屬于合法,被認定為轉包時,處罰也比掛靠輕的多。 經濟糾紛層面,當項目對外拖欠人材機款項時,如果公司與項目經理的關系被認定為掛靠,則公司與項目經理共同對外承擔連帶責任,公司承擔責任后可以向項目經理追償。 綜上,對于內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項目經理來講,如果被認定為掛靠,無論是行政處罰層面還是責任承擔方面都是最差的結果。建議內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項目經理盡力避免雙方的關系被認定為掛靠關系,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