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對合同債務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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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拓展資料】一、買賣合同的訂立與合同責任主體的認定1.【公章的效力】買賣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因合同上所蓋印章并非其合同專用章或備案公章而當然免除合同責任2.【合同的涂改】一方認為對方提交法庭的買賣合同存在單方涂改但又不提交己方理應持有的合同原件的,其主張難獲法院支持3.【避稅合同】買賣雙方為達到避稅、通關等目的而就同一標的物簽訂價格不同的多份合同后因此發(fā)生糾紛時,法院應綜合證據(jù)確認體現(xiàn)雙方真實意思的合同的效力4.【長期供貨的報價】長期供貨合同的履行中買受人雖未在特定批次報價單上簽字但接受貨物且未提出異議的,一般可認定其對該報價已經(jīng)認可5.【格式條款的認定】買賣合同一方主張合同中特定條款系格式條款而要求確認其無效或采取對該方有利的條款解釋時,法院通常從雙方的訂約能力、交易地位和條款的廣泛性、重復使用性、細致度及訂立過程等方面綜合予以認定6.【員工的職務行為】企業(yè)法人應對其員工在買賣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過程中簽收確認等執(zhí)行職務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7.【公司人格混同】買賣合同一方在締約過程中有意混淆自身與名稱相近的關聯(lián)公司并以此主張免除特定公司合同責任的,法院可綜合判定合同責任的實際承擔者或認定公司人格存在混同8.【設立中所訂合同】發(fā)起人以設立中公司的名義并為設立中公司的利益對外簽訂買賣合同的,在公司成立后應由公司承擔合同權利義務9.【掛靠施工中的購銷】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掛靠人以被掛靠人名義對外簽訂材料購銷合同的,可認定由被掛靠人承擔合同責任10.【婚姻期間貨款】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對外訂立買賣合同的,其拖欠的貨款一般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二、買賣合同中的稅費負擔與二手房買賣的戶口遷出11.【稅費負擔的約定】買賣合同中關于由并非繳納稅費義務人的合同一方或第三方負擔稅費的約定系有效約定12.【發(fā)票的開具】買賣合同糾紛中一方訴請法院判令對方開具發(fā)票的主張,一般不屬于法院民事訴訟的處理范圍13.【增值稅的抵扣】銷售方未履行向購貨方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法定義務,購貨方可主張因無法抵扣稅款而產生的損失14.【二手房戶口遷出】二手房買賣糾紛中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履行合同中約定的戶口遷出義務而要求其支付約定的違約金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三、買賣合同糾紛中的表見代理、無效與撤銷等效力爭議15.【表見代理】以他人名義訂立買賣合同之人雖無代理權但符合表見代理構成要件的,該合同仍拘束被代理人16.【違法與無效】買賣合同所違反的法律規(guī)定系管理性強制性法律規(guī)定而非效力性強制性法律規(guī)定的,不影響合同效力17.【農村房屋買賣】超越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成員范圍的宅基地上房屋、小產權房等農村房屋買賣合同一般應認定為無效18.【虛假需求】一方主張其訂立高價買人合同系受出賣人與第三人串通制造虛假需求信息所致而訴請否認合同效力但未能舉證證明的,難獲法院支持四、買賣合同履行中的交易慣例、不安抗辯、情勢變更、債務承擔與繼承19.【交易慣例】在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均不明確的情況下,買賣合同當事人應按交易慣例履行合同20.【掛靠與履行】出賣人將車船等特殊動產登記至被掛靠人名下可認定系對作為掛靠人的買受人履行合同義務21.【不安抗辯】買賣合同訂立后一方有確切證據(jù)證明對方存在經(jīng)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逃債等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以不安抗辯主張免責22.【情勢變更】一方以價格、運費、成本大幅波動為由主張適用情勢變更原則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對情勢變更的客觀事實、該事實并非不可抗力或商業(yè)風險、繼續(xù)按約履行顯失公平或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等充分舉證23.【債務承擔 ...。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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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追債沒有合同如何處理在討債過程中,相關的討債材料即討債證據(jù)顯得格外重要,因為要想在法律上有著更多的收債證據(jù),相關的借條和債務資料成為討債行動是否成功的一個基礎,而許多追債案例中仍有不少債務沒有借條和沒有什么書面的證據(jù),雖然這種債務糾紛問題比較的辣手,但是,債權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證明欠款事實的證據(jù)來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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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主觀:合同權利的終止有哪些情形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557條規(guī)定,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償、解除、抵銷、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償是按照合同的約定實現(xiàn)債的目的的行為,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保存以消滅合同權利義務的法律制度,《民法典》--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七) 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5、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償、解除、抵銷、提存、免除、混同。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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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一)債務已經(jīng)履行;(二)債務相互抵銷;(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四)債權人免除債務;(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六)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為免除為相應的對價。而債權人不對債務人主張債權,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也產生債務免除的后果。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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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乙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違約金時,其對該10萬元的債權即已產生權利瑕疵,丙公司在未通知乙公司的情況下將其所享有的針對甲公司的10萬元債權轉讓給了丁公司,那么這種行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在本案中丙公司將乙公司的債權進行轉讓并未征得乙公司的同意導致糾紛發(fā)生由此可見在進行任何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法律行為時務必請專業(yè)人士進行咨詢從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債權轉讓應當遵守的規(guī)定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除根據(jù)合同性質不得轉讓、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以外,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應當通知債務人,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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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債權質押的債務人逾期不履行義務時該怎么做債權質押當債務人逾期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可直接向質押的合同債權之債務人主張權利。合同債權質押與動產質押的差異在于質押標的不同,前者是基于合同產生的請求權,而后者則為有體物動產。合同債權質押涉及到三方當事人和三個債權:三方當事人是指質權人(債權人)、出質人和第三債務人。此例中,銀行對A享有貸款債權,A對C享有租金債權,以租金債權作為擔保質押于銀行,以保障銀行貸款債權的實現(xiàn),即為合同債權質押。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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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債務移轉情況下原債務人對原債務將不再承擔償還義務其義務將由第三人承擔。如果合同自始無效或者債務轉移時已經(jīng)曉美即使當事人就此訂立債務轉移協(xié)議也不會發(fā)生法律效力了。法律規(guī)定不可轉移的債務、當事人約定不可轉移的債務以及其他不宜轉移的債務不能成為合同轉移的標的。因此合同債務轉移要取得債權人的同意方才生效。那么什么是合同債務轉移,合同債務轉移需要哪些條件。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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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例如男方在外打工未歸女方在家為子女交納學費而單獨所借的債務這種單方債務不管對方是否明知都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4、男、女雙方一方出國在外時單方接受外人對家庭贈與物品而產生的債務。例如被贈送的汽車發(fā)生肇事時因而產生的債務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合同法夫妻共同債務承擔的規(guī)定。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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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條,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zhèn)鶛嗳嗽诤侠砥谙迌扔枰酝猓瑐鶛嗳宋醋鞅硎镜模暈椴煌狻N覈暮贤?法對債務承擔的構成要件作出了規(guī)定。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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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經(jīng)過合法手續(xù)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該第三人成為合法的債權受讓人并且該債權轉讓已經(jīng)通知給債務人,債權轉讓后新債權人起訴案由1、債權債務轉讓后起訴的案由有哪些 債權債務轉讓后,因債權債務產生糾紛的,起訴的案由是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或者債務轉移合同糾紛等,2、法律分析:債務轉移合同糾紛是指在債務人將其合同義務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第三人時產生的糾紛,債權轉讓糾紛是否必須追加轉讓人1、法律分析:一般是不需要的,但是要通知債務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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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債務人知情并同意為要件,債務人不知道的,保證人依然可以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jīng)債權人同意。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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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除了以上的條件,合同債務移轉還需要進行一系列的操作方法,確保債權的有效轉讓,合同債務移轉是指當債權人將自己的債權向他人轉讓時,債權人將債權部分或全部的權利轉讓給他人,債權人在進行債權移轉時,需仔細遵守法律法規(guī),確保債權轉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通常,債權人需要書面通知債務人和其他相關方,明確表明債權已經(jīng)轉讓給某個特定的受讓人,以下是幾個重要的條件:1. 合同約定:債務移轉首先要根據(jù)原債權合同的約定來進行,3. 能力和條件:債權人應具備轉讓債權的能力和條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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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債務常見風險有哪些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在現(xiàn)實經(jīng)濟生活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的合同風險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即通常所說的皮包公司利用出賣人的輕信,騙取出賣人的貨物。根據(jù)《民法典》有關規(guī)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那么合同債務常見風險有哪些。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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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guī)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擅長:物業(yè)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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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債務轉移要滿足哪些條件一、什么是合同債務轉移合同債務轉移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前提下合同權利人、義務人通過和第三人訂立協(xié)議將合同的債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一種法律行為。因此正確認識和利用合同債務轉移就顯得十分重要。如果合同自始無效或者債務轉移時已經(jīng)曉美即使當事人就此訂立債務轉移協(xié)議也不會發(fā)生法律效力了。法律規(guī)定不可轉移的債務、當事人約定不可轉移的債務以及其他不宜轉移的債務不能成為合同轉移的標的。因此合同債務轉移要取得債權人的同意方才生效。那么合同債務轉移要滿足哪些條件。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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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的合同糾紛,現(xiàn)在被對方以債務糾紛進行起訴,我方作為被告應訴,結果很圓滿。論訴訟策略的重要性??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yè)經(jīng)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xiàn)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yè)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yè)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jīng)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jù)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官網(wǎng)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jié)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xiàn)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jīng)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jīng)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xié)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jīng)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jīng)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jīng)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xié)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jīng)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xié)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xié)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jīng)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guī)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fā)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jīng)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jù),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jié)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shù)額,除非有證據(jù)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xiàn)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shù)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shù)亓曀住⒔o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jù)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jù)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zhí)峁┳C據(jù)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jù)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在執(zhí)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zhí)行。甲設備租賃處發(fā)現(xiàn)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fā)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zhí)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zhí)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xù),該債權經(jīng)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jīng)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zhí)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之規(guī)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zhí)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zhí)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fā)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作為被執(zhí)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jīng)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zhí)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zhí)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zhí)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zhí)行人的公司,未經(jīng)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zhí)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zhí)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