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彩禮糾紛

導讀:
每個地方的風俗不一樣,結婚流程也不一樣,有一些地方是結婚前一天給彩禮錢。一般情況下彩禮也是會在結婚登記前進行給付,如果說在給付了彩禮后雙方的感情破裂并分手后,男方也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索要會彩禮費用的。





每個地方的風俗不一樣,結婚流程也不一樣,有一些地方是結婚前一天給彩禮錢。一般情況下彩禮也是會在結婚登記前進行給付,如果說在給付了彩禮后雙方的感情破裂并分手后,男方也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索要會彩禮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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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同時,法院對被告要求原告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的請求,依法不予支持。經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與被告未經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至今,仍未補辦結婚登記,其婚姻關系不屬于合法夫妻關系,屬于同居關系。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而在該案中,由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此不存在夫妻關系,也就沒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法院對被告要求原告給予一定經濟補償的要求,依法不予支持。那么未辦結婚登記即同居 要求經濟補償不支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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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男女雙方同居生活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家庭。如果雙方解除這種所謂的“婚姻”關系,將會給女方造成更大的傷害。一方面接受的彩禮已經在共同生活中花費掉,其權利的客體已經不存在,屬于返還不能;另一方面彩禮用于共同生活,事實上已經與“夫妻”共同財產相混同,也不應當返還。那么未辦理結婚登記返還彩禮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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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我國幅員遼闊,對于地理位置偏遠、交通不便的地區,進行結婚登記有一定困難。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齡,使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不能得到實現。有的人不具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為逃避國家對婚姻的管理和監督,故意不登記,造成事實婚姻狀態。那么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孩子算事實婚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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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按婚姻法第8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可按事實婚姻處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繼承法有關規定享有繼承財產的權利。(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第六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的,按照本解釋第五條的原則處理。那么未辦理結婚登記一方死亡另一方的繼承權錯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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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九條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那么辦理結婚登記需要的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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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辦理登記前繼承的財產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李某認為別墅系夫妻共同財產,應均分。法院判決: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李某和王某于95年舉辦婚禮時沒有登記,應屬于未婚同居行為。其父是95年12月去世的,其留下遺產沒有明確說明給予王某個人所有,即視為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離婚時,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八條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結婚登記。也就是說,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結婚日期自雙方達到法定婚齡、符合法定結婚實質要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時開始。那么未辦理登記前繼承的財產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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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析王某的行為不構成重婚罪,左某提起的刑事自訴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王某與左某的婚姻關系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將不受法律保護,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我國法律明確規定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結婚的形式要件,是當事人締結婚姻關系必須遵守的程序。在本案中,刑事自訴人左某與王某之間因未辦理結婚登記,不符合結婚程序規定,也沒有補辦結婚登記手續,沒有形成合法的夫妻關系,因而不受法律保護,王某當然也就不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其共有財產的說法也就沒有了法律依據。那么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舉行結婚儀式的婚姻受法律守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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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王某說,當他與劉某建立戀愛關系后,女方提出要5.8萬元的彩禮。當年5月8日,王某委托媒人將3.68萬元聘金送給劉某。此后,王某又先后花去5000多元,為劉某購買金項鏈、金耳環等。劉某則表示,兩人認識后,感情一直很好,是王某主動拿出3萬多元,讓她還債。但由于王某原因,故未能辦理結婚登記。庭審中,王某要求劉某返還聘金、金器、衣鞋等共計4.18萬元。而劉某則認為,自己與王某同居期間,幫王某家的批發部打工12個月,應給她計算工資。法院認為,此案中兩人雖共同生活過一段時間,但并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符合上述規定。綜合其他情況,法院遂判令劉某返還給王某彩禮3.68萬元。那么未辦理結婚登記證,應當返還彩禮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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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那么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提交的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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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近日,云南省鎮雄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同居關系子女撫養糾紛,確認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并對子女扶養問題作出了判決。原告周A與被告申A于2000年10月18日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至今未補辦結婚登記,雙方于2006年8月1日生育女孩申艷琴,2007年9月22日生育男孩申浩宇。雙方同居期間無共同財產,無共同債權和債務。2010年4月4日,原告向本院起訴,請求判決兩個孩子由其撫養,由被告每年支付撫養費3000元。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未經辦理結婚登記即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雙方關系系同居關系,依法不受法律保護,雙方自始未確立婚姻關系,不具有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那么未辦理結婚登記“夫婦”永遠不是夫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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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是嚴格執行婚姻法,保護婚姻關系的需要。⑷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以提高當事人的法制觀念 ,進法制宣傳教育和社會主義道德教育,減少糾紛,維護安定團結,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認真審查后,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即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否則不予登記。修正后的《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那么結婚登記的登記意義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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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工作人員會把兩張結婚證交給新人并送上祝福。頒證儀式短暫而神圣,司儀宣讀夫妻雙方對婚姻的責任。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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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可以要求對方返還訂婚時交付的十二萬元彩禮嗎?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由此可知,既然你倆并未辦理結婚登記,也沒有共同生活,你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對方不退還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只舉辦訂婚儀式未辦理結婚登記可以退回彩禮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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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未辦理結婚登記離婚時嫁妝怎么算結婚時未領結婚證的雙方屬于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結婚時未領結婚證的雙方屬于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關于未辦理結婚登記離婚時嫁妝怎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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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棵草”,這首耳熟能詳的兒時童謠,照進了現實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殘酷一面。 本應該擁有快樂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親離世后,被父親與繼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膽小自閉、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撫養,可以要到監護權嗎? 1歲父母離婚 與母親相依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個小城鎮,李先生與王女士按農村習俗轟轟烈烈地辦理了結婚典禮,開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 一年后,王女士順利生下兒子小昊,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一份無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長,小兩口年輕氣盛,常因雞毛蒜皮的小事激烈爭吵,后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甚至因離婚糾紛鬧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離婚糾紛民事調解書,雙方達成協議,剛滿一周歲的小昊由母親王女士撫養。此后母子倆相依為命,日子雖清貧,但也幸福。 6歲母親去世 受后媽虐待 可是命運的殘酷再次降臨到這對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僅6歲的小昊徹底失去了母愛。 在這個還不懂生離死別的年紀,“媽媽、媽媽”的哭喊聲撕心裂肺,母親的離世對于這個單親家庭的孩子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 此后,小昊被父親接回家中,但此時的父親已再婚,小昊就變成了繼母的眼中釘、肉中刺。繼母經常恐嚇、辱罵小昊,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對他進行毆打,每天只讓他吃剩菜剩飯,小小年紀的他飽受身心摧殘。 而小昊父親竟然沒有一絲父愛,他的冷血無情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父親在小昊被繼母虐待時不聞不問,不照顧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學費、醫療費。 在長期的這種惡劣生活環境中,小昊因營養不良導致身體發育遲滯,遠不及其他同齡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發膽小自閉,講話都不敢高聲言語,已被醫院診斷為中度抑郁,嚴重影響了小昊的健康成長。 姥姥想要監護權 父親拒絕 得知此情況的姥姥對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時小昊繼母揚言威脅,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來了,否則會遺棄甚至殺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沒有一個小朋友本該有的天真可愛,眼睛里透露出對外界的恐懼與無助,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衣物只有破爛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無。 頓時,姥姥淚流滿面,十分心疼這個苦命的外孫,不知道在這四五年時間里,小昊是受盡多少的苦楚、過著怎樣的悲慘生活…… 姥姥決定要回小昊的撫養權,讓他從自閉和抑郁的陰霾中走出來,重新找回快樂的童年,但是父親卻拒絕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為了讓小昊能夠順利入學、健康成長,姥姥決定用法律手段捍衛外孫的合法權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尋求幫助。 天用律師正義出手 成功要到監護權 聽到案件詳細情況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牽連著所有律師們的心,天用律師辦理的不僅是一個案件,更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與未來人生! 天用律所專案組更是心急如焚,面對父親怠于履行監護職責,專案組立即啟動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師多次與承辦法官溝通,但是法官表示,“這個案件很可能不會開庭審理,父親有監護權是合理的”。 天用律師與法官據理力爭:“雙方沒有結婚證,母親去世,姥姥當然可以要監護權,而且一個六七歲的孩子長期遭受父親與繼母虐待,已屬侵權,本次開庭審理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和未來發展!” 利他之心與正義的力量是強大的,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案件如期開庭審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證據,在庭審中歷數小昊父親與繼母的虐待行為。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小昊父親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姥姥為小昊監護人。 案件勝訴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溫暖懷抱,天用律師的堅持不懈也收獲了勝利與喜悅。 小昊姥姥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達感謝,希望小昊能夠順利上學、健康成長,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彩禮能夠要求返還嗎? 答案是: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明確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