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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主要在于:1、合伙人數(股東人數)不同;2、注冊資金的要求不同;3、出資方式要求不同;4、設立條件不同;5、承擔責任形式不同;6、合伙事務的執行(公司的組織機構)不同;7、企業稅收繳納要求不同;8、利潤分配不同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十四條
設立合伙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有書面合伙協議;
(三)有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四)有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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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執行董事并不是一定要擔任法人代表的。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公司的執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當依法登記,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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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隱名股東是能依法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隱名股東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并享有股東權利,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股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名義出資人私自處分股權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并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如無法律規定的無效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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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情形主要包括:1、合同違背公序良俗;2、雙方故意降低質量標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法律規定的其他無效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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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具體如下:1、一般可以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機構來裁決;2、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調解或判決;3、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4、可以由當事人邀請的第三方來調解。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九條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四條
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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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和公司簽協議的勞動者是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要想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的形式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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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施工合同的訂立日期是在雙方都簽字蓋章之日起訂立。生效時間是依法成立時生效,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按指印時合同成立;當事人一方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條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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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車輛掛靠合同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1、合同的成立應該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2、有兩方以上當事人,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3、當事人就合同內容達成一致,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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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格式合同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來合同責任的條款。免責條款無效的法定情形是: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免責的情形;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的情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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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居間合同符合一定條件是有法律效力的。具體條件包括: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有法律效力。當事人訂立居間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