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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簽訂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你們要求你們簽訂五年期的勞動合同的行為沒有違反法律,因為你們之前簽訂的合同已經到期了。至于補償問題,要看你們公司給你們續簽的勞動合同條件是否高于第一簽訂的勞動合同條件,如果高于第一次的條件,那么是不用支付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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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教育法》的規定,學校享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權利,有權對受教育者實施處分,有權決定對受教育者是否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學校頒發學位證書的行為屬于法律授權的組織行使的行政行為。《學位條例》規定了授予學位的基本條件,但對具體問題沒有作出詳細規定。國務院《學位條件暫行實施辦法》第25條明確規定,學位授予單位可根據該實施辦法,制定本單位授予學位的工作細則。具體到本案,A大學是具備學位授予資格的重點院校,根據《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規定,有權制定本校授予學位的具體細則,故A大學制定的學位授予管理工作細則未違反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王某就讀期間有3門必修課程系經重修后才考試合格的,不符合該《工作細則》關于本校授予學位的具體條件,該校拒絕授予王某學士學位是合法的,不屬于行政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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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面對這種拖欠工資的情況,是可以通過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權利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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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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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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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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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謝您對我的信任,針對您咨詢的問題,有如下建議:1、您可以詳細描述一下事情的整個經過,以便幫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臺點擊【電話咨詢】致電,專業人員幫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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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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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師回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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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不可以的,于法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