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備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否有效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二、假冒注冊商標罪侵犯的客體是什么假冒注冊商標罪,是指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房屋租賃合同的備案,需要雙方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雙方在合同簽訂后的30日內,攜帶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以及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符合條件的,房管部門應當出具備案證明,在合同上加蓋備案專用章。需要提示大家的是,房屋租賃合同的備案僅僅是行政管理的方法,并不是租賃合同生效的要件,未經備案的合同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那么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在哪里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二條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是指具有品牌優勢的企業以其合法所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從我行取得貸款,并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償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方式。第三條 借款人必須是質押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合法所有人。第十四條經過我行審批同意并簽訂借款合同及質押合同后,借款人應在訂立書面貸款合同之日起1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手續。第十六條 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期間,借款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處置質押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那么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內容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商標注冊收費專用收據申領與發放的規定是什么商標代理機構應建立相應的專用收據申領、使用、保管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專用收據的申領、保管,并報商標局備案。如發生變動,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并將變動情況報商標局。專用收據實行分次限量申領制度。商標代理機構繳回已用的專用收據,并經檢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領取新的專用收據。申領人須認真檢查專用收據有無缺頁、破損、錯頁、重號等。專用收據是商標注冊收費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是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進行檢查監督的重要依據。那么商標注冊收費專用收據申領與發放的規定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民法典中離婚協議書未經備案有效嗎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后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并且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備案后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二離婚協議有哪些必備內容1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2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那么民法典中離婚協議書未經備案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第六條借款人必須是質押商標的合法所有人。如果出質人為全民所有制單位,還應有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以商標專用權出質的批準文件。第十條貸款人在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業務時,應當預測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可能存在的市場風險,根據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的額度、期限和利率。第十一條注冊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次貸款利率執行,可以依照有關規定浮動。借款人須在貸款發放后的15日內,持《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證》(復印件)向市場監督管理局備案。出質人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的商標專用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那么商標權質押管理辦法有哪些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合同法》之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如果合同的當事人約定了以登記備案為合同生效的條件,那么,就應當自登記備案手續辦理之后合同才生效。《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經備案的,不影響該許可合同的效力,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在商標局備案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4、網簽合同從提交日期到備案日期有效期為30天,買受人在收到開發商通知后一周內完成簽約,以免耽誤備案有效期。那么合同沒備案應該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商標被侵權中,開的收據作什么證據在商標侵權的行為中,侵權人開的收據可以作為侵權行為的物證,在案件審理的時候,權利人可以用收據進行質證。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商標侵權的行為首先,是《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了五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那么商標被侵權中,開的收據作什么證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工程未經驗收和備案給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受到什么處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本罪的犯罪對象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假冒注冊商標罪的犯罪對象是他人注冊的商標。本罪在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為行為人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假冒注冊商標罪卻表現為行為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種商品上使用與他人已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我們認為,這種情況下,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行為是假冒注冊商標共同犯罪的一個組成部分,只能以假冒注冊商標罪一罪認定,銷售這類商品的人實際上是假冒注冊商標罪的共犯。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未經備案是會發生法律效力,現在已經取消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備案。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從及一方要求調解另一方不同意調解的,調解申請不于受理。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于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那么如果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未經備案是否發生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一般程序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的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一般程序為申請、審查、頒證三步。申請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的證明文件包括:書面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當事人的合法證件;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房屋租賃證。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未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經濟合同,只有通過登記的租賃活動,才受法律的保護。那么如何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一般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 第十四條規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答訂后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第三十二條規定:“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 (一)偽造、涂改《房屋租賃證》的,注銷其證書,并可處以罰款; (二)不按期申報、領取《房屋租賃證》的,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可處以罰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辦理登記備案,擅自轉租房屋的,其租賃行為無效,沒收其非法所得,并可處以罰款。那么未經行政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協議是否無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含義:出于不動產的公示公信原則,便于國家對不動產的管理,在房屋租賃上法律設定了登記備案制度。房屋租賃合同未經登記備案的,不得對抗第三人。如果一方要求備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記的一方可持租賃合同到房地產登記管理部分自行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具體程序是:房屋租賃當事人在租賃合同簽訂后的15日內分別到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填寫《上海市房屋租賃登記申請表》,并提驗有關證件材料。符合規定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自受理房屋租賃登記申請之日起的5日內核發《房屋租賃證》。一般情況下,房屋租賃證的有效期限不超過2年。那么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辦理的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離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如何給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問題。那么民法典中離婚合同書未經備案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未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生效? 舉個栗子:大牛將股權賣給富貴,簽約后未在30天內辦理變更登記,之后大牛覺得賣虧了,遂反悔并主張合同未生效。 關于合同生效與報批義務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該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關于市場主體變更登記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此條規定是指決議和決定,并非協議。 (2008)開民初字第134號判決書的觀點:未經登記并不能認定股權轉讓協議的無效,因股權轉讓變更登記是宣示性登記而非設權性登記。是市場部門為了便于管理,為滿足公開查詢目的所進行的股東信息登記。真正決定股東身份的并非登記行為,而是股東名冊、股東出資證明以及股東實際行使股東權利等實質行為。所以大牛的主張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相關風險呢? 如果是賣方: 1.盡量約定先收錢,再辦理變更登記; 2.約定自己只有配合義務; 3.不接受未及時配合辦理登記過重的違約責任; 4.移交后及時辦理登記; 5.約定買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的違約責任。 如果是買方: 1.盡量約定先登記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較大尾款); 2.就賣方不配合辦理登記約定較重違約責任; 3.約定公司本身為登記的義務人且承擔違約責任且與賣方承擔連帶責任(買方原因除外)。
當TA將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 你的沉默不是寬容,是權利沉睡! ??記住3個法律常識: 1? 婚內每一分錢都是兩人共有的盾牌 2? 未經你同意的"愛心轉賬"可依法追回 3? 轉賬記錄+消費憑證=維權王牌證據 ??維權三步走: ①立即保存所有資金往來證據 ②委托專業婚姻律師發函 ③向法院主張贈與行為無效 ??最高法明確:違背公序良俗的贈與自始無效!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但若遇暗箭,法律就是你最強的鎧甲?
還有260萬的工程款沒給我,但這活兒比較早了,一一年的時候了,之所以一直沒管他,要是因為中間有一次我搬家合同丟了,我也沒信心敢去起訴他這個事兒本能不能回來,他說還能不能再多拿點利息,那你這中間有沒有跟甲方去要過錢呢?前年要了一次,對方知道您合同丟了這個事情嗎?沒敢說,那您還是很明智的哈,我們可以一方面再跟對方看看有沒有溝通的這個機會,溝通的過程中呢,看看有沒有可能讓對方把合同拿出來,我們可以先做個電子合同的這個留存嘛,拍個照,或者說復印一下建設工程的這種合同啊,基本上在建委相關部門都是有備案的,如果說是實在拿不到的話,我們就去相關部門去調取一下,看能不能把那邊的底檔給調出來,再一個呢,就是您說的這個利息問題啊,該要還是得要的,不會因為說我們合同丟了,利息就要不著了。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 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東港法院判決乙建筑勞務公司支付甲設備租賃處租賃費103萬元并賠償丟失設備38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因乙建筑勞務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因乙建筑勞務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甲設備租賃處發現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勞務公司采取簡易注銷的方式,即自行承諾注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形式,被核準注銷。 甲設備租賃處向本院提起執行異議,要求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厲某、焦某、劉某為被執行人并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厲某、劉某、焦某系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甲設備租賃處與乙建筑勞務公司的糾紛在訴訟階段股東劉某代乙建筑勞務公司領取起訴狀、傳票手續,該債權經本院生效判決確認,對該債權不存在乙建筑勞務公司不知情的情況。 厲某、劉某、焦某作為乙建筑勞務公司的股東,未經清算即辦理該公司注銷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之規定,對甲設備租賃處申請追加乙建筑勞務公司股東厲某、劉某、焦某為被執行人,且對乙建筑勞務公司的本案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說法 股東悄悄將公司注銷,公司欠下的債就不用償還了嗎?在執行中,有的公司股東自作聰明,在公司注銷時采用承諾“公司注銷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簡易注銷方式悄悄將公司注銷,并天真地認為公司欠的外債就不用償還了。 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根據法律規定,作為被執行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有權申請追加該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公司欠的債反而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條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 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