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分戶能分父親的宅基地嗎



兒子分戶能否分到父親的宅基地,需要具體分析:1、如果農戶只有一個子女,那父母要跟子女共用一處宅基地,不得另行分戶申請宅基地;2、如果農戶有兩個以上子女,但只有一個兒子的,父母隨兒子共用一處宅基地,不得另行分戶申請宅基地;3、如果農戶有兩個以上兒子,父母隨其中一個兒子共用一處宅基地,其他成年兒子可以分戶單獨申請宅基地。一般情況下,父母會跟一個兒子共用一處宅基地的,分戶后,原來老宅子的宅基地使用權歸父母和與父母共用一處宅基地的兒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