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后該怎么辦



近年來交通事故總數呈現增多趨勢,那么發生交通事故后該如何處理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對“交通事故”的定義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也就是說,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車輛有關的造成損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發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護事故現場同時要把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建議在此時打電話報警,由交警介入處理。交警介入后會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對事故雙方當事人進行問話調查,對車輛進行技術檢驗,后跟結合整個事故情況及成因對事故進行責任劃分。責任劃分完畢后交警會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雙方當事人,交警會給事故的雙方當事人做和解工作,如果和解成功,雙方就簽訂和解協議,如果調解不成功,則傷者一方可就交通事故起訴侵權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