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申請個人破產嗎?



個人不能申請破產。申請(被申請)破產的債務人應當具備法人資格,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合伙組織、農村承包經營戶不具備破產主體資格。 因此,在司法實務中,遇到自然人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均通過民事訴訟程序(主要是通過執行程序)解決該類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第八條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2、申請目的;3、申請的事實和理由;4、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