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以舊換新后需要在哪里備案?



更換單位公章必須到公安部門備案。法律沒有規定必須到工商部門備案。但社會團體的印章應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啟用。企業公章、合同專用章及財務專用章須先經過工商、公安部門批準備案才能刻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