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50%如何賠償責任時的車險



交通事故認定責任雙方各50%,即雙方同等責任,常見的賠付情況如下: 1、事故雙方均為機動車的,由對方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全額賠償對方的損失,超過部分再由事故雙方50%的比例賠償對方的損失。 2、事故一方為機動車,另一方為非機動車或行人的,在可以減輕非機動車或行人10%-20%的賠償責任,由機動車方按60%-70%的比例賠償非機動車或行人一方的損失。 3、事故雙方均為非機動車或行人的,則應按50%的比例分別賠償對方的損失。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