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兒童安全座椅的交警會檢查嗎?



嬰兒乘坐汽車不配備安全座椅屬于違法行為,交警發現會依法處理。新修訂的《未成年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采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八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采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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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乘坐汽車不配備安全座椅屬于違法行為,交警發現會依法處理。新修訂的《未成年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采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八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未成年人采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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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檢查費誰來承擔?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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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結 兒童醫療事故死亡賠償費用涉及到多個方面,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賠償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五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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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猥褻兒童罪追訴時效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訴時效為5年,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訴時效為5年,法律主觀:涉嫌強制猥褻、侮辱罪、猥褻兒童罪,一般情節追訴期是5年,3、法律主觀:涉嫌強制猥褻、侮辱罪、猥褻兒童罪,一般情節追訴期是5年,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時效15年,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時效15年。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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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本文將就交通事故兒童十級傷殘標準進行法律知識解析。文章介紹了交通事故兒童傷殘評定的背景和目的,詳細解釋了兒童十級傷殘標準的具體內容和適用范圍。通過本文的闡述,讀者將對交通事故兒童傷殘評定有更清晰的了解。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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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托育機構終止服務的,應當妥善安置收托的嬰幼兒和工作人員,并登錄托育機構備案信息系統向區衛生健康局辦理備案注銷手續,主要負責人:托育機構負責人負責全面工作,應當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有從事兒童保育教育、衛生健康等相關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經歷,且經托育機構負責人崗位培訓合格,社會服務機構性質托育機構,向民政局申請注冊登記,提供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托育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經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后方可上崗。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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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入院記錄、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病歷本、疾病診斷證明書、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傷殘鑒定委托書,傷殘鑒定做哪幾項檢查傷殘鑒定是一種專業的評估技術,它通過對受傷者身體功能及其影響的全面評估,來確定受傷者的傷殘程度,因此,在進行傷殘鑒定時,必須做幾項檢查,在法醫門診進行完檢查確診完畢后,傷者即需要等待法醫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文書,4、法醫受理委托,對傷者進行拍照,檢查,給出鑒定結果。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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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⑴小區內座椅要每天進行擦拭并清理椅子周圍的雜物。⑵廣告欄每天檢查一次,將過期或破損的告示揭下并清理干凈。⑷每日對兒童娛樂設施等進行擦拭、清潔,保持其干凈可用。⑸每日檢查設施的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報修,以免發生危險。那么小區保潔手冊作業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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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拐騙兒童需要哪些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個也可能是幾個。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認定為首要分子。收養孤兒、殘疾未成年人或者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限制。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遺產分割應當有利于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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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稱,童童1歲多那年,母親因患憂郁癥自殺身亡。據家里人說,母親的死使童童的父親褚某深受打擊。然而,令人遺憾的是,三年來,校方、居委會以及童童親屬的相關解救工作均告失敗。因而,要“解救孩子”,從制度建設層面而言,要積極完善我國現有的未成年人監護制度,完成監護精神的轉變。有學者指出,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法的有關規定,褚某的行為剝奪了童童的人身自由權和受教育權,已經涉嫌犯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經檢查認定褚某有心理疾患,不具備監護人資格,童童親屬或居委會可以向法院起訴,依法變更童童的監護權。那么完善國家對受虐兒童的監護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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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坐副駕駛的要求有那些1、機動車前排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后排搭載學齡兒童的,按規定使用專用的兒童安全座椅,副駕駛的規定有哪些:1、抱小孩的家長不可以坐在副駕駛上,也不得將兒童安全座椅固定在副駕駛上,3、抱小孩的家長不要攜帶兒童坐在副駕駛上,兒童坐副駕駛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對前排乘客有明確規定:1、機動車前排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2、副駕駛不能抱有小孩,若副駕駛乘客沒有系上安全帶會罰款5五元以上30元以下的處罰,小孩坐副駕駛的危害如下:1、正面撞擊觸發安全氣囊時, 會產生強大的沖擊力, 會對兒童頭面部和頸部造成重創。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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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了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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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禁毒工作機制的運行主要包括偵查與打擊、預防與救助、 宣傳與教育等各個環節的全方位配合,禁毒法規定的禁毒工作機制是什么禁毒,是指對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打擊和預防,禁毒工作機制由預防與宣傳、檢查與監督、預防與治療、統計與數據等幾個方面構建,在實施的過程中需要全面協作,(三)宣傳與教育宣傳與教育是禁毒工作機制中的重要環節,重點應該從兒童和青少年抓起,加大禁毒宣傳的力度,讓更多的人了解到毒品的危害,增強群眾禁毒意識。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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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針對猥褻兒童案件的頻繁發生,我們應該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提高社會的道德觀念,然而,猥褻兒童案件的頻繁發生,對于兒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引起了社會的強烈憤慨,那么,為什么猥褻兒童案件頻繁發生呢,在當今社會,猥褻兒童案件屢屢發生,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警惕,如果猥褻兒童的行為構成聚眾猥褻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那么判刑標準會相應提高,通常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礎上進行處罰,一些地方對于猥褻兒童案件的查處力度不夠大,執行力度不夠強,使得犯罪分子逍遙法外,進一步助長了犯罪的氛圍。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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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華工作或者學習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國人在華收養子女,應當提交前款規定的除身體健康檢查證明以外的文件,并應當提交在華所在單位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婚煙狀況證明,職業、經濟收入或者財產狀況證明,有無受過刑事處罰證明以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符合規定的與中國建立收養合作關系的國家公民,可通過其所在國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收養組織向中國收養中心轉交收養申請和證明文件,也是需要通過申請審查登記手續的。那么外國人收養我國兒童需要提交哪些書面材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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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工程款拖欠起訴材料: 1、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種簽約,業主認可的工程實施計劃,各種工程圖紙,技術規范等; 2、往信件(書信、電子郵件等)。如業主的變更指令,各種認可信、通知,對承包商問題的答復信等; 3、各種會議紀要; 4、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 5、施工現場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記錄、施工備忘錄、施工日報、工長和檢查員的工作日記、監理工程師填寫的施工記錄和各種簽證等。
工程款拖欠起訴需要材料如下: 1、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種簽約,業主認可的工程實施計劃,各種工程圖紙,技術規范等; 2、往信件(書信、電子郵件等)。如業主的變更指令,各種認可信、通知,對承包商問題的答復信等; 3、各種會議紀要; 4、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 5、施工現場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記錄、施工備忘錄、施工日報、工長和檢查員的工作日記、監理工程師填寫的施工記錄和各種簽證等。
交通事故在線咨詢:小區內發生的交通事故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 對于小區內的道路發生的交通事故,原則上應當作為普通民事侵權行為,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轄和職責范圍。其損害賠償事宜,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當事人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公安機關原則上也可以接受。為了方便事故當事人及時解決糾紛,如果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的,公安機關可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即指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應當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理交通事故等相關規定處理,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進行現場處理,搜集證據,進行相關鑒定;根據事故現場勘察、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接受當事人的請求,對當事人之間關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進行調解,賠償標準參照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執行,等等。
離婚糾紛中,對方與第三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不正當關系,最終被法院認定過程,財產部分根據照顧婦女兒童及無過錯方原則,支持了我們三七分的訴求。
看著簡單的離婚糾紛,判決書卻長達10多頁,在辦理過程中不但查出對方轉移財產,同時查出婚內借款償還婚前的房子首付款等,以為法院無法查實,經過律師一次次的提交調查取證申請,爭取到了撫養權,從照顧婦女兒童的角度,判決對方支付我方95萬元補償,比我們想跟對方談判的金額多兩倍,所以在法律面前,只要努力爭取都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