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醫療事故死亡賠償費用如何計算

導讀:
總結 兒童醫療事故死亡賠償費用涉及到多個方面,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賠償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五項,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近年來,醫療事故頻頻發生,其中兒童醫療事故尤為牽動人心。最近一起引人關注的案件是某醫院因誤診導致一名兒童死亡。這起事件引發了公眾對于醫療事故賠償問題的關注。本文將圍繞“兒童醫療事故死亡賠償費用如何計算”這一話題,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討論。
一、案例引入
2019年,一起醫療事故在社交媒體上引發廣泛關注。一名5歲的男孩因病情反復被送往某三甲醫院。然而,由于醫生的疏忽,該男孩被誤診為普通感冒,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最終,該男孩因病情惡化不幸離世。這起事件引發了公眾對于醫療事故賠償問題的關注。
二、賠償金額的計算
在兒童醫療事故死亡案件中,賠償金額的計算是一個重要環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賠償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五項。
喪葬費:喪葬費包括為逝者定制的墓碑、骨灰盒、遺體告別儀式等費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是指逝者因醫療事故死亡而獲得的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是指逝者的生前扶養的人因醫療事故死亡而獲得的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精神損害撫慰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逝者因醫療事故死亡給其親屬帶來的精神痛苦而獲得的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可以根據侵權行為造成的后果、受害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體案件中,賠償金額的計算還需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和計算。
三、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為了避免類似醫療事故的發生,醫療機構和醫生應采取以下措施:
提高醫生的責任心和專業水平。醫生應認真對待每一位患者,尤其是兒童患者。醫療機構應加強對醫生的培訓和考核,提高醫生的責任心和專業水平。
加強醫療質量管理。醫療機構應建立健全醫療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診療活動的監督和管理,及時發現和糾正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
增加透明度。醫療機構應對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進行公開透明地處理,及時向患者家屬公開事實真相和處理結果,增強患者和家屬的信任度和滿意度。
加強監管力度。政府應加強對醫療行業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打擊,確保醫療安全和患者的合法權益。
兒童醫療事故死亡賠償費用涉及到多個方面,包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在具體案件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和計算。同時,為了有效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醫療機構和醫生應加強自身建設和管理,提高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切實保障患者的合法權益和生命安全。
兒童醫療事故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兒童死亡的賠償標準是:賠償兒童家人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等。
新生兒死亡醫療事故怎么賠償
通常按照醫療糾紛程序來解決爭議。因醫療事故程序需先予以認定,并進行醫療事故等級鑒定, 程序繁瑣并且賠償項目單一,沒有死亡賠償金等高額賠償項目。醫療糾紛程序簡單,認定醫療機構存在醫療過錯及過錯參與度后,即可按照侵權損害賠償項目予以明確計算,各賠償項目羅列如下: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賠償金,護理費,喪葬費等等。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