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幫公司找被博彩黑錢的客戶是違法的嗎 公司是幫他們那些被博彩黑錢無法把錢要回來的人通過技術方面要回來是不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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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支付寶詐騙舉報成功錢能回來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支付寶被詐騙的錢能不能要回來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由支付寶公司和公安機關合作追繳相關被騙的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 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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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送給別人的東西還能要回來嗎需從以下情況判定:1.贈與的任意撤銷贈與的任意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后,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不再為贈與行為。而由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銷權,才能實現贈與人撤銷贈與的權利與意愿。因而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銷贈與必須基于贈與人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而致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這一法定情形。為了盡早確定贈與關系的去留,贈與人或者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應當依法及時行使撤銷權。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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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協議中把房子給孩子還能要回來嗎1離婚協議中把房子過戶給孩子屬于贈與行為。2即使雙方沒有及時按離婚協議履行過戶手續將房產過戶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據合同法規定行使撤銷權。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的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如未發現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不受支持。據此規定如離婚協議中已經明確房子歸孩子所有只要不存在欺詐脅迫等違法情形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離婚協議中的一方在離婚后又對將房產過戶給孩子的約定反悔并不涉及第三方保護。那么離婚協議中把房子給了孩子還能要回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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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違法分包導致的工程款損失,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提供了一系列的補償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點:1. 違法分包合同的無效:通過證據證明違法分包,可以要求對分包合同無效,并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當然,以上只是違法分包工程款計算的一部分內容,具體計算方法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細化,根據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可以計算出因違法分包而引起的差額成本,綜上所述,違法分包的工程款計算和補償手段是一個復雜而重要的問題。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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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境外詐騙的錢可以追回來嗎:境外詐騙的錢,可不可以追回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辦案機關會對違法所得進行追繳,追繳到的會退賠給受害人。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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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第二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違法所得的基本原則是:以當事人違法生產、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所獲得的全部收入扣除當事人直接用于經營活動的適當的合理支出,為違法所得,本辦法有特 ...,【法律依據】:《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在認定行政處罰案件中的違法所得時,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事實依據,結合證據、書證、財務賬目、銀行電子數據等證明其來源。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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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根據法律規定,合同與欠條并不是工程款案件起訴的必要條件,但是如果當事人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撐案件事實與其訴訟請求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法律主觀:沒簽訂合同,能要回拖欠的工程款,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主觀:沒簽訂合同,能要回拖欠的工程款,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1、法律主觀:沒簽訂合同,能要回拖欠的工程款,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工程款沒簽合同要不回來,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嗎工程款沒有合同和欠條滿足下列條件是能起訴的:被告明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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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非法集資違法犯罪行為一旦實施,就會給眾多的人民群眾告成巨大的財產經濟損失。有的非法集資案的受害者遍及全國各地、港澳臺地區,甚至世界多國。有的受害人深受非法集資危害后,服毒自殺、跳摟自盡,造成極其惡劣的危害后果和社會影響。這就造成了社會民眾的非法集資款難以追回的嚴重問題。非法集資受害人作為非法集資案件中的當事人,當然有權追回自已被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組織非法集資的款項。既然追回集資款項是受害民眾、受害當事人的天經地義的權利,那么,他們既可以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必要時也可以依法自己或委托適當的組織或個人參與追回自己被非法集資的款項。那么非法集資款項受害人能要回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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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訴轉包人、違法分包人之前,實際施工人應當先與發包人協商解決糾紛,以節約時間和成本,在起訴過程中,實際施工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轉包人、違法分包人存在違法行為,并證明自己已經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施工任務,以及對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工程款的事實,首先,轉包行為使得實際施工人失去了對工程的控制權,實際施工人可以向法院主張轉包人、違法分包人承擔支付工程款的義務,并要求其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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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丈夫婚內出軌妻子可以起訴小三違法嗎當下年輕人為了滿足精神和物質的生活需要做小三破壞別人婚姻犯法嗎在我國民法典中沒有明確提出做小三破壞別人家庭犯法的規定。只有道德上的譴責。根據法律規定小三不擁有兩個結婚證是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小三破壞別人家庭小三負法律責任嗎如果沒有對破壞的家庭中一方進行人身傷害或其他觸犯法律的行為法律一般是不會追究的。小三得到的財產可以要回來嗎(一)小三得到的財產時夫妻關系存續間的共同財產即使離婚后也可要回來。因為一方對婚姻期間對共同財產時沒有單方面處分權的。(二)如果小三拿到的是分手費根據上文所訴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可以要回。那么丈夫婚內出軌妻子可以起訴小三違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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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問題來了,假如異性同住酒店被查房,不是夫妻關系算違法嗎,如果異性同住酒店被查房,不是夫妻關系算違法嗎,第二種是非夫妻關系與未成年人發生不正當關系的是違法的,這種情形屬于刑法上的強奸罪,是很嚴重的違法行為,這個罪名是對于未成年人的保護,即使是未滿14歲的女性跟行為人屬于戀愛關系、雙方自愿發生了性關行為,在法律層面也是會判定為強奸的,一、酒店入住條件人們在平時的生活中多少都會有住酒店的需要,現在入住酒店,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且進行實名登記。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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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第六百六十四條,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因此,法律賦予了贈與人單方面的撤銷權。所以只要沒有發生產權變更,沒有進行不動產變更登記,贈與人可以隨時撤銷贈與,把房子要回來。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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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法分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律師解答違法分包人承擔連帶責任法律依據是:承包單位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應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承包單位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因轉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與接受轉包或者分包的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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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起訴怎么把錢要回來法律分析:對于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當事人要提起訴訟的,可以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立案后應當在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被告應當在受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起訴多久能把錢要回來起訴要錢的,如果適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六個月可以結束,如果是簡易程序,則一般三個月會結束,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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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作為掛靠在其他公司名下的實際施工人,有時為了能夠順利拿到工程款,不得不作出些許無可奈何的讓步。在工程完工,尚未收到全部款項時,分包方要求先行簽署結算單,但分包方想賴賬,少支付款項,虧的錢能要回來嗎?實際施工人該怎么辦?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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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以戀愛的名義借錢千萬注意!別被騙財又騙色!有人說“你的寬容就是對方放縱的理由”,上次的借款還沒有還一分錢,隨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錢理由向小麗撲面而來,微信支付、支付寶轉賬等多筆記錄,合計有20多萬元。為了所謂的“面子”,小麗內心也很掙扎,但還是不得不借給小李錢,但每每提及還錢的時間,小李都是一堆借口,“過幾天就還給你、生意賺錢了肯定還你、等我出差回來就還錢......” 這些搪塞的理由小麗都聽了無數遍,碰到小李這種近似耍無賴的行為,她雖然氣急敗壞,但也是無計可施。頻繁的爭吵和小李的言而無信,讓小麗失望透頂,兩人的感情也逐漸走向分手的邊緣。 有一天下班后,小麗給小李發微信,忽然發現信息發不過去,顯示自己已不是對方好友!小麗心里咯噔一下,她頓時感覺不妙,趕緊撥打了電話,那頭卻傳來“您撥打的電話無法接通......”的聲音。 這時,小麗頓時原地慌亂,那個曾經口口聲聲說要陪伴自己一輩子的人,居然借完錢就“失蹤了”!自己難道真的是被騙了嗎?她感到沮喪和絕望,覺得自己陷入了一個無法解脫的困境,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訴說,只有獨自默默忍受。 電話打了半個月,仍然是無法接通。小麗感到非常無助,內心痛苦至極,一方面覺得自己感情受騙,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難道這借出去的20萬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對方要回錢呢?在痛苦的掙扎中,小麗沒有放棄,她決定尋求法律的幫助,隨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幫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專案組核實事實、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并立即開展行動。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貸糾紛,雖然對方給打了欠條,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師以聯系到對方父親作為突破口,僅用3個月,成功和解、案結事了,幫助當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當事人對天用律所專業實力和高效辦案非常認可,贈送了錦旗表達感謝!
欠債不還,可以父債子償嗎?戀愛期間轉賬,還能要回來嗎?律師費如何讓對方承擔?24年民商、刑事審判經驗的專家顧問給你高效解決方案,讓要賬不再是難題!
老公不給老婆錢花違法嗎?老公的工資應該上交嗎?
“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棵草”,這首耳熟能詳的兒時童謠,照進了現實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殘酷一面。 本應該擁有快樂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親離世后,被父親與繼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膽小自閉、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撫養,可以要到監護權嗎? 1歲父母離婚 與母親相依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個小城鎮,李先生與王女士按農村習俗轟轟烈烈地辦理了結婚典禮,開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 一年后,王女士順利生下兒子小昊,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一份無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長,小兩口年輕氣盛,常因雞毛蒜皮的小事激烈爭吵,后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甚至因離婚糾紛鬧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離婚糾紛民事調解書,雙方達成協議,剛滿一周歲的小昊由母親王女士撫養。此后母子倆相依為命,日子雖清貧,但也幸福。 6歲母親去世 受后媽虐待 可是命運的殘酷再次降臨到這對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僅6歲的小昊徹底失去了母愛。 在這個還不懂生離死別的年紀,“媽媽、媽媽”的哭喊聲撕心裂肺,母親的離世對于這個單親家庭的孩子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 此后,小昊被父親接回家中,但此時的父親已再婚,小昊就變成了繼母的眼中釘、肉中刺。繼母經常恐嚇、辱罵小昊,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對他進行毆打,每天只讓他吃剩菜剩飯,小小年紀的他飽受身心摧殘。 而小昊父親竟然沒有一絲父愛,他的冷血無情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父親在小昊被繼母虐待時不聞不問,不照顧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學費、醫療費。 在長期的這種惡劣生活環境中,小昊因營養不良導致身體發育遲滯,遠不及其他同齡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發膽小自閉,講話都不敢高聲言語,已被醫院診斷為中度抑郁,嚴重影響了小昊的健康成長。 姥姥想要監護權 父親拒絕 得知此情況的姥姥對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時小昊繼母揚言威脅,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來了,否則會遺棄甚至殺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沒有一個小朋友本該有的天真可愛,眼睛里透露出對外界的恐懼與無助,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衣物只有破爛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無。 頓時,姥姥淚流滿面,十分心疼這個苦命的外孫,不知道在這四五年時間里,小昊是受盡多少的苦楚、過著怎樣的悲慘生活…… 姥姥決定要回小昊的撫養權,讓他從自閉和抑郁的陰霾中走出來,重新找回快樂的童年,但是父親卻拒絕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為了讓小昊能夠順利入學、健康成長,姥姥決定用法律手段捍衛外孫的合法權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尋求幫助。 天用律師正義出手 成功要到監護權 聽到案件詳細情況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牽連著所有律師們的心,天用律師辦理的不僅是一個案件,更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與未來人生! 天用律所專案組更是心急如焚,面對父親怠于履行監護職責,專案組立即啟動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師多次與承辦法官溝通,但是法官表示,“這個案件很可能不會開庭審理,父親有監護權是合理的”。 天用律師與法官據理力爭:“雙方沒有結婚證,母親去世,姥姥當然可以要監護權,而且一個六七歲的孩子長期遭受父親與繼母虐待,已屬侵權,本次開庭審理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和未來發展!” 利他之心與正義的力量是強大的,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案件如期開庭審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證據,在庭審中歷數小昊父親與繼母的虐待行為。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小昊父親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姥姥為小昊監護人。 案件勝訴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溫暖懷抱,天用律師的堅持不懈也收獲了勝利與喜悅。 小昊姥姥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達感謝,希望小昊能夠順利上學、健康成長,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F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車禍死亡,家屬對責任劃分不認可,復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點多,在北京市某條高速上發生了一起悲劇。 老王正駕駛著貨車為東家送貨,在行駛過程中沒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輛重型貨車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車輛行駛速度較快,兩車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駕駛的貨車嚴重毀損! 七零八落的車輛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貨車原本的樣子了,更嚴重的是老王當場就被車禍奪去了生命。 隨著交警不斷深入處理,逐步查明了對方司機的后方反光涂裝不合格、車輛超載等問題,但仍沒拗過追尾這條“大腿”,給老王定了個主要責任。 拿到事故認定書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老王作為家里頂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歲的老母親體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顧;下有3個子女,尚未成家立業;妻子也年過半百,無經濟收入。 面對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這些天都在淚水中度過。 在悲痛之余,讓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對主責不認可,怎么申請復核更改責任的問題。 他們一無顯赫的家世背景、二無廣泛的人脈資源,打聽來打聽去也只限于親戚朋友的七言八語,也沒有得出個所以然來。 復核申請的時間很短,按以往的經驗來看復核成功的難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認為,眼下最緊急的是找一家專業的律所來處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結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幫他們提請復核,查清事實爭取責任。 02 律師專業復核 成功更改責任 元甲律師團隊介入后,協助家屬一同梳理事故情況及復核思路,在蛛絲馬跡中有了重大發現: 對方在詢問談話中有明確表示過其車輛出現故障,而這一事實卻并未被交警在認定書上寫明。 元甲辦案人員抓緊短暫的復核時間向警方申請查閱卷宗,明確了對方的貨車型號及筆錄中記載的自認車輛發生故障的情況。 “高速路上、發生故障、正規貨車......”種種跡象在專業的元甲交通辦案團隊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為嚴格的車輛故障處理規范,而且目前正規的重型半掛車都統一裝配了北斗車輛行駛數據記錄儀記錄行駛速度。 元甲團隊以此為切入點,強調對方車輛發生故障后處理不當,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駛增添其他車輛行車風險的重要原因,向復核機關提請了復核。 在元甲律師的專業處理和不懈努力下,終于迎來了好消息! 復核成功改變責任比例,從認定老王為主責,到以原交警隊部分事實未認定為由發回重新認定,成功改判為雙方同等責任! 03 案件亮點 抓住目前正規貨車統一安裝北斗監控系統的新形勢讓對方車速情況有跡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駛的特殊規定為切入明確對方被遺漏的嚴重違法事實。 04 辦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鎖定可能通行的道路,這是辦案人員久經鍛煉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尋求擁有這份能力的專業人士來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陰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來。堅持不懈,據理力爭,才有峰回路轉,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復核中,上級復核機關受理復核后僅對復核提出的異議及事故卷宗進行書面審核,如復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認定中的錯誤,則大概率會收到一份維持的結論。 事故認定經過專業人員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復核,并匹配相關證據,才有可能削尖了腦袋,成為復核成功的那10%!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F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钡诰虐侔耸鍡l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眲⒛?、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