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別人要轉賬25塊錢給我的,轉多了700塊錢,對方要是起訴或者找警方,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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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幫別人轉賬指的是,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將他人的資金通過銀行賬戶、第三方支付平臺等途徑轉移到另一個賬戶或地區,二、如何防范幫別人轉賬的風險1、加強法律意識加強自身的法律意識,了解和熟悉與轉賬相關的法律法規,避免參與任何違法犯罪活動,幫別人轉賬看似是一個簡單的行為,實則蘊含著巨大的法律風險,這種行為通常涉及資金跨境轉移、洗錢等問題,一旦被查處,將可能面臨法律風險,只有加強自身的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才能有效防范幫別人轉賬的風險,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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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總之,對于有轉賬記錄的詐騙,受害人可以通過及時報案、凍結賬戶、提起訴訟和尋求律師幫助等方式,追回被騙的錢款,有了轉賬記錄,受害人就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協助公安機關追蹤詐騙款的去向,在這個案例中,張先生之所以能夠成功追回被騙的錢款,主要是因為他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并提供了轉賬記錄等重要證據,2. 凍結賬戶:在在案例中,警方通過轉賬記錄等信息,追蹤到了詐騙款的去向,并成功凍結了其中的 80%,因為公安機關可以通過轉賬記錄等信息,及時追蹤詐騙款的去向,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予以攔截和凍結。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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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離婚撫養費銀行轉賬給前配偶可以嗎法律對撫養費支付的形式并沒有明確的規定,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肯定是可以的,銀行轉賬的,轉賬人需要保留相關的單據,以證明已經支付撫養費。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那么離婚撫養費銀行轉賬給前配偶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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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銀行卡被詐騙支付寶被凍結怎么解凍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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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現在的借貸關系,有很多是通過轉賬的方式來支付,那么如果對方沒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我們怎么起訴他呢,沒有借條,可以用轉賬記錄起訴對方嗎,沒有借條,可以用轉賬記錄起訴對方嗎,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欠錢不還,向法院起訴債務人,應當準備好起訴狀,借條、轉賬記錄、催款通知等相關證據,向債務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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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本案中,張先生提供了微信轉賬記錄作為證據,證明自己已經支付了 5 萬元的定金,因此,在使用微信轉賬時,被轉賬方應當注意保存和備份轉賬記錄,并盡可能提供其他證據,以增強證據的證明力,因此,在法律上,微信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在取證和保全微信轉賬記錄時,應當保證證據的合法性和關聯性,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微信轉賬記錄作為證據,其證明力的大小取決于具體情況,通過這個案例可以看出,微信轉賬記錄雖然可以作為起訴證據,但是其證明力的大小取決于具體情況。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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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支付孩子撫養費轉賬有哪些規定1、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超出十八周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那么支付孩子撫養費轉賬有哪些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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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是在電商平臺上被騙,可以聯系平臺客服,要求凍結對方賬戶或提供交易信息,一旦發現被騙,要立即采取行動,保存證據,報警并聯系支付平臺客服,如果被騙金額較大,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如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3. 警方和平臺的處理速度和力度:如果警方和平臺能夠迅速采取行動,凍結對方賬戶或提供交易信息,那么追回錢款的可能性就會更高,能否追回被騙的錢取決于多個因素,包括被騙金額、案件復雜程度、警方和平臺的處理速度和力度等。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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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當你發現借錢不還的情況并且僅僅只有轉賬記錄時,不要慌張,尋求專業幫助才是明智之舉,當你面臨這種情況時,要明確轉賬記錄的作用和局限,尋求專業幫助,并加強預防措施,以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在追回借款的過程中,你需要更多的證據來證明借款合同、借款協議、借款支付記錄等,這些都是幫助你證明你有權獲取追回借款的基本前提,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借貸證據,包括轉賬記錄、借款合同、借條等憑證,以備不時之需,專業的團隊可以幫助你收集更多的證據,并根據法律規定來制定追回借款的具體方案。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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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只有轉賬記錄是拿不回來的,這只能證明資金支付的行為,法律明確規定誰主張誰舉證。你說是借的,必須得有借條或者借據的證據。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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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官后語山東省高青縣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級法官 經明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主張成立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僅憑轉賬憑證訴請返還借款的,被告抗辯該轉賬系基于其他法律關系形成并提供證據佐證的,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進一步的舉證責任,除需要有款項支付的證據,還需證明雙方存在借貸合意,案例一本案中,原告姜某某僅憑轉賬憑證訴請被告張某某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在被告張某某不予認可并提供&ldquo。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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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當事人通過調解、和解或者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不適用前款規定。其次,事先未約定違約金,債權人不能請求違約金。那么支付寶轉賬記錄和微信聊天記錄能要回欠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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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只有欠條沒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根據相關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30萬借條沒有轉賬憑證如果人們缺乏大量的實質性證據,可自己又是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供個人社交平臺的交易記錄,以及與對方的聊天記錄,現金借款沒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怎么辦現金借款沒有借條收集證據 沒有借條的,對于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并錄音。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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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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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以戀愛的名義借錢千萬注意!別被騙財又騙色!有人說“你的寬容就是對方放縱的理由”,上次的借款還沒有還一分錢,隨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錢理由向小麗撲面而來,微信支付、支付寶轉賬等多筆記錄,合計有20多萬元。為了所謂的“面子”,小麗內心也很掙扎,但還是不得不借給小李錢,但每每提及還錢的時間,小李都是一堆借口,“過幾天就還給你、生意賺錢了肯定還你、等我出差回來就還錢......” 這些搪塞的理由小麗都聽了無數遍,碰到小李這種近似耍無賴的行為,她雖然氣急敗壞,但也是無計可施。頻繁的爭吵和小李的言而無信,讓小麗失望透頂,兩人的感情也逐漸走向分手的邊緣。 有一天下班后,小麗給小李發微信,忽然發現信息發不過去,顯示自己已不是對方好友!小麗心里咯噔一下,她頓時感覺不妙,趕緊撥打了電話,那頭卻傳來“您撥打的電話無法接通......”的聲音。 這時,小麗頓時原地慌亂,那個曾經口口聲聲說要陪伴自己一輩子的人,居然借完錢就“失蹤了”!自己難道真的是被騙了嗎?她感到沮喪和絕望,覺得自己陷入了一個無法解脫的困境,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訴說,只有獨自默默忍受。 電話打了半個月,仍然是無法接通。小麗感到非常無助,內心痛苦至極,一方面覺得自己感情受騙,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難道這借出去的20萬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對方要回錢呢?在痛苦的掙扎中,小麗沒有放棄,她決定尋求法律的幫助,隨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幫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專案組核實事實、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并立即開展行動。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貸糾紛,雖然對方給打了欠條,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師以聯系到對方父親作為突破口,僅用3個月,成功和解、案結事了,幫助當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當事人對天用律所專業實力和高效辦案非常認可,贈送了錦旗表達感謝!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