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借條,可以用轉賬記錄起訴對方嗎?

導讀:
現在的借貸關系,有很多是通過轉賬的方式來支付,那么如果對方沒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我們怎么起訴他呢,沒有借條,可以用轉賬記錄起訴對方嗎,沒有借條,可以用轉賬記錄起訴對方嗎,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欠錢不還,向法院起訴債務人,應當準備好起訴狀,借條、轉賬記錄、催款通知等相關證據,向債務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沒有借條,可以用轉賬記錄起訴對方嗎?
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但是僅憑轉賬記錄,不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會有敗訴的可能。應當搜集其他能證明存在借貸關系的證據,做好起訴準備。
沒有借條仍然可以起訴。但要想得到人民法院判決的支持,除債務人自己承認外,債權人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否則將承擔敗訴的風險和責任。
證據包括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借條屬于直接證據。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通過提供證人證言、錄音、短信、聊天記錄、匯款憑證等間接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建議債權人在通過一些方式收集證據時,可以通過債務人自認的方式,比如找債務人協商,通過錄音或其他記錄方式確定存在真實有效的債權債務關系;向債務人通過書面方式催要,讓對方簽字確認等。然后可以通過去法院進行訴訟的方式解決,這種債權一定要盡快解決,可能有超過訴訟時效的可能。
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起訴。
但是僅憑轉賬記錄,不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會有敗訴的可能。應當搜集其他能證明存在借貸關系的證據,做好起訴準備。
(1)搜集對方承認借款事實的手機短信、聊天記錄、錄音錄像等。
(2)尋找借錢時,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證人和證言。
通過以上證據,提供給法院審查,法官如果認為提交的手機短信、聊天記錄、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證據來源合法,內容符合客觀事實,證據真實有效,那么對方就須承擔還款責任。
欠錢不還,向法院起訴債務人,應當準備好起訴狀,借條、轉賬記錄、催款通知等相關證據,向債務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沒有借條,可以用轉賬記錄起訴對方嗎?
現在的借貸關系,有很多是通過轉賬的方式來支付,那么如果對方沒有借條,沒有轉賬記錄,我們怎么起訴他呢?是不是可以直接打款給他,然后拿著轉賬記錄到法院起訴呢?
答案是可以的。但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讓對方提供轉賬憑證作為證據,并表明這是對方自愿給你的。
2、要保留好轉賬記錄、聊天記錄中雙方的通話錄音等。
3、要讓對方證明轉賬確實是你本人自愿給的,如果對方不愿意,那么法院將無法認定這筆轉賬是屬于你本人的。畢竟轉賬證明也屬于證據之一。
4、在法院庭審過程中,你一定要盡到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提供證據來證明這筆借款。如果你確實沒有這筆款項,那么可以讓法官聯系對方讓他去補寫借條。
1、借條
借條是表明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借貸關系的書面憑證,是以借款為內容的法律文件。
借條一般由標題、正文、署名、日期三部分組成。
標題:寫明借條的名稱,即“借條”。
正文: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以及借款金額,并應在寫明借款日期同時寫明還款日期。
署名: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也可由借款人親自簽名按手印)。
日期:應為雙方簽字確認的日期,不能填寫為出具借條的日期或蓋章日期。
借款金額:應大寫和小寫相一致,如果金額較小,建議小寫人民幣伍仟元整(¥5000.00)。如果金額較大,也可以在借條中約定一個固定的利息數額,如借款利息為年百分之三(或千分之五),則在借條中應明確寫明。
2、收據
收據是證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最直接證據,但由于收據很難證明其真實性,所以,在實踐中,很多人認為收據就是一張廢紙。其實,收據也具有較高的證明力,只要你有一張收據,那么就可以證明雙方的借款關系了。
不過你一定要記住兩點:
第一、收據只是一種證據形式。只有當法庭要求你提供收據時才能使用該證據形式,如果沒有要求出具的情況下就不能使用。
第二、要保存好收據等證據材料。
一旦有了法律糾紛,這些資料就是你打官司的依據和武器。如果沒有保存好這些資料,那么在法庭上法官也不會主動出示相關證據資料。
當然,除了這些之外,如果你們之間有其他債權債務關系的話,最好讓對方出具書面的欠條、借條之類的東西。這不僅能證明你們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而且也能作為證據來證明借款事實。
所以說還是那句話:有了借條、收據、欠條之類的東西就有了憑證。
3、合同
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只要是合法簽訂的合同,也是有效的,法院都會予以認可。
雖然說很多人沒有借條,但是能提供轉賬憑證也能證明這一點。因此,只要對方有轉賬記錄,就可以作為證據。
因此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轉賬記錄也是有效的證據之一。
1、如果對方只是在支付寶里給你轉過款或者你給他轉過款,但是并沒有借條的話,那么你只能拿出聊天記錄、轉賬憑證等來證明。即使是真實的轉賬記錄也不一定能證明借款事實的存在。
2、如果對方在支付寶或者微信里有很多欠款,而且還沒有打借條的話,那么只能想辦法起訴他了。這時候你可以讓法院出具一個轉賬記錄,證明你確實是打款給了對方而不是他借的錢。
3、如果對方不承認自己給過你錢或者自己沒有打過借條,那么你就只能讓對方提供證據了。如果你能提供轉賬記錄或者聊天記錄、通話錄音等證據來證明的話,那么對方就只能對他進行“自證”了。
4、如果轉賬記錄無法證明借款事實存在的話,那么法院也很難認定這是借款關系的。因此你只能證明轉賬確實是自愿給的。
4、錄音
如果對方沒有借條,那你就可以錄音了。在你和對方談話過程中,雙方可以同步進行錄音。
法律規定,只要有錄音證明是你自愿給他的,那這份證據就有效了。
舉個例子:你有一筆2萬元的借款,轉賬記錄顯示是給了對方。但是,如果你在這場借貸案件中沒有證明這2萬元是你自愿給他的,那么法院是不會認定的。
此時,你可以讓對方在庭審過程中對轉賬記錄進行翻證,要求他提交之前的談話錄音來證明是你自愿給他的。
如果在錄音過程中,對方又改口了說不是自愿給你的,那么這個證據就會失去效力。
比如:對方說當時轉賬是因為跟另一方借錢有糾紛,不想還了,才找你借錢的。那么這時,他又改口說了不想還錢。此時,你可以拿出錄音來證明是對方自愿給你的。
5、轉賬記錄
轉賬記錄是最能直接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的證據,是非常重要的證據,因為轉賬記錄是能夠證明你確實收到過對方的款項的。如果想要打官司,你就需要向法庭提供轉賬記錄、通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的證據。
只要證據充分,對方也不能反駁你提供的證據,那么你就可以勝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注:以上內容來源于《民法典》,如果有疑問或需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識可以到普世通專業律師團隊咨詢!
6、電話錄音
現在的人,如果真有借錢不還的,可以用手機錄音來作為證據。
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對方確實向你借了錢,那么法官對你的主張可能不會支持。但法官也不是完全按照你所說的去認定事實,他也會根據雙方的通話記錄、轉賬記錄等來判斷這筆借款是否存在。
另外,對方如果只是口頭承諾借錢了,但沒有寫借條或者其他書面證據來證明自己確實向對方借了錢的,那么他就不需要承擔還款責任。
當然,我們也不能因為沒寫借條或其他書面證據就覺得這個人不靠譜。如果對方是個實在人,能夠把借錢的過程完整地表達出來,而且他有書面證據證明自己確實向你借了錢,那么他也是可以不還這筆借款的。
7、其他
如果在借款關系中,你無法證明這筆款項的來龍去脈,也就是無法證明這筆款項屬于你本人,那么建議你將轉賬記錄和其他證據,如聊天記錄、錄音錄像等一并提交給法院,由法官來認定這筆款項是不是你本人的。
在打官司時,很多人都不愿意使用轉賬的方式,因為感覺轉賬很容易被偽造。其實不是的,現在很多平臺都可以進行轉賬驗證,所以如果你實在想使用轉賬方式支付款項的話,建議你在轉賬前向對方要一份借條。因為我國在2012年就頒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第4條就規定了:“原告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依據基礎法律關系提出抗辯或者反訴,并提供證據證明債權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引起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之間的民商事爭議所涉及的法律關系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