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本人經營一家實體服裝店,我通過他人邀請注冊成為了172號卡分銷平臺(得到運營商支持和認可的合法平臺)的經銷商,請問我在店鋪以紙面廣告的方式順帶推銷他人辦手機卡賺取傭金有違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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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消費者在二手商品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受到損害,人民法院綜合銷售者出售商品的性質、來源、數量、價格、頻率、是否有其他銷售渠道、收入等情況,能夠認定銷售者系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消費者主張銷售者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承擔經營者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投訴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后,請求消保委調解,即由第三方對爭議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服勸導、溝通調和,以促成雙方達成解決糾紛。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訴訟屬于民事訴訟范疇。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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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清債公司在現今社會很常見,大家都知道一般情況委托這樣的清收機構的人都會是債權人。而深圳的一家清債公司卻是迎來過很多擔保人擔保人。就是因為在經營中不慎為他人進行了擔保,結果借款人無影無蹤。在法規中明令禁止公司的上層領導用公司的資產作為擔保,為他人進行擔保活動。否則擔保合同視為無效。擔保是個責任重大的事情,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和債權人簽訂的借貸協議,如期償還債款時,公司擔保人是要負責任的,代為履行償還義務。另一個如果是由于擔保合同無效的過錯是擔保人的責任,導致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擔保人是要為其后果承擔民事責任的。那么經營中不慎為他人提供了擔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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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法律風險是什么(一)主體資格和經營范圍的風險從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性質來說,它可以說是虛擬的商業銀行,因為平臺的提供服務時聚集了大量的用戶資金或者發行了大量的電子貨幣,客觀上已經具備了某些銀行的特征。央行2010年6月頒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管理辦法》明確將第三方支付平臺定位為非金融機構,對其監管標準、準入條件的設置標準均低于商業銀行,以利于第三方支付產業的發展。這導致第三方支付存在一定的監管漏洞,比如沉淀資金使用混亂,從而形成資金安全隱患,并可能引發支付風險和道德風險。那么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法律風險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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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貸款放款額持續增長的當下,數萬億的不良資產亟待加快處置,不良資產市場迎來藍海。對于貸后管理人員來說,是利好消息。但在實際的催收工作中,斗智斗勇也是一點沒錯。債務人類型的多樣化,也讓不少催收員疲于奔命,無所適從。對于這樣的企業,即使勝訴,也可能無法執行付款,另一方可能早已轉移了財產,或者注銷了原來的公司,成立了另一家公司。與這些公司打交道的最佳方式是利用媒體和其他開放的方式來創造公眾輿論并迫使他們償還債務。那么對不同的公司債務催收平臺應該怎么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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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些人擔心催收平臺的合法性是完全沒有必要的。首先因為是涉及到我們自己的利益問題,所以大家選擇平臺時一定要選擇合法的,正規的,催天下平臺擁有國家許可的欠款催收資質,獲批:受托代收代繳欠款服務、受銀行委托對信貸逾期戶和信用卡透支戶進行催收服務的經營資質。催天下平臺以大數據為驅動,向債權人提供自助催收和委托催收服務,為律師提供催收案源及兼職任務。降低催收成本,提升催收效率。全方位提高欠款人的違約失信成本,合法為債權人追討欠款。那么催天下欠款催收技術服務平臺簡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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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對于網約車經營申請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明確經營范圍、經營區域、經營期限等并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第十條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在取得相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并向企業注冊地省級通信主管部門申請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后方可開展相關業務。備案內容包括經營者真實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等。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自網絡正式聯通之日起30日內到網約車平臺公司管理運營機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受理機關辦理備案手續。那么網約車平臺要備案后才能經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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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絡借貸的優點是能夠使借款人的借款信息在一個較為廣泛的范圍內傳播,使更多的潛在的貸款人獲知該信息。雙方以網絡借貸平臺為中介,能夠迅速地實現交易信息的互通,從而達成交易。網絡借貸的缺點1、對貸款人的信用以及信息等存在風險網絡借貸雖然可以通過電話、網絡以及其他渠道對借款人基本信息進行調查,但這只是貸款的最基礎部分,借款人的信用、經營狀況以及貸款用途很難跟蹤調查,這是最大的風險所在。那么網絡借貸平臺的優缺點分別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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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用打車軟件網約車出事故網約車平臺要賠償嗎在網絡約車服務中如果出現安全事故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第四章第十六條有明確規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承擔承運人責任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從這條規定就可以知道網約車平臺方作為管理者和組織者收取了類似于“管理費”的費用一旦乘客因乘坐叫車平臺約來的車輛出現事故平臺方也應該成為責任主體。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是手機約車的非營運車輛一旦發生車禍乘客和車主均可能面臨被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風險。那么用打車軟件網約車出事故網約車平臺要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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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目前,有些P2P網貸平臺將自己的賬戶用作貸款人與借款人轉賬的中間賬戶,這使得網貸平臺經營者能隨意挪用平臺內的大部分滯留資金。在借貸過程中,P2P網貸平臺都會要求借貸雙方提交詳細的個人信息,有些平臺甚至要求借款人提交親朋好友的驗證信息以提高自己的信用度,這樣就會形成一個非常大的個人信息數據庫,在今天個人信息被泄露、竊取、販賣事件頻發的環境下,P2P網貸平臺恐怕也難以獨善其身。那么P2P網絡貸款平臺引發的法律風險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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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提到從事網約車的駕駛員需與網約車經營者簽訂勞動合同。去年的征集意見中涉及該問題的30觀點認為經營者與司機符合事實勞動關系特征簽訂勞動合同有利于保護司機合法權益。但70觀點認為網約車經營者與駕駛員之間可能只是經濟合作關系不屬于勞動關系。據悉由于網約車駕駛員不少為兼職如果與網約車經營者簽訂勞動合同大量兼職司機或將退出網約車市場。那么司機必須與平臺簽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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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三方支付平臺主體資格和經營范圍的風險從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性質來說,它可以說是虛擬的商業銀行,因為平臺的提供服務時聚集了大量的用戶資金或者發行了大量的電子貨幣,客觀上已經具備了某些銀行的特征。而第三方支付吸收用戶資金并不能看做是吸收存款,發放貸款更是無從談起,它不具有法律規定的銀行主體資格,因此不能將第三方支付平臺當成是商業銀行,更不能以監管商業銀行的標準來要求第三方支付企業。這導致第三方支付存在一定的監管漏洞,比如沉淀資金使用混亂,從而形成資金安全隱患,并可能引發支付風險和道德風險。那么第三方支付平臺主體資格和經營范圍的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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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發生支付糾紛可以找哪個部門投訴,找商家還是第三方支付平臺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三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法律保護”,“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遵守本法”。那么發生支付糾紛可以找哪個部門投訴,找商家還是第三方支付平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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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融資平臺公司債務的風險有哪些主要有以下幾點風險:一、企業債務融資會有哪些風險(一)公司的債務融資會降低公司投資能力,控制其無限的投資沖動,保護投資者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有債務負擔,債務支出減少了公司的現金流量,從而降低了經理人從事無效投資的選擇空間。(三)債務融資限制公司在無效投資方面的作用與公司的行業特征有關。我國對銀企關系的制度設計以防范金融風險為主,由此導致了認識的偏差,認為銀行對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只能以外部監督為主,銀行參與公司內部會引起更大的金融風險。企業在籌措資金時,可能面臨利率或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那么融資平臺公司債務的風險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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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絡支付平臺的七大法律風險:1.主體資格和經營范圍的風險,已經提過了。《反洗錢法》在明年的1月1日正式實施,對服務機構還是第三方網絡平臺機構要求更高了。央視曾報道過利用支付寶進行套現的問題,我個人也進行了反思,為什么支付寶會成為被套現的焦點,我個人理解支付寶,包括他和其他第三方網絡支付平臺有三種:a)支付寶交易量是很大的。b)支付寶的交易沒有成本的交易,并不是支出支付寶的網絡交易是免費的,其他家也有,據我個人所知,不收手續費的交易服務應該是從淘寶的支付寶開始的。那么第三方網絡支付平臺有哪些法律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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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法通則第30條規定合伙人須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但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見第46條已作擴大解釋出資不勞動不經營者也可作為合伙人。ABC合伙入股資金從D手上轉接一家經營家紡的店鋪D以店鋪的裝修及房租入干股。相關法律知識合伙企業法有關合伙的規定第五十三條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第五十四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分擔虧損。那么合伙經營虧本后產生經濟糾紛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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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河北省遵化市法院的調解書 一家人因為財產問題引發的繼承糾紛,在律師的幫助下調解解決,家和萬事興??????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元甲案例】婚內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嗎?離婚時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劉先生與90后的林女士經介紹認識,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們原本幸福美滿的生活背后,一場突如其來的經濟危機悄然降臨。自從孩子出生后,家庭開銷逐漸加大,由于兩人工作收入較低,夫妻倆人覺得網店生意能賺錢,于是在2019年,兩人經過協商入駐了網購平臺經營一家網店。原本希望開網店能夠賺錢彌補家庭開支,但沒想到由于兩人對于經營網店沒有經驗,沒過多久網店生意虧損欠了十萬塊錢。年輕的小夫妻大手大腳花錢習慣了,再加上養育孩子花銷不斷增長,林女士和劉先生開始入不敷出。 掉入網貸的深淵無法自拔 兩人在金錢的壓力下開始了網貸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間,林女士先后從××貸、××優品、××月付、×音、××白條、××花、××易、××借條、××卡、××花唄、××分期、××借等十幾個平臺進行借款,同時林女士還向親人分別借款12萬元、3.1萬元、3萬元等多筆借款。起初,這只是用來應對臨時的金錢周轉難題,但在一次次的還貸壓力之下,他們發現貸款的數額越來越大,利息也越來越高。于是二人開始刷信用卡、借網貸用于償還欠款,加上日常生活開銷較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債務及利息越積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網絡平臺債務19萬余元及他人欠款18萬余元,劉先生為了給林女士償還平臺債務,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萬元。網貸的債務就像滾雪球一樣,越欠越多,兩個人矛盾越來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圍也開始惡化。 高額債務到底由誰承擔 林女士責怪劉先生在家庭財務上的管理不善,劉先生則覺得林女士過于揮霍浪費。漸漸地,他們之間的溝通變得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爭吵和長時間冷戰。 最終,兩人決定結束這段感情,但在誰承擔家庭債務的問題上爭吵不休,誰也不愿意多承擔債務,因此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在此情況下,劉先生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且要求28萬元債務由林女士自己來承擔。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萬余元債務,實在是無力承擔,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希望元甲律師能夠幫助自己談判,希望劉先生名下的債務由劉先生自己承擔。 調解離婚 債務各自承擔 元甲專案組開始指導林女士收集證據資料,準備應訴。在起初階段,劉先生態度非常堅決,不接受庭前調解。 庭審過程中,元甲律師據理力爭,指出無法證明這個債務屬于林女士的個人債務,而且林女士這邊的債務金額更高,需要分割公積金、養老保險等財產。在元甲律師積極向法院爭取調解下,最終迫使劉先生同意調解離婚,雙方達成協議,劉先生的個人債務由劉先生自己來承擔。成功調解離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開心,表示“元甲律師為他們排憂解難,調解結果達到了心理預期,壓在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元甲律師真是個精英團隊”!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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