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我和弟弟要參與財產分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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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人民調解委員會以繼承法為依據,通過說服教育的方法來調解糾紛,促使當事人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互相諒解,互相讓步,達成協議。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后,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經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不成協議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那么債權人能否參與繼承財產分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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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女方將共同財產花掉了還參與分割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雙方都有處分的權利首先要看把錢用在什么途徑上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對方并沒有權利要求您把錢還給他。其次如果把錢用于自己身上如果對方能夠舉出足夠的證據證明的話法院會在財產分割時予以考慮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對方需要承擔舉證責任。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是不能隨便說的。那么離婚女方將共同財產花掉了還參與分割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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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多個債權人具體應如何參與分配同一被執行人的財產?(二)多份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1、被執行人的財產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當被執行人的財產足以向全部已知債權人清償債務時,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時,對于均僅享有普通債權的債權人來說,其受償順序均由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先后順序決定,首封法院的債權人對被執行人的執行財產將優先受償。當其財產被分配完后,被執行人對剩余債務應當繼續清償。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后,可隨時向法院申請繼續依法執行。那么多個債權人參與分配同一被執行人的財產方法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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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另外,企業需要了解的問題是,“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是參與分配人申請的前提條件,如何判定“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也就是“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認定標準,兩個司法解釋均無明確的可操作性較強的規定。因此,我贊成“表面證據可以認定被執行人沒有新的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就應該認定”的觀點,在實際操作中,也有利于節省當事人債務清理和法院執行的成本,提高效率。那么債權人參與分配被執行財產的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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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事人雙方及其他執行債權人申請不進行評估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對被執行人的股權進行評估時,人民法院可以責令有關企業提供會計報表等資料;有關企業拒不提供的,可以強制提取。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可以參加競買。那么繼承人可否參與被繼承財產拍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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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財產是否參與離婚財產分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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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那么父母參與出資買房,算子女的個人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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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或者被執行人對分配方案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執行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參與分配執行中,執行所得價款扣除執行費用,并清償應當優先受償的債權后,對于普通債權,原則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請參與分配債權數額的比例受償。清償后的剩余債務,被執行人應當繼續清償。多個債權人對執行財產申請參與分配的,執行法院應當制作財產分配方案,并送達各債權人和被執行人。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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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父母參與出資買的房,是否就屬于子女的個人財產針對這些問題,目前法院在實際判決中主要依據了兩條法律規定。既然是婚前父母出全款,房子又登記在小明一人名下,小明擁有房子的產權。小編答:雙方父母出資為二人購房,并且房產證登記了兩人名字,房屋產權屬于夫妻二人,而出資部分每方10萬被認定為對小明和小麗二人的贈與。因此小明父母全款出資,房子是小明的個人財產,并非夫妻共同財產。那么父母參與出資買的房,是否就屬于子女的個人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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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雙方父母出資為二人購房,并且房產證登記了兩人名字,房屋產權屬于夫妻二人,而出資部分每方10萬被認定為對A和B二人的贈與。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A父母全款出資,房子是A的個人財產,并非夫妻共同財產。那么父母參與出資買的房算不算子女的個人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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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有的父母是以借錢的名義為子女出資買房,借錢給子女和贈與給子女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那么父母參與出資買的房,屬于子女的個人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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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小明父母全款出資,房子是小明的個人財產,并非夫妻共同財產。有的父母是以借錢的名義為子女出資買房,借錢給子女和贈與給子女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那么父母參與出資買的房是不是就算子女的個人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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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解讀:父母為子女出資買房那些事婚前篇: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小蔣和小邵原本準備在2017年辦理結婚儀式并領取結婚證。生活中,經常有人認為,父母為子女出資購房,且落在了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時另一方就會被“掃地出門”。根據相關司法解釋,“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參與出資買的房是否就算是子女的個人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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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既然是婚前父母出全款,房子又登記在小明一人名下,小明擁有房子的絕對產權,這個婚前財產沒跑了。因此小明父母全款出資,房子是小明的個人財產,并非夫妻共同財產。這里的出資指的就是部分出資,雖然房子只登記了小明一個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還貸,父母也沒有明確的書面證明出資是只贈與小明,一般會被認定為對夫妻二人的贈與。那么父母參與出資買的房是不是算子女的個人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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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女方將共同財產花掉了還參與分割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雙方都有處分的權利首先要看把錢用在什么途徑上如果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對方并沒有權利要求您把錢還給他。現行民法典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那么離婚共同財產女方花掉了還參與分割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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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未留遺囑,妹妹和弟弟合伙想與姐姐多爭遺產份額,元甲律師多方努力幫助姐姐收集相關證據,最終法院判決父母遺留的2套北京房產、銀行存款、撫恤金等財產由3個子女均分。
離婚時,對老公財產一無所知,該怎么辦?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
離婚時要注意:商業保險也是可以分割的共同財產之一
婚內財產協議怎么簽? 婚內財產協議需要雙方認可同意,雙方需明確歸各自所有的財產,并在協議上簽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內財產協議在夫妻雙方自愿、平等的情況下簽訂,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