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學生一個教育機構上說給我辦理學費分期學習向我承諾學一個月繳納一個月學費什么時候不學隨時給我取消并不用承擔之后費用但現在我要求取消他們不給我取消還要我承擔違約金而且現在才知道他們騙我弄了網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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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夫妻離婚以后,子女大學期間的學費由誰負擔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在子女上大學期間,按照法律規定父母是不負擔這一義務的,因為在此期間子女已經成年,并且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因此對于子女在上大學期間的費用,如果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依靠自己的能力不能承擔話,另一方不論是出于一種親情的責任或是按照法律的規定均應該給予必要的幫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那么夫妻離婚以后,子女大學期間的學費由誰負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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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婚姻法》第21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同時婚姻法解釋一 第20條 對“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作出了解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在子女上大學期間,按照法律規定父母是不負擔這一義務的,因為在此期間子女已經成年,并且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因此對于子女在上大學期間的費用,如果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依靠自己的能力不能承擔話,另一方不論是出于一種親情的責任或是按照法律的規定均應該給予必要的幫助。那么離婚后子女大學期間的學費由誰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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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異父母拒絕承擔子女學費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即使是父母已經離異,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會因為離異而消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0條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那么離異父母拒絕承子女學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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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擔保人是一般擔保,那么不需要取消擔保,只要借款人還有財產、有還款能力前,擔保人無需承擔還款責任,1、一般保證,只有當債務人真的沒有履行能力時,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2、連帶保證,期限滿了,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如果擔保人是連帶擔保,那么只能要求債權人同意,否則不能取消擔保,如果擔保人想取消貸款,那么要看當初簽訂的合同約定是怎么樣的。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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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國法律沒有關于婚約的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婚約的約定也沒有相關的法律保護,所以一方違反婚約,無論其是否有過錯,均不能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雙方均要求解除婚約時,可以協議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約時,可以單方解除。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那么新郎取消婚期女方能否獲得精神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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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后監護責任如何承擔,子女監護權被剝奪怎么辦離婚后監護責任如何承擔:夫妻離婚后,未成年子女由父或母一方撫養,但無論由哪一方撫養,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另一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子女監護權被剝奪怎么辦:從法律規定來看,子女監護權被剝奪或限制,只能由法院來仲裁或判決,這說明,如果想挽救自己對子女犯下的錯,重獲子女的愛,也只有通過改觀自己,不要做傷害子女的事情。那么離婚后監護責任如何承擔,子女監護權被剝奪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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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可以取消對方監護權嗎無論離婚與否,父母雙方都對孩子有監護權和承擔監護人義務。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剝奪,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監護權。法律規定《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未成年孩子的監護是基于父母子女關系而產生的,父母雙方對子女的監護權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女關系的依法終止、或監護權被依法剝奪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剝奪和限制。那么可以取消對方監護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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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張某由母親直接撫養,張某某每月給付撫養費100元。張某曾于2006年起訴張某某要求增加撫養費,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自2007年1月始,張某某每月給付張某撫養費400元,并負擔張某今后教育費的二分之一,至張某18周歲時止。2013年7月,張某被某重點大學錄取,同年9月1日入學,需交納入學費用共8526元。張某起訴要求父親張某某負擔本次入學費用的一半,即4263元,并負擔以后張某接受高等教育費用的一半。張某某表示希望私下協商張某接受高等教育的費用負擔問題,本院尊重張某某的意見。已經成年并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不能依法要求父母承擔其接受高等教育的費用,除非父母自愿承擔。那么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負擔大學學費和生活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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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9年7月,王小某父母離婚。父母要求兒子復讀以來年考取更好的學校,但王小某執意要就讀該所技校,以致父母拒付王小某的學費。王小某一氣之下將父母訴至法院,要求父母承擔其上學學費。第二種意見認為: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而王小某是成年人,不應該要求承擔學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規定尚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意見》對父母是否承擔子女的撫養費采取了雙重標準,即應同時具備子女尚未獨立生活和父母有給付能力兩個條件。那么父母離婚后需要承擔在校就讀大專子女的教育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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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撫養費應當支付到年滿十八周歲止。如十八歲后仍在求學,學費由誰承擔,各地區法院判決不一。目前上海地區楊浦法院有一判例,判決學費應由子女自行解決,父母不再承擔學費。那么撫養費應當支付到什么時候?如子女十八歲后仍在求學,學費由誰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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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自愿放棄部分債務的,擔保人在債權人放棄部分內免除擔保責任。按照《擔保法》21條的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那么擔保人的擔保資格如何取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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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連帶保證中,債權人使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自身意愿的情況下,簽訂保證合同,可被視為無效合同,保證人無需承擔保證責任。為了督促債權人行使權利,在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的情況下,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六個月,債權人都沒有要求擔保人還款的,那么擔保人就不需要再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那么給別人做擔保后想要取消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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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例如男方在外打工未歸女方在家為子女交納學費而單獨所借的債務這種單方債務不管對方是否明知都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4、男、女雙方一方出國在外時單方接受外人對家庭贈與物品而產生的債務。例如被贈送的汽車發生肇事時因而產生的債務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合同法夫妻共同債務承擔的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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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人擔保是一種較為常見的擔保方式,在出現法定事由后,擔保人是可以取消擔保的,你是否知道擔保人取消擔保怎么辦理嗎?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那么擔保人取消擔保怎么辦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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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貸款中,很多是需要擔保的,有的是企業擔保,有的是個人擔保,保證擔保是債務擔保的方式之一,那么如果作為擔保人被欺詐了,受騙的情況下提供的擔保,簽訂擔保合同,這樣的合同是不是有效,可不可以取消擔保呢?依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擔保人被債權人欺詐簽訂保證合同的,保證人是不需要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合同是無效的。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那么擔保人被欺詐了可不可以取消擔保。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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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題公園作業時,不幸受傷導致手骨折,找到雇主進行賠償被拒絕,雇主認為是員工自己的責任。傷者找到元甲律所,元甲律師助力談判和解,雙方簽署和解協議拿到15萬元賠償款,同時讓雇主承擔了傷者因看病而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等,維護了傷者最大權益!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車禍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1、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的主要責任是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車禍擔保人應當根據保險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金額進行賠償。 2、追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在賠償受害人后,有權向肇事方追償。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償,并在追償成功后將追回的金額歸還給保險公司。 3、協助調查責任:車禍擔保人有責任協助調查事故的真實情況。他們可以派出專業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收集證據和相關材料,以確保賠償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掛靠經營會帶來哪些風險隱患? 一、合同無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掛靠經營拿到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如果對方知曉掛靠經營事實,就可以單方面取消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費用。這樣的情況下,掛靠方就會因此拿不到費用,最終無法創造業績和利潤。 二、行政處罰。一般來說,個人或企事業想要開展經營,是需要依據要求獲取經營資格的。掛靠營業執照的方式,屬于是投機取巧的行為,一般被發現就會面臨主管部門的嚴厲處罰。 三、事故責任。因為掛靠經營,是為了減少人員、資產等方面的支出,所以多、半不具有承接業務的能力。一旦發生事故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因此,掛靠行為從法律上講是不合法的,同時掛靠經營還會為后續生產經營埋下很多風險隱患。
??遺囑應遵守必留份規定遺囑中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民法典》第1141條規定“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這部分人缺乏勞動能力或者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或者雖有生活來源但不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如果剝奪其繼承權,無異于造成其生存危機,因此沒有為其保留必要份額的遺囑無效。有胎兒出生后是繼承人的,遺囑中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民法典》第1155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這是因為,被繼承人死亡,承擔撫育子女的責任、義務也隨之消失,但胎兒是需要撫育的,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其成長需要,減輕生存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