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父母拒絕承子女學費

導讀:
離異父母拒絕承擔子女學費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即使是父母已經離異,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會因為離異而消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吨腥A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0條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那么離異父母拒絕承子女學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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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父母拒絕承擔子女學費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即使是父母已經離異,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會因為離異而消滅。父母對子女仍然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應當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網友咨詢
我今年已經19,我的生日是6月,并且今年考上藝術大學。我的父親,從去年1月份開始,到6月份就以我成年為由拒絕給我撫養費。
我現在是學生,沒有經濟來源,請問我父親該不該繼續支付我的撫養費一直到大學畢業?
并且,學費加上生活費一共是一萬九一年,我父親該不該承擔一半費用?
如果我去法院起訴,要求父親支付欠我的6個月撫養費,并且一直支付我的撫養費直到大學畢業,并且支付我一半的教育費直到大學畢業,請問法院會不會判?
律師解答:
1、6個月的撫養費是可以的,法院會支持你的,只要你理由充分,有相關證據證明。
2、你已成年且在接受大學教育,因此,你不能再要求你父親支付你大學期間的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