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超過六個月還會被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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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工傷認定超過6個月,也不能直接起訴。勞動爭議糾紛必須先行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序。對于勞動仲裁結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孕婦車禍受傷六個月后起訴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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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事訴訟如果是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結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延長六個月;如果是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結案。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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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比如說,在擔保人提供保證時,債權人明確表示不繼續借錢的,那么保證合同跟隨借款合同一同歸于消滅。那么民間借貸超過三年擔保人還有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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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超過保證期間可以不還錢嗎超過保證期間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那么超過保證期間可以不還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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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保證人超過保證期就可以不用還款了嗎只要債權人在保證期間沒對保證人主張權利的,債務保證人超過保證期就可以不用還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那么債務保證人超過保證期就可以不用還款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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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人過了六個月就不承擔責任了嗎在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情況下,保證人保證的期限為六個月,從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計算,超過六個月不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規定: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那么擔保人過了六個月就不承擔責任了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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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保證合同中,如無具體的專門約定,應認為是擔保主債權全部。只有因主債權所生之違約金才能予以保證擔保。那么民法典中擔保時間超過六個月還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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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但對于保證期間能否超過兩年,沒有規定,但是實踐中可以超過2年。當保證期間超過兩年,但未超過主債務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保證人未主張前述訴訟時效抗辯權,承擔保證責任后向主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債務人同意給付的情形除外。那么擔保期限超過2年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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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出訴訟離婚后超過6個月了法院還沒通知怎么辦可以到法院詢問具體情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那么提出訴訟離婚后超過6個月了法院還沒通知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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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催告保證期間是指保證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或有約定但約定不明確或無效的情況下,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后,保證不催告債權人對主債務人行使訴訟上的權利而確立的合理期限。那么民法典中擔保時間超過六個月還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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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期限不應超過主合同債務多久1.《擔保法解釋》第32條第一款明確規定了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解釋為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借款合同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對于約定保證期間的起點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前,而終點在履行期之后的,不能認定整個保證期間無效,而應認定保證期間部分無效。那么擔保期限不應超過主合同債務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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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日前, 安徽省樅陽縣人民法院對該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作出一審判決。章某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后未予還款,且外出至今無法聯系,周某便多次要求陶某償還借款。庭審中,被告陶某辯稱,借款保證期限已經逾期,其可不承擔保證責任。陶某作為借款保證人對章某的借款屬連帶責任保證,但周某未在章某的借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陶某承擔保證責任,依法陶某免除保證責任。陶某已代為章某償還的5萬元借款,其有權向章某進行追償。據此樅陽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章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償付原告周某借款6.8萬元;駁回原告周某要求被告陶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訴訟請求。那么債權人超過保證期限向保證人索債未獲支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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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若訴訟離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需要提醒的是,即便已經辦理了協議離婚登記手續,但是簽署離婚協議時存在著欺詐脅迫的情形,當事人還可以起訴要求撤銷離婚協議,重新分割財產。那么孩子六個月可以起訴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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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超過訴訟時效怎么判債務超過時效后,債權人就是失去了要求債務人還錢的法律權利,但如果債務人自愿償還的,該債務依然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那么債務超過訴訟時效怎么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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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疫情期間欠條未及時主張權利是否會超過訴訟時效。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主張訴訟時效中止時應提供證據,如政府公告、病例等證明文件。那么疫情期間欠條未及時主張權利是否會超過訴訟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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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順義區交通事故,傷者承擔主要責任,本以為自己拿不到賠償款了,委托元甲之后,元甲和解團隊僅用40多天,促成了雙方和解,快速拿到賠償款20萬元!遠超過當事人的心理預期,非常滿意,當事人說“所有的感謝都在錦旗里”!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