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為公司股東一方為公司監事負債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僅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公司經營對外借款,夫妻另一方僅是公司股東的股東,不構成公共經營,不構成夫妻共同債務。其余只要夫妻一方作為公司的股東(包括非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夫妻另一方就有可能對另一方為公司經營的借款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