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強制執行了法官總是有各種理由推脫怎么辦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1、多和執行員溝通,看是否有中止執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長批準了延長執行,詢問執行緩慢的原因,盡量和執行員協商解決(現在執行很難,執行員的壓力也很大,盡量溝通吧)。
2、如果是法官拖延不執行,向法院紀委監察投訴。3、如果拖延期限比較長,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遇到假離婚逃避執行怎么辦申請執行人遇到類似情況應通過兩方面向法院提供線索。是查找被執行人夫婦目前的具體住址了解雙方是否仍然居住在起方便法院采取相應的措施。般案件中申請執行人對于被執行人的情況相對法院工作人員更加了解而執行法官由于事先對當事人不了解且承辦案件較多無法時時去查找被執行人的下落因此申請人必須積極配合法院查找被執行人的具體住址。是向法院提供盡可能多的關于被執行人夫妻的財產線索具體包括糾紛發生之前直到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夫妻的經濟狀況及財產線索方便法官查找。那么遇到假離婚逃避執行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事情是這樣的,男子陸某早年做小工頭尚欠他人一些款項,可是陸某夫婦就是拖一拖,想從中漁利。后來陸某工程不景氣,索性就不償還之前拖欠的債務,為此,債主韋某把陸某夫婦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生效后,陸某夫婦以無錢還債一拖再拖,與法院玩假和解真逃避。2011年,全國開展反規避執行專項活動,執行法官幾次找陸某夫婦,但每一次夫妻倆都以種種理由逃債。那么欠債不還規避執行 電視曝光促案件執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經法官見證的欠條能否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不能作為執行案件受理,李某只能重新起訴,待經審理后持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書再申請執行。并未規定經法院審理確認的債權文書可以作為申請執行的依據。那么經法官見證的欠條能否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怎樣確定離婚案件撫養費申請執行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根據該條的精神和宗旨,可知子女應是離婚案件撫養費的權利人,即申請執行人。監護人作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為了子女的利益可以代理相關法律行為,也即可以代理子女申請強制執行撫養費,但是權利人仍然是子女,不因監護人的代理行為而顛倒了權利主體。那么怎樣確定離婚案件撫養費申請執行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司法實踐中,法院每年受理的申請探視權執行案件不少,但順利執行的幾乎沒有。執行法官一般認為,其問題結癥就是三難:探視時間確定難;探視權地點確定難;探視權執行難。由于法院判決探視權案件較多的情形是一月三次,或一月一次等。如果一次執行完畢就算結案,則造成了案件還未報結,第二次探視又到期需再次執行的情形。盡管對負有協助義務的被探視者的父或母在拒不履行其協助義務時可以采取強制措施,但強制措施不當時,最終的受害者總是未成年子女。那么探視權執行之障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3. 人民法院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需要補充材料的,會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執行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4. 執行立案后,錄入法院辦案系統,公開執行案件信息5. 法官操作人民法院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全面查控(銀行存款、網絡銀行賬戶、證券、股權、不動產、機動車輛、保險理財等)6. 根據查控結果分別處理(1)被執行人有銀行存款直接劃撥到法院賬戶,支付申請執行人,執行結案,判決生效,對方拒不執行1. 本人或律師查詢和了解財產線索2. 起草《強制執行申請書》,提交至一審人民法院(或同級的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法院)附強制執行申請書格式及寫作要求 補充:根據《民事訴訟法》(2021修正)第246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擔保案件中能否執行未被起訴的債務人的財產不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有: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復印件。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那么擔保案件中能否執行未被起訴的債務人的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其承擔的義務與一般民事案件的被執行人有著明顯的區別。被執行人阻撓另一方行使探望權時,認定被執行人拒不執行裁判文書自無異議。因此,當事人行使探望權的長期性,決定了該類案件執行的持續性與反復性的特點。那么探望權案件執行的難點問題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執行時效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2.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時效的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執行時效為兩年,自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時效的計算和適用1. 執行時效的計算:執行時效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在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借款人償還借款本息。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摘要探視權是修改后的民法典賦予離婚當事人的一項新權利,許多離婚案件雖然判定了夫或妻一方對未成年子女的探視權,但在實踐中,對于探視權的強制執行仍然存在許多問題。在執行探視權案件時,經常發生的情況是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雙方達成了探視子女的協議,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也不反對另一方探視子女,但到了需要探視的時候,被執行人總有借口不讓探視,導致探視權案件無法執行。那么淺議探視權案件的執行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近年來,基層法院受理的金融糾紛案件大幅上升,且基本上是農戶小額貸款案件,那么信用社小額貸款風險自身形成案件執行難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對象廣、額度小、分布散、行業雜、所以工作量相對較大,而信用社信貸工作人員有限,這就削弱了對農戶小額貸款的監管。那么信用社小額貸款風險自身形成案件執行難的主要原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民間借貸抵押應該怎樣維權一、是根據《擔保法》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同時,由于不辦理登記,房管部門屢屢發現,在民間個人借貸中有制作假房產證交付債權人作為擔保的。民間借貸判決書下發后什么時候執行1、民間借貸案件中,判決生效后,被告在判決書指定的期限內未自動履行的,即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具體判決生效時間,可咨詢案件承辦法官。那么民間借貸抵押應該怎樣維權,判決書下發后什么時候執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過錯,導致被執行人以此為由拒不支付子女撫養費。部分判決確定的子女撫養費的數額高于未離婚家庭所支付的子女撫養費和協議離婚達成的子女撫養費數額,與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也有差距,被執行人以此拒付。此外,還有被執行人無經濟來源,無力按期支付子女撫養費或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案件不具備執行條件等情況。未成年人出生后即予以強制由撫養義務人對撫養費進行投保,撫養義務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人則自動成為投保受益人。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么離婚后撫養費執行案件中常見的問題及解決對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法定期限內當事人未提出申請的,即喪失了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生效法律文書以實現實體權利的權利。根據《解釋》第八十八條,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具體行政行為,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180日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民事糾紛案件法院強制執行是否有期限限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于是小公司詢問在這樣的經濟糾紛案件中可不可以先進行先于執行的申請,趕快讓公司運轉起來,不至于倒閉。首先來對先于執行做個解釋,這個是非常有必要的,也就是說當經濟糾紛產生,當事人決定進行訴訟,法院也受理了案件,但是在審理上需要的時間對于當事人生產或者經營的緊迫和急需有著非常大的影響,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請先于執行,因為這樣的措施可以緩解一下當事人的困境。律師還要在這里提醒經濟糾紛案件中想申請先于執行的當事人,沒有開庭審理前法院是不能對先于執行的申請做出裁定的。那么經濟糾紛案件的當事人是否能申請先予執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專業團隊的力量】個人、支付能力弱、執行遙遙無期,面對這樣的被執行人,大多數執行律師的選擇是執行立案,然后被動等待執行法官出終本裁定,并在最后告訴委托人說自己盡力了。而真正把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把解決問題放在首位的律師們,是會盡全力去爭取,先是了解一切可能的執行線索,然后是多次和執行法官溝通調查取證事宜,最后趕赴現場持令調取相關證據,這樣客戶拿到的勝訴判決才有可能真正變現??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一起房產過戶執行的案件,僅用兩周的時間為客戶全程辦理完畢,省去了資格審查,順利過戶,專業的人要辦專業的事,為客戶贏得最大利益。如過你也有同樣的問題,可以咨詢我,問你答疑解惑,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判決包括調解書、支付令。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執行案件怎么解決更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