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確定賠償金額?



民事賠償案,原告(受害者),起訴狀必須要寫賠償金額。起訴狀寫的賠償金額,要經過列項,經過嚴格計算的。千萬不要漏項。損害物品,可以有發票的看發票。沒有發票的,大件可以估價。造成人身傷害的,應該有醫院的病歷,治療單據,藥費收據。構成輕傷的或者輕傷以上的,應該有傷情鑒定報告。造成殘疾的,應該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報告。看構成傷殘幾級。造成人身傷害的,在第一時間內,要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