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場摔倒骨折賠償金額該怎么算

導讀:
在商場摔倒骨折賠償金額該怎么算
在商場摔倒骨折賠償金額該怎么算
今年年初,我在一個商場上廁所,因為廁所門口有大片的水漬,且沒有放置提醒的標牌導致我滑倒摔骨折。商場方面開始說只愿意賠償1萬,但是我的平均工資大概是4萬一個月,對方現在希望我寫一個求償書。我想問一下,在法律層面,我應不應該寫?如果要寫的話我應該怎么寫?我應該怎么判定他們的賠償金額?
在法律層面沒有求償書這個概念,建議不要輕易簽署,商場要求你寫求償書,其目的可能是試探你的賠償訴求,并且書面確認一些對你不利的事實。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對你造成損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規定,賓館、商場、銀行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你在商場上廁所的時候,因為廁所門口有大片的水漬,且沒有放置提醒的標牌導致你滑倒摔傷,屬于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情形,商場應該對你的損傷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若你自身也存在未盡到相應注意義務的情況,則應適當減輕商場責任。
同時,《民法典》還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其中誤工費的賠償標準,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你過往的平均工資大概是一個月4萬,因此誤工費也應當按照這一標準進行計算。在維權時,你要注意收集整理住院治療的診斷證明、手術費、藥費、住院費的發票、往返醫院的乘車票據和你的工資收入證明,以及必要的護理、食療、滋補身體所需支出的發票及相關證明,這些都是你計算損害賠償數額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