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給電器城做的內部票據的錢沒要上,怎么要呢?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收買被拐賣兒童罪應判好多年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實際上是將婦女當作商品買回將人作為商品購買就侵犯了被害人的人格尊嚴權同時在人販子和收買人之間的賣與買的交易中被害人被當作“物”而沒有決定自己去向的權利故意侵犯了被害人的身體自由權。所謂收買是指行為人以貨幣或其他財物換取他人拐賣的婦女。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聘用多年未簽合同如何處理目前確實有很多單位為降低用工成本任意辭退勞動者或不愿意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特別是在勞動密集型企業這樣的現象屢見不鮮。新勞動合同法對這些用人單位規定更為嚴厲的懲罰條款。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合同到期不續簽怎么處理根據現在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話只有用人單位給予補償的可能勞動者不需要補償經濟損失。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第五十七條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雖然非婚生子女是非法婚姻的產物,但孩子是無辜的,其法律地位和權利、義務與婚生子女是一樣的。依據法律規定,是應該給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因為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并且,父母雙方負擔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標準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那么離婚好多年能否要回撫養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腦梗多年到公證處簽字是否有效腦梗塞病人申請公證一般是要相關醫院或鑒定機構開具頭腦清醒的民事行為能力鑒定書。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是否有效關鍵在于公證書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否違反了有關的禁止性規定。認為一份有效的公證書應當滿足以下幾個條件。公證主體適格應同時滿足公證機構和公證員雙重主體的要求。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2、夫妻一方失蹤多年怎么解除婚姻關系如果夫妻一方失蹤多年,另一方想要解除婚姻關系,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1、夫妻一方失蹤多久可以起訴離婚當夫妻一方失蹤,另一方想要離婚時,首先要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是一種法律程序,可以終止失蹤方的婚姻關系,也可以為另一方提供財產管理和債務清償的依據,結語:夫妻一方失蹤,另一方想要離婚的,可以先申請宣告失蹤,然后再起訴離婚,宣告失蹤是一種法律程序,可以為失蹤方的財產管理和債務清償提供法律依據,也為另一方起訴離婚提供了條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夫妻分居兩年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分居兩年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方法是法院起訴、協議離婚,分居2年了對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分居兩年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方法是法院起訴、協議離婚,5. 法律訴訟:如果其他方式無法解決分歧,您可以考慮提起法律訴訟,向法院申請離婚,3. 法律咨詢:咨詢當地的法律專業人士或律師,了解法律程序和程序,以及在您所在地區解決夫妻離婚問題的具體規定,分居十多年了男方不肯離婚怎么辦如果夫妻分居十多年,而男方不愿意離婚,您可以考慮以下方法和途徑來處理這個問題:1. 溝通和理解:嘗試與男方進行溝通,了解他不愿意離婚的原因。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票據詐騙罪既遂判多久1、現行刑法對票據詐騙罪量刑的規定:自然人犯此罪的,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借條并未約定還款期限,而且義務人也未拒絕還款,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出現出借人主張還款或借款人同意還款或借款人提起訴訟等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起計算三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法律問題2008年1月,王先生的朋友謝先生因為家庭開支需要,向王先生借款2萬元,謝先生出具了借條,但是沒有約定還款時間,此后十多年,王先生都沒有向謝先生催收借款,直到2022年1月,王先生急需用錢,突然想起朋友謝先生在十四年前向自己借款2萬元,當王先生向謝先生主張還款時,謝先生表示聽別人說,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從借款之日到現在已經過了十四年,在法律上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不同意還款,因為謝先生出具的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時間,則王先生2022年1月向謝先生主張還款,訴訟時效從2022年1月起計算三年,王先生在此期間主張權利沒有超過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規定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2、不合理,丈夫家暴妻子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對于妻子來說,遭遇家暴之后可以選擇報警,也可以直接選擇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的話,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1、不合理,丈夫家暴妻子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對于妻子來說,遭遇家暴之后可以選擇報警,也可以直接選擇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的話,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3、河南女子想要離婚卻要花錢買,這讓網友們感到非常生氣,河南省焦作市法院調解了一起家暴離婚糾紛案,這起案件中的當事人,蘭某和李某結婚二十多年,生育了一個女兒,但是在2017年,丈夫李某失業后性情大變,出現家暴行為,河南一妻子被家暴欲離婚,丈夫反而索要20萬,背后的真相是什么,河南妻子遭家暴要離婚,反被丈夫索要20萬元,妻子遭家暴欲離婚,丈夫反而索要20萬,是否合理合法。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她曾報警十幾次,要求民警到家里保護她的安全。其中甚至有一次因為毆打情節嚴重,尹大爺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三天的處罰。而報警的情況僅僅是少數,究竟葛大媽遭受過多少次毆打,已經難以求證。直到2013年葛大媽來到懷柔法院起訴離婚,她已經忍受丈夫家暴十多年。最終,因為葛大媽有著十余次的報警記錄,法院認定了尹大爺家暴行為的存在,不僅判決兩人離婚,在財產分割時葛大媽也得到了適當的補償。“零容忍”正是國家所表明的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鮮明態度。那么女子忍受十多年家暴報警數次終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封完美的催款函,即使不能催回欠款,也能讓自己在訴訟中掌握更有利的地位。那怎樣寫催款函呢?徐寶同律師團隊根據十多年處理拖欠工程款糾紛的經驗,從實務操作的角度提出了操作建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分歧未離婚但多年分居生活的夫妻之間有沒有相互繼承權對此存在二中不同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龔某沒有繼承的權利因為周某與龔某已經分居十多年夫妻關系名存實亡況且這些財產是周某在與龔某分居之后用其個人財產獨自購買的屬于龔某的個人財產與龔某并沒有關聯,分歧未離婚但多年分居生活的夫妻之間有沒有相互繼承權對此存在二中不同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龔某沒有繼承的權利因為周某與龔某已經分居十多年夫妻關系名存實亡況且這些財產是周某在與龔某分居之后用其個人財產獨自購買的屬于龔某的個人財產與龔某并沒有關聯。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分歧未離婚但多年分居生活的夫妻之間有沒有相互繼承權對此存在二中不同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龔某沒有繼承的權利因為周某與龔某已經分居十多年夫妻關系名存實亡況且這些財產是周某在與龔某分居之后用其個人財產獨自購買的屬于龔某的個人財產與龔某并沒有關聯,龔某與周某雖然十多年處于分居狀態當分居不等同于離婚在法律關系上龔某仍系周某的配偶故其屬于第一順位繼承人享有法定的繼承權利,龔某與周某雖然十多年處于分居狀態當分居不等同于離婚在法律關系上龔某仍系周某的配偶故其屬于第一順位繼承人享有法定的繼承權利。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義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如果成年子女不贍養父母,父母是可以向子女索要贍養費的,那么十多年的贍養費能否得到主張呢?對于這個問題,大律網小編作出了解答,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雙方合作多年不銹鋼生意,對方后期變得特別消極,無奈通過訴訟解決。希望訴訟能夠修正對方的行為??????
【成功案例】工程款糾紛成功和解120萬元!但對方不按期支付怎么辦?天用律所專案組指導當事人余先生準備全面的證據資料,為了盡快要回工程款,優先與村委會進行調解談判。經過天用調解中心團隊的不懈努力,運用以訴促調的方案,最終雙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調解書。 雙方約定,村委會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進行支付;若未按約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項一并申請強制執行,且村委會需再支付相應違約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壓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地了!村委會也如愿按照協議約定履行了第一期還款。但天用律師根據豐富經驗,時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還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會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態過于樂觀,覺得村委會第一期履約支付了,后續支付肯定也沒問題! 期間,天用律師也多次催促村委會盡快支付,歷史再一次重演,村委會以種種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會一分錢沒付,此時余先生著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馬上申請執行。 天用律師快馬加鞭立上執行案件后,與余先生溝通,要求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一方面,天用律師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會往來賬戶;另一方面,也與執行法官積極溝通,因為調解書里面已經明確規定,被執行人到期未按期償還,需要多支付20萬元的違約金。 天用律師成功申請執行后,被執行人發現自身銀行賬戶被凍結,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萬元的違約金后,從之前的拖延到主動找到余先生提前償還了120萬元工程款! 余先生對天用律所專業高效的工作很滿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師的專業能力,送來了一面帶著滿滿謝意的錦旗!
“世上只有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棵草”,這首耳熟能詳的兒時童謠,照進了現實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殘酷一面。 本應該擁有快樂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親離世后,被父親與繼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膽小自閉、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撫養,可以要到監護權嗎? 1歲父母離婚 與母親相依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個小城鎮,李先生與王女士按農村習俗轟轟烈烈地辦理了結婚典禮,開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 一年后,王女士順利生下兒子小昊,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一份無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長,小兩口年輕氣盛,常因雞毛蒜皮的小事激烈爭吵,后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甚至因離婚糾紛鬧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離婚糾紛民事調解書,雙方達成協議,剛滿一周歲的小昊由母親王女士撫養。此后母子倆相依為命,日子雖清貧,但也幸福。 6歲母親去世 受后媽虐待 可是命運的殘酷再次降臨到這對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僅6歲的小昊徹底失去了母愛。 在這個還不懂生離死別的年紀,“媽媽、媽媽”的哭喊聲撕心裂肺,母親的離世對于這個單親家庭的孩子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 此后,小昊被父親接回家中,但此時的父親已再婚,小昊就變成了繼母的眼中釘、肉中刺。繼母經常恐嚇、辱罵小昊,甚至不分青紅皂白對他進行毆打,每天只讓他吃剩菜剩飯,小小年紀的他飽受身心摧殘。 而小昊父親竟然沒有一絲父愛,他的冷血無情也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父親在小昊被繼母虐待時不聞不問,不照顧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學費、醫療費。 在長期的這種惡劣生活環境中,小昊因營養不良導致身體發育遲滯,遠不及其他同齡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發膽小自閉,講話都不敢高聲言語,已被醫院診斷為中度抑郁,嚴重影響了小昊的健康成長。 姥姥想要監護權 父親拒絕 得知此情況的姥姥對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時小昊繼母揚言威脅,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來了,否則會遺棄甚至殺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沒有一個小朋友本該有的天真可愛,眼睛里透露出對外界的恐懼與無助,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衣物只有破爛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無。 頓時,姥姥淚流滿面,十分心疼這個苦命的外孫,不知道在這四五年時間里,小昊是受盡多少的苦楚、過著怎樣的悲慘生活…… 姥姥決定要回小昊的撫養權,讓他從自閉和抑郁的陰霾中走出來,重新找回快樂的童年,但是父親卻拒絕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為了讓小昊能夠順利入學、健康成長,姥姥決定用法律手段捍衛外孫的合法權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尋求幫助。 天用律師正義出手 成功要到監護權 聽到案件詳細情況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牽連著所有律師們的心,天用律師辦理的不僅是一個案件,更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與未來人生! 天用律所專案組更是心急如焚,面對父親怠于履行監護職責,專案組立即啟動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師多次與承辦法官溝通,但是法官表示,“這個案件很可能不會開庭審理,父親有監護權是合理的”。 天用律師與法官據理力爭:“雙方沒有結婚證,母親去世,姥姥當然可以要監護權,而且一個六七歲的孩子長期遭受父親與繼母虐待,已屬侵權,本次開庭審理關乎一個孩子的健康成長和未來發展!” 利他之心與正義的力量是強大的,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案件如期開庭審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證據,在庭審中歷數小昊父親與繼母的虐待行為。 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小昊父親的監護人資格,指定姥姥為小昊監護人。 案件勝訴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溫暖懷抱,天用律師的堅持不懈也收獲了勝利與喜悅。 小昊姥姥特意送來一面錦旗表達感謝,希望小昊能夠順利上學、健康成長,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達成和解協議但交付的匯票無法承兌,能否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 魯法案例【2023】643 原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但交付的商業承兌匯票無法承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協議提出執行異議,法院該如何處理? 案情簡介 在史某與曾某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萬元。2021年4月19日,雙方達成《協議書》,約定:85萬元債務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額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抵付,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 后來史某承兌匯票時發現,因第三方公司財務問題,該匯票無法被承兌。該匯票現處于拒付追索待清償的狀態,故史某向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調解書履行給付義務。被執行人曾某提出異議,認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畢85萬元給付義務,史某債權轉移和變現的風險應當由史某依法承擔和依法解決。 申請執行人史某稱,不同意曾某所提異議,協議書中雖然約定交付票據履行本案義務,但曾某需保證該票據最終被承兌。現在該票據不能被承兌,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義務,史某申請執行符合法律規定。 法院審理 本案的爭議焦點是:曾某是否應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法院經審理認為,執行程序開始前,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一方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執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提出執行異議的,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本案中,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調解書后,雙方在執行前達成和解協議并履行。后申請執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義務為由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異議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協議為由向法院提出異議,符合上述規定的情形,故本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審查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和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根據當事人自行達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協議,或者一方當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當事人不予認可的和解協議,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和解協議履行完畢的,裁定終結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二)和解協議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屆至或者履行條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執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執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裁定中止執行; (四)被執行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裁定駁回異議; (五)和解協議不成立、未生效或者無效的,裁定駁回異議。” 史某與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調解書之后,就本案債務達成協議書,約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萬元的商業承兌匯票,即表示該民事調解書項下曾某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但在該協議書中雙方約定曾某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在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業承兌匯票未能成功兌付。即使曾某將涉案票據交付給史某,但因為票據未能成功兌付,曾某并未履行完畢本案義務。 申請執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請執行,本院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立案執行,并依照法律規定向被執行人曾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報告財產令符合法律規定。最終法院裁定駁回曾某提出的執行異議,經濟南中院復議并予以維持。 法官說法 執行當事人雙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書后、執行立案之前達成和解協議,系當事人雙方在本案訴訟程序和執行程序之外達成的和解協議,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質,不屬于執行和解協議,不產生阻卻原生效法律文書恢復執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調解書后,史某與曾某在執行前自行達成《協議書》,此后,曾某雖然按約定向史某交付商業匯票,但并未成功兌付,史某民事調解書項下債權并未獲得清償。曾某在和解協議中承諾“保證該商業承兌匯票最終能被兌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協議書》,史某有權向法院申請恢復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區某小區院內,50多歲的趙女士和兒子、兒媳、孫子一家人晚飯后悠閑散步。 趙女士在踩到一個看起來外觀完好的井蓋時,不料井蓋竟然發生了180度翻轉,致使趙女士墜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趙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隊求助,將趙女士從深井中解救出來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墜落深井造成趙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脛骨平臺骨折、踝關節骨折等全身多處損傷。 出院之后,趙女士及家屬多次找物業公司溝通賠償款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認為“趙女士要的賠償款過高,而且物業公司已經墊付了醫療費28萬元”,不同意對趙女士進行合理賠償。 委托專業人員才能安心休養 趙女士的家人對于物業公司拒絕賠償的態度非常氣憤,但是也無計可施。一家人為了賠償的事情急得焦頭爛額,導致趙女士無法安心養傷,子女也無法安心工作。 經過一家人商量后,一致決定委托律師來辦理,這樣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賠償款,傷者及家人也能節約時間,各自安好。 經過充分的咨詢溝通,在2022年9月2日,趙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拿到應得的賠償。 元甲律所專案組研究案情,積極指導趙女士準備錄音、現場照片、醫療費用票據等各類證據材料,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主張合理賠償。 03物業公司擔責 獲得滿意賠償 為了避免物業公司對趙女士傷殘情況不認可,元甲律師為趙女士申請了訴中傷殘鑒定和三期鑒定。 經鑒定趙女士的傷情構成一處九級傷殘,一處十級傷殘,傷殘賠償指數25%;建議誤工期為210日、護理期為120日、營養期為120日。 庭審過程中,物業公司為了逃避自身責任,辯稱“趙女士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對損害后果承擔部分責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爭議焦點為責任的承擔問題。 針對責任問題,元甲律師專業解析,并具體分析事故發生過程: 事故發生時,雖然未天黑,但涉案井蓋位于小區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觀完好,看不出任何異樣,也沒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標識,任何人經過井蓋都無法知悉井蓋損害的情況,無法對此作出判斷并采取措施,故趙女士作為小區居民不應當承擔責任。 而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未進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蓋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貨車碾壓損壞的情況下不作為,導致趙女士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理當承擔全部責任。 法官十分認可元甲律師的庭審意見,一審法院判決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趙女士不承擔責任,由物業公司除已墊付的醫療費28萬元,另外賠償趙女士52萬余元。 趙女士以及家人對賠償金額表示非常滿意!歷經一年的時間,元甲專案組溫暖陪伴當事人及家人度過了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常常幫助、總是安慰,終于圓滿解決了他們的難題! 律師點評 只有委托專業律師,對案件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制定對當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為當事人爭取利益。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