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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借款人在p2p網貸平臺借款應該做什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借款人在p2p網貸平臺借款應該做的事情包括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用戶信息及融資信息提供在所有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未償還借款信息等。借了銀行的錢逾期不還你的個人信用報告就會留上污點以后再想申請銀行卡、申請貸款就是難上加難。那么借款人在p2p網貸平臺借款應該做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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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明確指出,如果P2P平臺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則不可要求其承擔擔保責任。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指導意見等規定僅是認可了P2P平臺作為信息中介的合法地位,即P2P平臺只能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在此,我們重點強調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對P2P平臺的影響,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民間借貸”合法化此前,民間借貸一直處于灰色地帶,現在終于能夠站在陽光下了。那么新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對P2P平臺有哪些影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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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未信安的主要產品包括密碼芯片、密碼板卡、密碼整機和密碼系統,主要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數字貨幣、物聯網、V2X 車聯網、人工智能等新興領域提供數據加密、數字簽名、身份認證、密鑰管理等密碼服務,具體到產品層面,眾圖識人為需要處理海量敏感數據的大型組織提供了一套輕量級、便捷易用的動態策略管理平臺&mdash,一是擬調整違反網絡運行安全保護義務或者導致危害網絡運行安全等后果的行為的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二是進一步完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有關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三是調整了行政處罰幅度和從業禁止措施,新增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有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規定,四是擬將原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責任修改為轉致性規定。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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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約車平臺向第方泄露客人信息怎么辦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網約車平臺收集了用戶的信息后不得泄露用戶個人信息泄露信息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造成用戶損失的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那么網約車平臺向第方泄露客人信息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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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老婆出軌社交平臺聊天記錄證明力如何社交平臺聊天記錄屬于電子證據的范疇。所謂電子證據也稱計算機證據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電子證據包括但不限于電子數據交換網絡聊天記錄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證據。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已明確將電子證據作為法定證據類型之一。最高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制件。提供復制件的調查人員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其來源和制作經過。那么老婆出軌社交平臺聊天記錄證明力如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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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信息安全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臺通常采用各種安全措施來保護用戶的個人信息,總體來說,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臺是一個非常實用的工具,可以讓結婚流程更加便利、高效、安全,服務質量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臺不僅提供預約服務,還提供了各種增值服務,如婚姻登記證書快遞、照片拍攝等,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臺:讓結婚更加便利婚姻登記是每個人生命中的重要時刻,因此需要一個便利、高效、可靠的預約平臺,這些平臺通常包括以下幾個優點:便利快捷使用婚姻登記網上預約平臺可以避免在現場排隊等待的煩惱,此外,平臺還會對用戶進行身份驗證,以確保預約信息的準確性和安全性。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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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錢的平臺會把個人信息泄露犯法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借款平臺將用戶的信息泄露的是屬于違法的行為,如果泄露的情節嚴重,符合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司法解釋規定的,會構成犯罪。第十八條電信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用戶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那么借錢的平臺會把個人信息泄露犯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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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涉及到公民的個人信息,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特別是對于違法犯罪分子利用獲得的他人的個人信息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如存在欺詐或者詐騙的行為,是屬于嚴重的侵犯他人人身權益的行為,是需要基于上述不同的量刑情況來進行處理的。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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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二百八十五條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是否達到“情節嚴重”是區別構成犯罪與否的關鍵所在。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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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供上述程序、工具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情節嚴重,可理解為提供了大量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的;出售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數額大的;由于其提供的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被大量使用造成嚴重危害等;2、本罪的認定有一個很重要的關鍵點就是情節是否嚴重,要是情節輕微,將不會定罪。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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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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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未經信息主體明示同意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使用前述個人信息用于開展其他業務。網約車平臺公司及網約車駕駛員違法使用或者泄露約車人、乘客個人信息的由公安、網信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給信息主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生信息泄露后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及時有效的補救措施。那么網約車平臺向第三方泄露客人信息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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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屬于侮辱誹謗行為2、在網絡交易中,提供交易平臺的網站與交易雙方之間構成居間合同關系的,網站負有民法典所規定的居間人的義務,如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合同雙方如實報告,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等,如果違反這些義務,網站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3、當事人利用網站提供的合同對方的個人信息,通過電話聯系方式與對方訂立了與網絡買賣合同完全不同的新的合同,該新合同與網站無關,當事人因履行該新合同而遭受經濟損失的,網站不承擔賠償責任4、對于同時存在自營商品交易和第三方商品交易形式的網絡交易平臺,在第三方商品交易中,若該網絡交易平臺在商品交易網頁上未采取合理方式向交易相對方提示其并非該交易商品的銷售者,則交易相對方有理由相信其系與網絡交易平臺形成買賣合同關系,網絡交易平臺應為買賣合同的主體5、網絡交易平臺注冊協議對消費者的約束力,取決于該協議條款是否違反法律規定而影響消費者權益,并不因協議的單方約定而改變合同成立的要件6、因網絡交易平臺錯標價格引起的合同糾紛,錯標金額差距較大的情況構成顯失公平,網絡交易平臺可因之請求撤銷該合同7、在網絡購物糾紛中,雙方通過第三方交易平臺支付寶訂立書面買賣合同,在沒有明確約定管轄權時,可以《支付寶爭議處理規則》&ldquo。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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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采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提供專門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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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P2P網絡借貸平臺作為中介,平臺不吸儲,不放貸,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由合作的小貸公司和擔保機構提供雙重擔保。本文介紹一下P2P網絡借貸平臺怎樣運營。那么P2P網絡借貸平臺怎樣運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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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如何查對方虛擬資產?記住這5步,別吃暗虧!?? ??【現實案例】 閨蜜離婚時發現前夫偷偷轉移比特幣,她卻因證據不足無法追回!虛擬資產隱蔽性強,查不到=分不到!這份攻略教你避坑?? ??第一步:鎖定電子設備痕跡 * 檢查對方手機/電腦: ?支付軟件(支付寶/微信賬單→理財、紅包記錄) ?交易所APP(火幣、幣安等虛擬貨幣交易記錄) ?云盤備份(銀行卡截圖、錢包私鑰文件) ??注意:未經允許翻看手機可能違法!建議提前公證取證 ??第二步:扒光社交平臺線索 * 朋友圈曬過“炒幣暴富”? * 微博關注列表有區塊鏈大V? * 小紅書收藏過NFT教程? ??這些都可能成為舉證虛擬資產的突破口! ??第三步:申請法院調查令 * 律師可持調查令調?。? ?微信/支付寶實名賬戶流水 ?證券、基金等金融產品持倉 ?部分交易所的賬戶信息(需平臺配合) ??比特幣等去中心化資產難追蹤,需結合其他證據鏈 ??第四步:追蹤區塊鏈地址 * 若發現對方有加密貨幣: 1??通過轉賬記錄查找錢包地址 2??用區塊鏈瀏覽器(如etherscan)查詢流水 3??鎖定資產轉入的交易所,申請凍結 ??技術門檻高,建議聘請區塊鏈取證團隊 ??第五步:日常留痕防轉移 * 聊天記錄截屏(提及“炒幣”“挖礦”等關鍵詞) * 拍下對方電腦上的交易所登錄界面 * 錄音確認虛擬資產存在(“我那5個比特幣你別想動!”) ??【重要提醒】 ??虛擬資產舉證難、認定難,盡早咨詢離婚律師! ??警惕對方用冷錢包、海外賬戶藏匿資產! ??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可恥,婚姻可以結束,但別讓財富悄悄消失!
第一次到臨沂,下午就去了兩個地方,跟一位老板進行了深入溝通,但感覺藏龍臥虎 老板姓徐,兒科醫生出來創業。以客戶為中心提供服務,結果獲得了90%以上的回購率 首先是醫院的設計 劃分了顯著的功能區,把一樓作為宣傳的主要平臺,二樓才是看診的剛需區 一樓的展示臺,四處陳列的是藥品功效的指導牌,告知客戶什么癥狀應該買哪種 晚上談話間,列舉了一個具體的異議話術處理案例,指導家長妥善處理孩子的情緒,幫家長解決了問題 還告知了自己不刷醫保卡的做法,對于醫保用藥,指引客戶去藥店購買,還有疫情期間免費送了七萬元的藥,結果疫情后回款十幾萬的情節等 看到、聽到,很敬服,問徐總這些內容是不是請營銷大師幫忙設計過,結果徐總說沒有,都是自己想到做到的 對應營銷理論,這已經做到“不欺我、幫我、全心全意為我”的三重境界,就差最后“娛我”的一重了 轉頭他帶我們去隔壁的一家飯店,飯店門口就是一對雕飾地很精美的大象,開門后是一個大水缸,最要緊的是臺階上寫著一條條有趣的標語,例如“腦子裝不下的東西,就用肚子來裝”,這就是“娛我”——實乃有品有趣 臨沂不愧是瑯琊古城,今日管中窺豹尚且如此豐富多彩,更期待明天的老板破局交流??????
他說是這樣,那人欠我66萬,現在人找不到了,我的訴求呢,就是還我50萬就行,你們能幫我找到他人嗎?律師能不能幫他找到人?那其實我們要分析一下,這個要錢一定要找到人嗎?張律師告訴你啊,并不一定非要把他本人找到,如果說這個案件到了法院,法院有有責任有義務去送達,一種情況是法院通過他自己的手段能夠送達成功的,送達到被告出現了,那另外一種情況就是這個人他他他不見了,法院也找不著了,如果我們找不著,法院都找不著,那律師可能也很難找到他了,那這種情況怎么辦?那法院可以走一個程序叫公告送達,也就是說法院有一個公告期,通過公告的方式告訴你,哎,這個這個李四啊,你已經被開心果給起訴了啊,你要限你在多長時間內來法院去取什么什么材料,如果過期不取的話,那屬于你放棄這個權利,那接下來我們就進入開庭程序了,好,案件開庭了,開完庭之后出了判決,他。
他放棄了他自己開庭答辯的一個這樣的權利,那可能法院就會以我們說的為準,或根據整個案件的事實啊,以及我們提供的材料來進行確定,確定好了之后出了判決,那接下來進入執行程序了,如果這個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話,你就可以直接進行執行好,如果沒有怎么辦?法院一直會在執行執行信息網上掛的這個信息。
財產保全能不能保全老賴網上的錢,網上的錢是這什么錢,我們可不可以理解成支付寶微信?呃,嚴格意義上講,如果我們能夠提供財產線索,并且這個線索是可具備變現的可能的情況下是可以的,那我我是請把錢退出來不就變現了?是的呀,那這是一種方式對吧?但是這種信息一般都很難了解得到,嗯,我不知道他網上說的是什么,但是我可以很清晰的說,嗯,我們存在微信錢包里的,支付寶錢包里的這些錢都可以進行保全和執行,都是可以的,這一點是很沒有問題的。
如果電子送達判決書,上訴期應該從哪天起算?是從系統接收郵件開始還是從客戶下載郵件鏈接開始? 如果采用電子送達方式,法院文書送達日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22年修正)》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確定,具體規定如下: 《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條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夠確認其收悉的電子方式送達訴訟文書。通過電子方式送達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受送達人提出需要紙質文書的,人民法院應當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送達信息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五條 電子送達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即時收悉的特定系統作為送達媒介。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的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人民法院對應系統顯示發送成功的日期,但受送達人證明到達其特定系統的日期與人民法院對應系統顯示發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達人證明到達其特定系統的日期為準。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