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能避免離婚財產分割嗎?



處理該問題應當依據《保險法》等法律的規定,對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保險的行為,應視為一種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只能對現有的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對具有人身性質的保險合同中的財產利益明確約定由受益人享有的,應當認定為受益人的個人財產,不宜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