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就業補助金標準



工傷職工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是根據員工的傷殘等級和地方法律規定進行計算的。在工傷事故中涉及到的賠償項目里面,其實也要區分一下實際造成的傷殘等級是多少。按照法律中的規定對于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其實只有在給勞動者造成了5-10級,那么具體的賠償項目里面才會包括這一項。而實際可以領取多少的傷殘就業補助金,還要根據具體的傷殘等級確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