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詢一下,3月7日正常兩點下班,公司組織培訓,培訓到18點左右,18點40在回家路上摔倒,導致兩根韌帶斷裂半月板損傷這算不算工傷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三、訴訟代理與辯護如果無法通過調解和談判解決糾紛,培訓合同糾紛律師可以代理當事人進行訴訟和辯護,培訓合同糾紛律師:專業解決糾紛,保障權益一、合同起草與解讀培訓合同是培訓機構與學員之間的法律約束文件,涉及到雙方的權益和義務,非常重要,培訓合同糾紛律師具備豐富的法律知識和經驗,能夠在訴訟和談判等環節中為當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以確保其合法權益得到維護,他們能夠為當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解決糾紛,維護權益,確保培訓市場良性健康發展。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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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被培訓機構騙了貸款簽了合同怎么辦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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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培訓機構不退費怎么維權消費投訴: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解決消費爭議的途徑有5條,這5條途徑任消費者自主選擇:一是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學員有選擇放棄學習的權利,培訓機構在合同中規定不能退費是&ldquo,培訓機構不給退費的糾紛該找哪里解決培訓機構退費糾紛通過消費者協會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向法院起訴等方式來解決,培訓班不退費應該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如果當事人和培訓班基于和平商議后簽訂了合同,且也取得了正規的發票,就要看合同中的退費條件來確定,格式條款&rdquo。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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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解決培訓服務合同糾紛的方式有多種,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在解決培訓服務合同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守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尊重對方的權益,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在合同的開頭,應明確標注培訓服務提供方和受訓方的詳細信息,包括姓名、公司名稱、地址、郵編和電話等聯系方式,確保雙方可以隨時聯系溝通,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培訓的費用和支付方式,包括培訓費、材料費以及可能產生的其他費用,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深入探討培訓服務合同的重要性、詳細內容以及如何撰寫一份優質合同,確保雙方權益。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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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醉駕 180ml 的量刑標準醉駕 180ml 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應當處拘役,并處罰金,醉駕 180ml 的量刑標準醉駕 180ml 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應當處拘役,并處罰金,根據《意見》的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 200 毫克/100 毫升以上的,從重處罰,2. 醉酒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 200 毫克/100 毫升以上的,從重處罰,2. 醉酒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 200 毫克/100 毫升以上的,從重處罰。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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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三、如何解決培訓合同糾紛1、協商解決:當事人可以首先嘗試通過協商方式解決糾紛,這一案例表明,當培訓合同糾紛無法通過協商解決時,當事人可以尋求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常見的案由包括:1、違約責任糾紛:當事人因培訓機構或學員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而引發的糾紛,2、合同解除糾紛:當事人因要求解除培訓合同而引發的糾紛,本文將從律師的角度對培訓合同糾紛的案由進行法律分析,幫助當事人更好地了解相關法律規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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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滿18歲還能向父母追索拖欠的撫養費嗎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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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夫妻離婚時,如果孩子已經成年,法院只需要判決離婚,并對財產分割作出處理即可,不用再處理孩子的問題,4、夫妻離婚時,如果孩子已經成年,法院只需要判決離婚,并對 財產分割 作出處理即可,不用再處理孩子的問題,孩子十八周歲已經成年,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離婚不需要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因為孩子十八周歲已經成年,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離婚不需要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孩子十八周歲已經成年,不存在撫養權的問題,離婚不需要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3、法律主觀:孩子18歲后夫妻離婚的,法院不用對撫養權的歸屬問題進行判決。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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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張女士與王先生在最初離婚時,為了保證己方和孩子的權益,張女士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代為起草了《離婚協議》,基于雙方離婚時孩子正在上高中,各項課外班和學區房的租房等費用占據了生活的主要支出,我方對于雙方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以及撫養費進行了詳細約定:除了孩子年滿18周歲之前的每月撫養費3000元,孩子高中畢業前產生的租房費用、學雜費(包含課外培訓班費、興趣班費用)由女方和男方共同承擔,各承擔50%,孩子高中畢業后上大學、研究生、出國留學等完成學業之前的費用,包含但不限于生活費、教育費等費用由女方和男方共同承擔,各承擔50%。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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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負有保密的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違反所需承擔的違約金現實生活中,往往基于用人單位的保密需要,可能會與部分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即約定勞動者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從事生產同類產品、經營同類業務或者有其他競爭關系的用人單位任職等,綜上,勞動者除違反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條款規定需承擔違約金外,其他情形不向用人單位承擔違約金,答:根據《勞動合同法》25條之規定,除以下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小熊與A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并約定工作期限從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止,同時公司要求小熊在10月1日不能上班時需要承擔2000元違約金,1、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約定服務期+違反服務期承擔違約金,所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也可以約定用人單位違約時向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情形。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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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般來說,撫養費只支付到小孩年滿18周歲。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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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委托培訓服務合同為了保證雙方權益,委托培訓服務合同應包含以下重要條款:1. 合同背景和目的:明確雙方合作的背景和目的,例如企業需要培訓員工提升技能或提供特定培訓課程,二、雙方權利與義務委托方權利與義務:委托方有權要求受托方按照約定的培訓內容和方式進行培訓,同時有義務支付培訓費用、提供必要的培訓資源和支持,在簽署合同前,務必認真審查合同條款,確保明確約定了培訓內容、時間、地點、費用等細節,以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培訓質量與驗收標 ...。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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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8歲以后要求支付之前的撫養費也是可以的,但是,索要之前撫養費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因為在法律上,當事人給孩子支付撫養費的期限就一直截止到18周歲為止。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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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培訓機構倒閉學費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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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注交通事故賠償18年, 只為受害人代言! 三大階段,15步流程 抽絲剝繭,步步為營 元甲律所,為您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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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