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撫養費中止給付可以嗎



離婚孩子撫養費可以中止給付。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由于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可以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協商減少或者中止撫養費,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