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到多少歲

導讀:
離婚后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問題,與離婚時確定孩子撫養費的問題其實是一樣的。但是,法院判決解決是有條件的;3、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一、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到多少歲
1、一般情況下,支付撫養費直到子女成年即可;
2、特殊情況下,如果子女不能獨立生活,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比如殘疾等;
3、子女年滿十六歲不滿十八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可以不給予撫養費。離婚時夫妻對撫養費協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三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二、怎么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
孩子撫養費是可以增加的,但也是有條件的。離婚后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問題,與離婚時確定孩子撫養費的問題其實是一樣的。因此,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方式有夫妻協商和向法院起訴兩種:
1.夫妻協商:
夫妻協商是指夫妻雙方就孩子撫養費增加與否、增加多少作出協商并達成約定。夫妻協商永遠是解決夫妻婚姻家庭問題的最好的辦法;
2.向法院起訴:
如果夫妻雙方不能就增加孩子撫養費的問題達成協商,也就是說一方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而另一方不想增加,或者雙方對增加多少撫養費莫衷一是,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解決了。但是,法院判決解決是有條件的;
3、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