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多少

導讀:
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那么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多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關于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多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撫養費包括哪些
根據《婚姻法解釋》的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因此,在書寫離婚協議時,如果沒有把教育、醫療費單項列出,撫養費一般會被法院推定為包括教育、醫療、生活費用在內的。但是,如果離婚后,孩子發生突發的、較大的醫療、教育費用或人身意外傷害費用,而原有撫養費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
二、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多少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在撫養費的數目確定后,涉及到一個如何履行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往往采用以下兩種方式:
(一)、一次性給付
對于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采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周歲為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