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導讀: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當被收養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兒的監護人作為送養人。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所興辦的慈善機構。當收養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自愿收養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孩子時,社會福利機構即可成為送養人。那么收養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當被收養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兒的監護人作為送養人。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所興辦的慈善機構。當收養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自愿收養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孩子時,社會福利機構即可成為送養人。關于收養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收養人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年滿30周歲。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二、送養人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孤兒的監護人。當被收養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兒的監護人作為送養人。根據《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定,可以作為孤兒監護人的包括下列人員: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親屬;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擔任監護人的,須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同意;在沒有前面人員的情況下,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二)社會福利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所興辦的慈善機構。那些因父母死亡,其他親屬又無力撫養的孤兒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依照《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由社會福利機構收容撫養。當收養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自愿收養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孩子時,社會福利機構即可成為送養人。
綜上所述,對于收養人,送養人都有一定的規定,送養人如果在一定情況下沒有注意的那么是可能會構成遺棄罪的,而收養人必須在滿足規定的條件下,不然是不能進行收養的,一般有了健康的子女那么就不會被允許再收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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