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結婚多少年后個人財產會變為共有財產

導讀:
綜上所述,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不管夫妻雙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個人財產,不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夫妻特有財產除前四項的規定外,還包括其他一些財產和財產權利。那么夫婦結婚多少年后個人財產會變為共有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綜上所述,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不管夫妻雙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個人財產,不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夫妻特有財產除前四項的規定外,還包括其他一些財產和財產權利。關于夫婦結婚多少年后個人財產會變為共有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結婚多少年后個人財產會變為共同財產
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在2001年頒布實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19條中規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當舊的司法解釋與新的司法解釋有沖突時,舊的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就自然失效了,而應以新的司法解釋規定為準。
綜上所述,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不管夫妻雙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個人財產,不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二、夫妻個人財產的范圍
1、一方的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在理解婚前財產時應注意如下方面:
第一、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第二、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待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外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這里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是指與生命健康直接相關的財產。由于這些財產與生命健康關系密切,對于保護個人權利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應當專屬于個人所有,而不能成為共同財產。我國婚姻法將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有利于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為受害人能夠得到有效治療、殘疾人能夠正常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根據第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為了尊重遺囑人或贈與人的個人意愿,保護公民對其財產的自由處分權,如果遺囑人或贈與人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指出,該財產只遺贈或贈給夫妻一方,另一方無權享用,那么,該財產就屬于夫妻特有財產,歸一方個人所有。這樣規定的另一個意義在于,防止夫妻另一方濫用遺產或受贈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具有專屬于個人使用的特點,如個人的衣服、鞋帽等,應當屬于夫妻特有財產。我國司法實踐中,在處理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也將個人專用的生活物品,作為個人財產處理。價值較大的生活用品,因其具有個人專用性,仍應當歸個人所有,這也符合夫妻雙方購買該物時的意愿。況且,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多數情況下,夫妻雙方都有價值較大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這項規定屬于概括性規定。夫妻特有財產除前四項的規定外,還包括其他一些財產和財產權利。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新的財產類型的出現以及個人獨立意識的增強,夫妻個人特有財產的范圍也將有所增加。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中的一些難點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