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放棄財產公證的法律效力

導讀:
夫妻財產約定書生效后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產權歸屬問題發生變化。綜上所述,夫妻雙方如果確定了有一方自愿放棄財產,那么應當簽訂放棄財產協議,在協議中應當寫明雙方的財產情況,并寫明一方放棄財產的意愿,在簽訂協議以后并不一定需要公證,如果公證則會對協議的法律效力進行加強。那么夫婦放棄財產公證的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財產約定書生效后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產權歸屬問題發生變化。綜上所述,夫妻雙方如果確定了有一方自愿放棄財產,那么應當簽訂放棄財產協議,在協議中應當寫明雙方的財產情況,并寫明一方放棄財產的意愿,在簽訂協議以后并不一定需要公證,如果公證則會對協議的法律效力進行加強。關于夫婦放棄財產公證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夫妻放棄財產公證的法律效力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根據這個,說明婚后也可以進行財產公證。
夫妻財產約定書生效后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產權歸屬問題發生變化。這是協議當事人都容易明白的。產權發生變化之后,基于財產的收益、處分等問題也發生變化。如銀行存款的利息、房產的增值部分、股權的股息等等財產這些既不屬于工資、也不屬于經營所得,這些也當然的歸產權人所有。這些間接后果容易被忽視,在辦理公證中我們應當提示。
二、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的標準格式
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與其他的協議書并沒有多大的區別,夫妻財產公證協議書的標準格式與普通的協議書標準格式相同。如,
1、首部要寫明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等。
2、正文要寫明想進行約定的婚前、婚后財產的范圍、名稱、數量、種類等,并對上述財產的歸屬及使用作出約定。同時也可以約定婚前財產婚后處分產生的收益如何分割。
3、最后,在落款處,男女雙方需簽字認可,并寫上簽訂協議的時間。
實踐中,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先空著,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的面前簽字確認。
三、辦理放棄財產公證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放棄財產公證首先需要滿足公證的條件。
2、放棄財產公證最重要的就是對個人財產的舉證及認定,在簽訂夫妻財產約定時,需要對約定的內容詳細審核,避免出現籠統的字句。如若辦理婚后財產公證的公證員比較負責任,則一般不會出現什么大的問題,如果公證員的能力或責任心達不到要求,則也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如果確定了有一方自愿放棄財產,那么應當簽訂放棄財產協議,在協議中應當寫明雙方的財產情況,并寫明一方放棄財產的意愿,在簽訂協議以后并不一定需要公證,如果公證則會對協議的法律效力進行加強。以上就是夫妻放棄財產公證的法律效力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謝謝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