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遺棄的子女要贍養生父母嗎?

導讀:
與此同時,養子女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自然消除。但與此同時,《婚姻法》第44條明確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因此,被遺棄的孩子也可以依法向所屬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以“遺棄罪”要求法院追究親生父母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不過我國法律規定了,當收養關系成立的時候,孩子與生父母的關系就解除了,所以,被遺棄的子女是不需要贍養親生父母的,甚至可以追究親生父母的法律責任。那么被遺棄的子女要贍養生父母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與此同時,養子女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自然消除。但與此同時,《婚姻法》第44條明確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因此,被遺棄的孩子也可以依法向所屬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以“遺棄罪”要求法院追究親生父母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不過我國法律規定了,當收養關系成立的時候,孩子與生父母的關系就解除了,所以,被遺棄的子女是不需要贍養親生父母的,甚至可以追究親生父母的法律責任。關于被遺棄的子女要贍養生父母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有的人在孩子還小的時候將孩子遺棄,沒有履行撫養孩子的義務,可是等孩子長大之后,卻出現要求孩子承擔贍養的責任,有的孩子甚至對親生父母一點印象都沒有,那這種情況下,孩子需要承擔親生父母的贍養責任嗎?
收養法規定,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如果收養家庭辦理了合法的收養手續,就可以視為收養關系成立。與此同時,養子女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自然消除。所以在法律上,被遺棄的孩子長大后可以不承擔對親生父母的贍養義務。當然,法律不禁止你自愿對生父母盡義務。
如果收養家庭沒有辦理相關收養手續,則收養關系在法律上并沒有被正式認可,女孩與親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沒有消除。因此從法律角度說,被遺棄的孩子長大后應當承擔對親生父母的贍養義務。但與此同時,《婚姻法》第44條明確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因此,被遺棄的孩子也可以依法向所屬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以“遺棄罪”要求法院追究親生父母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其實社會中奇葩的事情還真是不少,總是有些人不想付出只想要回報。不過我國法律規定了,當收養關系成立的時候,孩子與生父母的關系就解除了,所以,被遺棄的子女是不需要贍養親生父母的,甚至可以追究親生父母的法律責任。




